作家王朔坦言最亏欠前妻女儿,却决定将遗产全部留给徐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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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秋天,北京的天刚刚转凉,王朔坐在律师事务所的沙发上,拿着一支笔发了很久的呆。律师推了一下眼镜,慢慢问了一句:“王先生,这份离婚协议,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他沉默了半天,只回了一句:“没有了,就这样吧。”那一年,他三十八岁,名声在外,书卖得好,剧本更是抢手,却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彻底散了。

外人记住的是“痞子作家”、是“玩世不恭”、是《顽主》《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里那些嘴贫到极致的台词。可在王朔自己心里,这一生绕不开的,却是三个女人:前妻沈旭佳、女儿,以及给他写下“遗产归她”这句话的徐静蕾。

很多年以后,他在访谈中半带自嘲地说:“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是前妻和姑娘。”话一出口,倒像是对着自己宣判。至于那份“遗产给徐静蕾”的表态,更像是一个老去的男人,在风浪之后,留下的一封复杂的“遗书”。

有意思的是,想读懂这句话背后的意味,还得从他最不愿承认软弱的地方看起——家庭、婚姻、情感,以及他自以为潇洒,其实一地狼藉的中年。

一、

大院子弟的底气与软肋

1958年8月23日,王朔出生在南京。父亲是解放战争中成长起来的团级干部,母亲则在朝鲜战场上当过随军军医。按当时的说法,这是一门“红得发紫”的军人家庭。很快,全家调往北京,在军区大院安家落脚。

大院的氛围很特别,一面是严格的组织纪律,一面是成群结队的孩子,从早到晚在院子里疯跑。王朔就是在这种半军事化、半“放羊”式的环境中长大。父母忙工作,经常一走就是十天半月,小孩被送到幼儿园,偶尔才接回家,管得并不细致。

在这样的成长环境里,他从小就是“嘴上不饶人”的那种孩子。小学的时候,因为班里有个女同学也叫王岩,他嫌重名别扭,就闹着要改名字。家里拗不过,最后给改成了“王朔”。这件小事,看着没什么,其实能看出他骨子里的那点“我说了算”的劲头。

学习方面,他不算差,也谈不上拔尖,高中还能混在中上游。真正改变他命运的是时代大背景。1977年,高考恢复,全国都在议论上大学的事。可偏偏他在这个节点刚入伍,当了兵。

在部队的日子,其实让他更看清自己是个什么路数。别人上台做报告,一板一眼,照本宣科,他一上去就忍不住“贫”,冷不丁来两句,看似插科打诨,实际话里带刺,听的人却都笑,也服。这种讲话方式,说白了,就是后来他写作风格的雏形——不端着,挤兑权威,抖机灵,却又让人觉得有点道理。

1978年前后,他试图一边服役一边自学备考。那几年,高考对很多年轻人来说简直是改变命运的唯一通道,他当然也动过心思。可是书还没啃出啥名堂,写作先走在前面了。

那一年,他写了短篇小说《等待》,投给《解放军文艺》。那可是当时系统内挺有分量的一本刊物,他原本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没想到第一次投稿就被采用了。稿费一到手,王朔心里那个乐,就跟摸清了自己天生吃哪碗饭似的。

很快,写作成了他从部队到地方的“桥”。退伍之后,他没有再折腾其他路子,而是一头扎进小说创作。二十多岁时,他就靠笔赚到了第一笔不小的收入。

当然,年轻气盛,总觉得自己什么都行。1983年,25岁的王朔跟朋友合伙做生意,结果可想而知,之前写稿挣的那点钱,很快赔得七零八落。折腾完,他反而痛快了:干脆认了,自己就不是做买卖的料,这辈子就靠写字了。

之后的路就顺畅得多。1980年代中后期,《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等作品陆续问世,他那种“撒泼式语言”“拿正经事开刀”的笔法,迅速在文坛立住。到了1991年,《我是你爸爸》出版,反响热烈,王朔从“新锐作家”变成“现象级人物”。在影视圈,他的小说被不断改编,《动物凶猛》变成了姜文的《阳光灿烂的日子》,《玩的就是心跳》成了《与青春有关的日子》的底子,《编辑部的故事》等作品,他也参与策划、编剧。

这股写作劲头,让他在三十来岁就站上了名利场的前排。不得不说,他那一代大院子弟的底气,很多都来自这段经历:出生不差,赶上时代风口,又有点真本事。可同样不得不说,这种顺风顺水,也很容易让人对“责任”二字没那么上心。

他感情上的软肋,就埋在这种“我行我素”的底色里。

二、

从白月光到“蚊子血”

1984年前后,北京城里的年轻人,流行去各种艺术院校“串门”。那一年,王朔和好友马未都,一起去了北京舞蹈学院找熟人聊天。就是在那儿,他看见了后来让自己念念不忘多年的那个身影——沈旭佳。

沈旭佳当时已经临近毕业,是学校里很扎眼的那一类学生。舞跳得好,人也出挑,在华东地区的舞蹈比赛里拿过奖,算是典型的“文艺女神”。王朔那会儿还只是刚刚崭露头角的小作家,名气远没有后来的大,可年轻人那点自信与不服输,让他下了决心:这姑娘,得追。

有意思的是,两个人最初的关系并不算火热,更像是一种既暧昧又克制的拉扯。沈旭佳身边不缺优秀男人,对王朔的好感更多来自谈得来、逗得乐,而不是一见倾心。这种微妙状态持续了不短的时间。

直到她毕业进了歌舞团,彼此的接触反而多了。某次排练《屈原》的舞剧,她特意给王朔打电话:“要不你来看看?”这一句邀请,其实就已经迈过了那道“友达以上”的线。看完演出,两人之间那层薄薄的窗户纸,总算被捅破了。

恋爱期间,他们的状态很让旁人羡慕。男人有才气,女人有姿色,谈吐也对得上,常常是一句半句就能接住对方的梗。王朔后来在《浮出水面》等作品里,多少留下了那段感情的影子。那时的他,对这段感情是有真心的,对婚姻也有期许。

1986年,《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引起不小轰动,王朔开始真正“火”了起来。稿费比以前年轻时的那点收入不知翻了多少倍。1987年,他和沈旭佳登记结婚,婚礼的花销,大部分就是靠这本书的稿费。一个是新晋作家,一个是文艺团体的青年骨干,两人的结合,在圈子里算得上相当体面。

第二年,女儿出生,这个家表面上看相当完满。那几年,王朔创作高峰期来临,作品一部接一部被搬上荧幕,改编剧接连上马。对于很多作家来说,能有一部小说被拍成影视剧,就足以吹嘘很久;而他在短时间内就有多部作品改编,商业价值和名气都冲到了前列。

从社会意义上看,这是典型的“人生赢家”路线。但家里头的裂缝,就是在这种顺遂之中慢慢出现。

沈旭佳婚后,把重心压在家庭上。舞台上的光环退下来,将更多时间放在照顾丈夫、带孩子上。王朔则在剧组、酒局、创作现场之间来回穿梭,接触的人越来越多,环境就像一只放大镜,把他的性格中的某些部分放得越来越大——不爱约束,不肯收心,总觉得外面的世界更有意思。

时间一长,当初被叫作“白月光”的女人,在他眼里就开始变味了。不是沈旭佳变了,而是他的心思变了。一边是安稳的家常日子,一边是新鲜刺激的圈内交往,他在中间摇摆。等到徐静蕾出现,这种摇摆迅速撕裂成了现实。

1994年,36岁的王朔遇上了当年20岁的徐静蕾。那时的徐静蕾刚出道不久,长相不算惊艳到让人说不出话,但耐看,加上有点清冷有点倔的性格,很容易让人记住。她身边不乏追求者,可她偏偏对这种“有才又不正经”的中年男人产生了兴趣。

从年龄来看,两人差了16岁,本应是隔着一代人的差距。可偏偏在思想交流上,他们都觉得对方“懂自己”。一个愿意讲,一个愿意听,作品、创作、人生理想,都能聊得投机。徐静蕾并不不清楚王朔的家庭情况,却还是迈进了那段关系里。

王朔也一样,他十分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有时两人聊得起劲,他竟会把家里的困顿和矛盾拿出来说,仿佛自己也是个“被理解太少”的人。说到激动处,他会半开玩笑地说:“跟你在一起,我才像活人。”话听起来动人,可对家里那边,就是一刀一刀补上的伤口。

三、

婚姻残局与“遗产”的承诺

在婚姻里,变化往往不是一夜之间发生的,但某些动作会让人瞬间明白——事情已经回不去。

王朔和徐静蕾的关系,从躲躲藏藏,到大大方方,快得超出了旁人想象。有时候,他甚至允许徐静蕾以“朋友”的名义,出现在一些聚会和场合,连基本的避嫌都做得很差。对外人来说,这就是赤裸裸的挑衅,对沈旭佳而言,则是无法形容的屈辱。

她当然察觉到丈夫的变化。深夜不开灯的卧室里,手机上的电话记录、外出回来身上的味道、说不清的晚归理由,全都是证据。她也不是没问过,有一次忍不住对王朔说:“你要是真想过那样的日子,就直说。”王朔沉默了很久,只丢下一句:“我在写东西,需要空间。”这话说得含糊,却已经表明态度——他不打算真诚面对这个问题。

后来,他以“创作需要安静”为由,提出搬去酒店住一段时间。对一个正在掙扎挽回的妻子来说,这几乎等同于宣判。她短暂地自欺欺人,想等他写完一个阶段再说,等他忙完一阵再看。可时间过去,王朔那头不但没有回头的迹象,反而越来越习惯“两个世界”的生活方式。

到了1996年,矛盾终于撑不住。沈旭佳提出离婚,这一次,她不再试探,也不再哭闹,而是很冷静地说:“日子就到这吧。”王朔没有办法反驳,更没资格阻挠。法律程序走完,一个曾经被看好、并肩走过多年苦日子的家庭,散了。

这个离婚,对王朔名声的打击并不小。外界流言很快蔓延:什么“抛妻弃女”“为了小三不要家”等等。编剧圈、文艺圈内部,对他感情生活的议论,更是不可避免。有些曾经欣赏他作品的同行,也开始对他这个人保持距离。

然而,王朔和徐静蕾那边,却没有因为风声收敛多少。事业上,徐静蕾在王朔的支持下,接连获得重要角色:《一场风花雪月的事》让她成了当红女演员之一,后来的《穿过雨季的地铁》等作品,也有王朔从中牵线搭桥。可以说,他在她演艺道路上,确实帮了不小的忙。

在这种合作状态里,两人名义上是恋人,又是工作伙伴。王朔对她的对待,与其说是“宠”,不如说是一种纵容——允许她突破常规、尝试导演、拍自己想拍的戏,帮她挡掉外界的质疑。徐静蕾对他的评价里,有一句挺有代表性:事业上的贵人,生活中的贵人,却不是那个可以走到底的人。

时间长了,当初那种“灵魂伴侣”的感觉也会淡。两人最终以一种相对平和的方式结束这段关系,对外说法是“还是做朋友更合适”。这一点,倒算是体面地收场。

可婚姻留下的烂摊子,却不是一两句“做朋友”能解决的。沈旭佳没有选择复婚。王朔后来曾经试探过,想回到那个有锅碗瓢盆、有女儿撒欢的家,得到的却是坚定的拒绝。这个拒绝并不带怨恨,而是一种对往事彻底放下后的冷静。

女儿那边,他也清楚自己亏欠多多。成长关键阶段,他缺位太久。后来女儿结婚的时候,他没有出席。理由外界说法各有不同,但从他自己在访谈里的说话方式看,更像是一种躲避——知道自己站在那儿,会很仓促很尴尬,不知道用什么身份面对对方。

关于自己在家庭中的位置,他曾说过一句很重的话:“对不起女儿,对不起沈旭佳,我是她们的奴隶。”这句话听上去好像在“自罚”,实际上也透露出一种倒错的心态:把亏欠变成一种道德上的债,以此补偿过去的行为。但这类话,说得再多,也很难真正弥补过去。

让人印象更深的,是他后来提到遗产的安排。当时有媒体问他将来打算怎么处理个人财产,他半认真半玩笑地说:“这辈子最对不起前妻和女儿,但我死后遗产归徐静蕾。”这话一出,舆论立刻炸开锅,各种解读扑面而来。

单从字面看,很容易让人觉得匪夷所思:既然嘴上说最对不起的是前妻和女儿,那为什么财产留给的却是前女友?但如果把时间线拉长,联系他们之间长期的交往,就会发现里面的逻辑并不单纯。

那段低谷期,王朔的境况远不如巅峰时耀眼。工作受限,身体也出现问题,他的“江湖地位”不再似从前那样风光。有传闻说,徐静蕾在他最困难的时候,曾直接出手帮忙,甚至送过他一套别墅。具体金额和细节没被公开证实,但她在经济和生活层面扶他一把,这点在圈里算是公开的秘密。

从这个角度看,他提出“遗产归徐静蕾”,带有很强的私人恩情意味。对他来说,这是一种回报,一种“欠债要还”的执念。至于前妻和女儿,他知道,亏欠已经不是金钱能简单衡量和补偿的了。

四、

人情账与自我审判

王朔这一生,在作品里对别人毫不留情,挖苦世道人心,从不手软。可到了自己身上,他也没办法完全逃避那种迟来的审判。

大院出身、部队磨砺、文坛成名,再到影视圈吃香喝辣,这一路上,他拥有过一般人难以企及的资源与机会。在创作上,他敢说敢写,拆穿伪装的本领确实不俗。读者爱他,常常是因为他写出了很多人嘴上不敢讲的话,把那些虚伪的“高大全”形象拎出来晒一晒,既解气又痛快。

但在情感和家庭问题上,他走的路,很典型地呈现出一种“才子多情”的旧模式:追求爱情的感觉、享受灵魂共鸣,却对责任收尾缺乏足够的担当。用他自己的话讲,人生这场戏,他演砸了。砸在哪儿?砸在那些该扛的时候没扛,该停手的时候没停。

婚姻之所以变成残局,不只因为有第三者,更因为他在关键节点反复逃避,选择自顾自。徐静蕾之所以在他的晚年安排里占据了一个特殊位置,是因为她在某些时刻承担了别人没有承担的角色——无论是事业上的助力,还是生活里的扶持,这在他心里形成了一笔单独的“人情账”。

从中国传统观念看,一个男人到晚年,开始盘点自己的一生,往往会把“对谁愧疚”“欠谁一份情”这两件事分开来算。对亲人,他有内疚,对曾经拉自己一把的人,他有感激。遗产的归属,恰好被他当成压在心头的一块砝码,用来平衡这些复杂的情感。

遗憾的是,这些安排,哪怕再用心,也没办法真正抹平过往造成的伤害。前妻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女儿在另一个轨道上长大成人,他无法参与她们最需要父亲陪伴的那些阶段。这些空缺,一旦形成,再多金钱和言语也很难填上。

从另一个角度看,他那句“我是她俩的奴隶”,乍听有几分戏谑,细品又透着一点自惩意味。用极端的词汇,把自己摆在一个低处,一方面显示他没完全无视自己的责任,另一方面也说明,他清楚意识到,自己没资格再要求什么。

至于徐静蕾,她与王朔之间的关系,也早已超出了单纯的男女情爱。跨越多年之后,两人还能在公开场合保持一种松弛的相处方式,一方面是彼此都放下了当年的纠葛,另一方面,也是各自事业和心态都很成熟后的结果。她曾说过,王朔是她生命中的贵人。这句评价,从一个职业女性的角度来看,并不轻。

如果把这一切拆开来看,可以发现:在王朔的人生里,感情不是附属品,而是与创作交织在一起的主线之一。他的作品敢写敢骂,他的生活则充满了选择与代价。前妻和女儿那里,是亲情之债;徐静蕾那里,是恩情之账。他用一句“遗产归她”,试图在纸面上做个了结。

人生没有回放键,尤其对那些曾经把“活得痛快”挂在嘴边的人来说。等年纪大了,回头一看,很多“痛快”的代价,都是由最亲近的人来承担的。这一点,在王朔身上,体现得尤其明显。

他擅长拆穿别人的伪崇高,却终究也逃不过对自己的一番拷问。感情这场戏,热闹归热闹,收场却谈不上体面。几十年风光与风波,到头来,留在他口中的,是“对不起”三个字,以及一纸颇具争议的遗愿安排。

至于这一生究竟亏欠了谁,谁又真正成全了谁,帐面上可能永远算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