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于冬被追讨473万港元赌债?律师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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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于冬个人律师处获悉,其已与永利澳门核实确认,本次诉讼涉及款项已全部清还,相应法律诉讼正式终止。

编辑 | 枳枳

综合自丨每日经济新闻、

蓝鲸新闻、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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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0 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于冬个人律师处获悉,其已与永利澳门核实确认,本次诉讼涉及款项已全部清还,相应法律诉讼正式终止。于冬个人律师明确表示,该笔债务系于冬为第三方提供信用担保所致。

3 月 9 日,香港媒体援引法律诉讼文书刊发相关报道,披露于冬被追讨欠款的消息。《每日经济新闻》从香港高等法院获取的起诉书显示,永利度假村(澳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永利澳门”)已于 3 月 3 日向香港高等法院对于冬提起诉讼。

香港公司注册处信息显示,被起诉的于冬担任博纳影视娱乐有限公司董事,该公司股东为博纳影业子公司 BONA FILM INVESTMENT COMPANY,可确认此次被起诉的于冬正是博纳影业董事长。

1.

/ 款项已全额结清,

于冬多项股权被冻结/

起诉书详细记载,于冬曾在 2024 年 5 月 1 日左右获得永利澳门 1000 万港元信贷额度,并签署两份总额合计 1000 万港元的提款确认书,后续偿还了部分款项。2026 年 1 月 28 日左右,永利澳门依据信贷协议条款,将于冬此前签署的担保空白支票补填金额信息,试图兑取约 573 万港元欠款余额,被银行以 “咨询出票人” 为由退票。

永利澳门表示,支票被拒付后,于冬于 2026 年 2 月 1 日左右再偿还 100 万港元,截至起诉时仍拖欠约 473 万港元本金。

根据双方信贷协议约定,预付款项需在提款后 14 日内到期支付,未偿还欠款按年利率 18% 计息至全部付清,于冬还需承担律师费、法院费用等所有追收费用。

永利澳门强调,该笔贷款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合法发放,可通过法律程序执行及追讨,其起诉书中要求法庭颁令追讨约 473 万港元欠款及相关利息、讼费。

针对上述传闻及起诉事宜,博纳影业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回应媒体问询。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已关注相关消息,目前处于内部核查阶段,后续核查结果将通过官方渠道向公众及投资者反馈。同时着重强调,董事长于冬近期一直在公司正常主持工作,即便核查结果属实,该事项也属于于冬个人私事,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公开信息显示,于冬是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作为出品人及总制片人的代表作包括《长津湖》《红海行动》《中国机长》《智取威虎山》《湄公河行动》《澳门风云》等。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风险信息及企查查信息均显示,于冬所持多家公司股权已被冻结。其中,2025 年 3 月 31 日,于冬所持博纳影业 1.37 亿股(占其个人持股 48.7%、公司总股本 10%)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 3 年;2025 年 10 月 16 日,其持有的博纳影业几乎全部持股及北京博纳影视基地 109 万余元股权,被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至 2028 年 10 月 15 日。

此外,于冬在多家非上市关联公司的股权,也因个人债务纠纷被多地法院冻结。2022 年 10 月,于冬曾将 1.37 亿股博纳影业股份质押给中信信托融资,目前该部分股权面临平仓压力。

2025 年三季报显示,博纳影业前三大股东为于冬、浙江东阳阿里巴巴影业有限公司、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 20.53%、5.19%、3.88%。

2.

/ 博纳影业连续亏损超27亿,

曾发生违规资金占用事件/

博纳影业官网显示,公司为全产业链布局的影视集团,深耕影视行业近 30 年,以影视投资、影视发行、院线及影院管理为主营业务,同时覆盖版权运营、IP 衍生、广告营销、艺人经纪等业务;累计出品发行影片超 300 部,总票房突破 600 亿元,在全国建成并运营上百家多厅影城,2022 年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据博纳影业公告披露,公司预计 2025 年归母净利润亏损 12.61 亿元至 14.77 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 12.82 亿元至 15 亿元,亏损规模较上年同期进一步扩大。2022 年至 2024 年,博纳影业归母净利润已连续三年亏损,分别亏损 7210.69 万元、5.53 亿元、8.67 亿元。

此外,2025 年 5 月,博纳影业披露董事长于冬、副总裁齐志曾违规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且未按规定披露资金使用情况。新疆证监局查明,2022 年,博纳影业及其子公司以支付信托理财款等形式,通过第三方向齐志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 20992.68 万元,构成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 年,以相同形式通过第三方向于冬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 26055.32 万元,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末,上述两笔资金占用款项均已归还,但博纳影业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据此,新疆证监局对博纳影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于冬、齐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相关情况均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