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50万片酬禁了五年,明星们还在玩“隐形加薪”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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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0万片酬禁了五年,明星们还在玩“隐形加薪”游戏?

五年过去了,当主演片酬被严控在总投资的12%以内,明星们的收入真的降了吗?一位资深制片人透露:“明面上的数字好看了,但玩法更多了。”

2018年,那纸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的限薪令,在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引爆全网的背景下横空出世。广电总局在2018年11月9日正式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总片酬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

初衷很明确:遏制天价片酬,让钱流向制作环节。五年后的2026年,新规再度加码,广电总局明确要求主演片酬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2%,矛头直指头部演员的议价空间,意图从根源上压缩成本。

只是,政策红线下,水面之下的暗流,从未停歇。

风暴之眼——杨烁8750万合同如何撼动行业规则

时间回到2019年春天,整个娱乐圈还在为限薪令的余波而调整呼吸。

杨烁的名字,以一种极其刺眼的方式,重新冲上了热搜。不是因为新作品,而是因为一份被曝光的、天价到离谱的片酬合同。他为电视剧《异乡人》签订的片酬高达8750万元,远超当时政策红线。

根据计算,这部备案44集的电视剧,杨烁的单集片酬高达220万元,几乎是单集100万元上限的两倍多;总片酬8750万元,更是将5000万元的总限额甩在身后。当《异乡人》出品方依据新规要求与杨烁重新沟通降低片酬时,协商失败,项目被迫在2018年12月29日停机。

杨烁方随后发布律师声明,否认“不同意降低片酬就罢演”。但这一事件引发的震荡已经无法平息。它不再仅仅是关于一个演员的片酬争议,而是成为了限薪令从倡议走向强制执行的标志性注脚。

在此之前,演员片酬是“桌面下的默契”,是市场供需决定的数字,充满了弹性和灰色地带。杨烁事件之后,那串冰冷的、超出红线的数字被晒在阳光下,5000万成了一道必须面对的政策分界线。一时间,制片方仿佛获得了一把尚方宝剑,在谈判桌上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许多正在筹备中的项目紧急撤下,重新核算预算,等待观望“另一只靴子落地”。

这场风波,让行业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规则,真的来了。

明降暗升——“限薪令”下的片酬变形记

然而,规则来了,游戏的玩法也变了。

当明面上的合同数字被政策死死框住,资本的嗅觉立刻转向了更隐蔽的通道。一位业内人士坦言:“以前是直接给钱,现在是绕着弯给钱。”

最典型的方式,是

股权分红与投资收益

。明星们纷纷成立工作室或关联公司,以投资方、联合出品人的身份参与项目,将原本的“片酬”巧妙转化为后期的“投资分红”。这看似“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实则暗藏玄机。比如林更新在《隐秘的真相》中选择零片酬入股,播出后账面回报率飙到1:2.7;黄渤把《迷雾回响》当理财产品操作。这种模式让明星的收入实现了后置,名义上与项目成败挂钩,实则头部玩家凭借自身流量和资源,往往能锁定优质项目,确保收益。但真相是,只有金字塔尖的玩家玩得转。数据显示,小咖参投的项目七成血本无归,行业“富者越富”的马太效应愈发明显。

第二种方式是

挂名职务与制作费包装

。“艺术总监”、“监制”、“创意顾问”……这些听起来高大上的头衔,成了支付额外报酬的合规马甲。一份本属于演员的片酬,被拆分、包装,以职务报酬或特定制作费用的名义,流入明星或其关联公司的账户。有导演抱怨:“给两位主演1亿片酬,却只给服装组200万预算,怎么可能出精品?”预算的挪用与转移,让制作费报表数字变得“漂亮”,但呈现出的,却依然是熟悉的塑料质感和单薄剧本。

第三种方式则更为迂回——

关联公司交易与商务置换

。明星通过其控制的公司为剧组提供策划、宣传、甚至场地租赁等“高价”服务;或者以其个人影响力为筹码,换取平台或品牌方的商务资源植入,进行曲线支付。平台采购剧集时,可能将一部分“推广费”、“营销费”直接或间接地与明星绑定,实现利益输送。

这些策略组合起来,构成了限薪令下的“片酬变形记”。公开的“主演片酬”数字确实好看了,从传闻中的1.5亿回落至合同上的5000万以内,但明星的实际总收入是否受到了根本性削减,可能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成本压力并没有消失,只是以更复杂、更隐蔽的方式在产业链内转嫁和消化。

规则博弈——12%新规下的三方角力

2026年初,更具体、更严苛的规则登场:主演片酬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2%。

这一新规的进步意义在于,它将演员成本与项目总盘子直接挂钩,意图防止制片方通过虚增总投资来变相满足明星的高片酬要求。理论上,这能更精准地挤压头部演员的议价水分。

然而,博弈的难点恰恰在于“总投资”这个看似清晰的界定上。在实操中,“总投资”如何认定?哪些费用可以计入,哪些不能?审核权在谁手中?这些模糊地带为新一轮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留下了空间。

面对新规,产业链上的三方——平台、制片方、明星,展开了新一轮的角力。

平台方

作为主要投资方和采购方,策略正在调整。一方面,它们通过“定制剧”模式加强对项目的把控,将风险前置;另一方面,大力推行“分账模式”,与内容方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合作关系。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在2025年底至2026年初相继升级分账新政,采用“会员收入×分成比例×拉新系数”、“时长阶梯分账”等复杂算法,其核心是将演员的部分收益与剧集的市场表现深度绑定。对于顶级明星,平台则可能采用“保底+高额分红”的组合拳,在控制前期片酬占比的同时,用未来的收益预期维系合作。

制片方

则身处夹缝。他们既需要明星的流量来获取平台青睐和招商保障,又必须将成本控制在政策红线内。于是,与平台共谋,利用前述的“隐形支付”方式,成为部分制片方的生存之道。也有制片方开始将目光转向“剧集质量”本身,尝试用扎实的剧本和精良的制作来吸引观众,而非单纯依赖明星光环,但这无疑是一条更艰难、风险更高的路。

明星方

,尤其是一线顶流,其收入结构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他们正在从依赖“纯片酬”的模式,转向“基础片酬+投资分红+股权收益+商务分成”的复合型收入结构。他们对项目的选择标准也随之变化,更青睐那些能提供多元利益入口的“大项目”或平台深度绑定的“定制项目”。

这场博弈的核心漏洞,依然在于监管的穿透力。对“总投资”的审计能否真正落地?对关联交易的核查能否突破复杂的公司架构?当平台与头部明星形成深度利益绑定时,政策的约束力会不会在“合作共赢”的名义下被稀释?

深层逻辑——天价片酬为何“野火烧不尽”

政策屡次加码,却始终面临“野火烧不尽”的窘境,根源在于天价片酬并非孤立现象,而是整个影视产业深层结构扭曲的外在症状。

首当其冲的是

对流量的过度依赖与风险规避心态

。在内容产能过剩但爆款稀缺的市场环境下,明星自带的“初始流量”和“招商能力”成为资本眼中最直观、最快捷的风险对冲工具。选择一个大牌明星,意味着项目在启动之初就获得了基本的市场关注度和广告商的兴趣。这种“将风险押注于个人而非内容”的投机心态,导致资本愿意为明星的“保险价值”支付溢价,即便这严重挤压了其他制作环节的预算。

其次是

产业链利益分配的严重失衡

。一个冰冷的数字揭示了这种扭曲:在短剧市场,头部演员片酬占比甚至高达总成本的70%。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编剧、导演、服化道等核心创作人员的收入被严重挤压。这种分配方式反映的是产业价值评估体系的错位——市场过度放大了前端“面孔”的商业价值,而忽视了后端“创作”的根本价值。当大部分资金被明星拿走,服化道预算只剩零头,抠图、替身、五毛特效便成了必然结果。

更深层的推手,在于

平台间的非理性竞争

。为了争夺有限的头部内容、顶流明星和用户时长,视频平台一度陷入“军备竞赛”,将采购价格和明星片酬推至非理性高位。尽管近年平台开始强调降本增效,但存量竞争的压力依然存在。当平台迷信“明星带剧”的逻辑不变,明星的议价权就难以被真正削弱。

限薪令,治标还是治本?

五年限薪路,成效与局限同样明显。

它在规范明面合同、遏制初期的野蛮生长、树立行业红线方面,无疑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开叫价的天价片酬少了,行业开始讨论“性价比”,部分资金得以流向制作环节,催生了一些不以明星为唯一卖点的口碑之作。

但它未能,也几乎不可能单靠一纸公文根治产业深层次弊病。相反,它催生了更复杂、更专业的规避手段,将问题从“桌面”赶到了“桌下”。当节省下的片酬预算,没有必然流向编剧的笔尖、美术的图纸、特效师的屏幕,而是可能被平台截留、被制片方挪用、或以更隐蔽的方式回流到明星手中时,“限薪”的初衷便在一定程度上落了空。

真正的治本之策,或许在于推动行业建立一套以

内容质量为核心的评价体系

和健康的

消费市场

。当观众用脚投票,让那些剧本扎实、制作精良但无大明星的作品获得商业成功时;当平台的分账算法真正奖励好内容而非单纯的好数据时;当制作端的人才获得与其贡献相匹配的收益和尊重时,资本自然会重新校准它的流向。

直到那时,8750万才会真正成为一个历史符号,而不是以另一种形态隐藏在复杂的财务报表里。

你觉得“限薪令”是治标还是治本?如何才能让钱真正花在制作上?评论区等你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