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亦玫的一生受尽异性的追捧,但为什么换不来女儿的一声“妈”

港台明星 2 0

方太初是在一个寻常的下午接到香港来的电话的。

温哥华的雨季绵长而阴冷,她正在厨房里给两岁的女儿热牛奶,电话铃响了。那头是黄振华的声音,她的舅舅,隔着太平洋的电波带着一点小心翼翼的试探:“太初,你妈妈……病重了,想见你一面。”

她握着话筒,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没有立刻说话。

“太初?”黄振华的声音里带了急切。

“我知道了。”她说,语气平静得像在讨论明天的天气,“我会考虑的。”

挂了电话,女儿在客厅里喊她,牛奶溢了出来,白色的液体顺着灶台边缘往下淌。她手忙脚乱地去关火,手指被溅起的滚烫奶滴烫了一下,红了一小块。她把手指含在嘴里,尝到了一点腥甜。

四十三年了,她想。

那个人在她生命里缺席了四十三年。

方太初对母亲最早的记忆,是一张照片。

那张照片藏在父亲书柜最上层的一本书里,是她十岁那年翻出来的。

照片上的女人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站在一棵开满花的树下面,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她脸上落下斑驳的光影。她美得不像真人,像画报上的电影明星,像橱窗里的洋娃娃。

方太初拿着照片去问父亲:“这是谁?”

方协文正在切菜,刀顿了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地说:“一个远房亲戚。”

她没有追问。但那张脸从此刻在了她脑子里,像一根细小的刺,平时不痛不痒,偶尔碰到却还是会有感觉。

后来她慢慢知道了,那不是远房亲戚,那是她的母亲。是那个在她三岁那年,为了一个生病的男人,把她像一件行李一样交给父亲的女人。

这些事,父亲从来没有亲口告诉她。是家里的保姆说的,是邻居阿姨说的,是学校里的小朋友指着她鼻子说的:“你妈妈不要你了!”

十岁那年,她发过一次高烧。烧到三十九度八,人都是迷糊的。迷糊中她看见床边坐着一个女人,穿着白裙子,脸很模糊。她想伸手去抓,那女人就散了。

醒来后她问父亲:“妈妈来看过我吗?”

方协文坐在床边,沉默了很久,然后说:“没有。”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问过。

方太初第一次见到活着的母亲,是二十二岁那年的夏天。

她和未婚夫周棠华一起回香港,见舅舅黄振华和舅母苏更生。下了飞机,走出通道,远远就看见苏更生在朝她挥手。她正要走过去,目光却被苏更生旁边的人定住了。

那是个女人。

她穿着一件深蓝色的丝绒旗袍,头发盘起来,露出一截修长的脖颈。她站在那里,像一棵临风的玉兰树,周围人来人往,她自岿然不动。

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但那痕迹也是好看的,是美人的迟暮,依然是美人。

方太初的脚步顿了一下。

黄振华迎上来,接过她手里的行李,笑着说:“累不累?先回家休息。”

她点点头,余光却一直落在那女人身上。那女人也在看她,目光很深,嘴角微微颤了颤,像是想说什么,又忍住了。

“这是……”周棠华察觉到了异样,小声问她。

她没回答。因为她已经知道了。

那女人走过来,每一步都走得很慢,像是怕惊动什么似的。走到她面前,站定,目光从她脸上缓缓滑过,最后落在她眼睛上。

“太初。”她叫她的名字,声音有点哑,眼眶却先红了。

方太初看着她,看着这张和照片上一模一样、只是多了几分岁月痕迹的脸,胸口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她想叫一声“妈妈”,但那两个字在喉咙里滚了几滚,终究没有滚出来。

“太太。”她说。

那女人的眼睛一下子黯淡下去,像一盏被风吹灭的灯。

后来的几天,方太初在香港见到了很多人。

她去看了父亲当年和母亲住过的老房子,去看了舅舅舅妈的新家,去看了维多利亚港的夜景,去吃了茶餐厅的菠萝油和丝袜奶茶。她每天都过得很满,满到没有时间去想那个人。

但那个人总是出现在她眼前。

舅妈苏更生有一天拉着她的手,欲言又止了半天,终于说:“太初,你妈妈当年……是有苦衷的。”

她低头喝茶,不说话。

“那个人病了,快要死了,她只是想陪他走完最后一程。那时候你还小,她带着你不方便,你爸又不肯放手……”

“舅妈。”她放下茶杯,打断了她,“我困了,想回去睡觉。”

苏更生看着她的背影,叹了口气。

第三天晚上,周棠华陪她在酒店楼下散步。走着走着,忽然站住了。她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看见那女人站在一棵榕树下面,穿着一件素色的旗袍,安静地站着,像是等了好久。

周棠华识趣地走开了。

方太初站在原地,没有动。那女人走过来,走得很慢,像上次一样。走到她面前,站定,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递给她。

“这些年,我给你寄过很多东西,”她说,声音很轻,“你都退回来了。这是最后一次。你收着,看不看都行。看完扔了也行。”

她把信封塞到方太初手里,然后转身走了。

方太初握着那个信封,看着那女人走远的背影。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她的背挺得很直,但那背影却让她想起一个词。

孤独。

她回到酒店房间,关上门,在床边坐了很久。最后,她还是拆开了那个信封。

里面是一沓照片。

第一张,是一个婴儿,皱巴巴的,丑丑的,眼睛还没睁开。背面写着:太初,出生第三天。

第二张,是一个一岁多的小女孩,坐在一个年轻女人的膝盖上,对着镜头笑。那年轻女人低头看着小女孩,目光里全是温柔。背面写着:太初一岁半,在浅水湾。

第三张,是一个三岁的小女孩,站在一个男人旁边,那男人抱着她,脸上没有笑容。那年轻女人站在镜头后面,拍下了这张照片。背面写着:太初最后一次见妈妈。

她一张一张翻过去,翻到最后一张。那是一封信,信很短,只有几行字。

“太初,我知道你恨我。你该恨的。我这辈子做过很多选择,有些对了,有些错了。但最错的那一个,就是当年放开你的手。这些年我常常做梦,梦到你三岁那年,有一天晚上你发高烧,我抱着你坐了一夜。天亮的时候,你退烧了,睁开眼睛看着我,喊了一声‘妈妈’。那一声,够我想一辈子。我不求你原谅我。我只是想让你知道,这世上,没有人比我更爱你。”

方太初拿着那封信,手在发抖。

她想起十岁那年发高烧时梦见的那个女人,想起那张模糊的脸。她想起父亲说的“没有”,想起那些年一个人熬过的夜晚,想起被人指着鼻子说“你妈妈不要你了”的委屈。

她想起刚才那女人转身走远的背影。

那么挺直的背,那么孤独的背影。

那天晚上,方太初失眠了。她睁着眼睛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脑海里全是那些照片。那个抱着她的年轻女人,那个低头看她、目光温柔的年轻女人。那是她妈妈。那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妈妈。

她想起舅妈说的话:“她只是想陪他走完最后一程。”

如果换成自己呢?如果换成周棠华,换成自己爱的人,快要死了,想让自己陪他走完最后一程,她会怎么选?

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如果当年那个女人没有走,她的人生也许会不一样。也许她不用被小朋友指着鼻子骂,也许她不用在发烧的时候一个人扛着,也许她也可以像别的孩子一样,有一个完整的家。

可是,那个女人也是一个人。她也爱过一个人,也想陪他走完最后一程。

方太初翻了个身,把脸埋在枕头里。

她想起那个女人临走前塞给她的那个信封,想起那个女人说“这是最后一次”时的眼神。那眼神里没有怨,没有恨,只有一点小心翼翼的期盼,和更多的绝望。

她是在盼什么呢?

盼自己叫她一声“妈妈”吗?

第二天一早,方太初站在酒店窗前,看着外面灰蒙蒙的天。手机响了,是黄振华打来的。

“太初,你妈妈住院了,昨晚送进去的。医生说……时间不多了。”

她握着手机,没有说话。

“你要不要……来看看她?”

她沉默了很久,久到黄振华以为她不会回答了。

“好。”

医院的走廊很长,很白,白得刺眼。消毒水的味道钻进鼻子里,让人有点想吐。方太初跟在护士后面,一步一步往前走。

病房门推开的时候,她看见那个女人躺在病床上,脸上戴着氧气面罩,眼睛闭着,脸色比床单还白。旁边的心电监护仪发出规律的嘀嘀声,一下一下的,像是生命的倒计时。

她在床边坐下,看着那张脸。

好看吗?还是好看的。即使病成这样,依然能看出年轻时是怎样惊艳的美人。可是这美人,现在只剩下一层皮包着骨头,眼窝深陷,颧骨高耸,和照片上那个抱着她的年轻女人,已经判若两人。

那女人像是感觉到了什么,眼皮动了动,慢慢睁开。

看见她的一瞬间,那女人的眼睛里亮了一下,像一盏快灭的灯突然被拨亮了灯芯。

“太初。”她叫她的名字,声音小得像蚊子叫,隔着氧气面罩几乎听不见。她想伸手,手抬到一半,又落了下去,像是没有力气了。

方太初看着那只落下去的手。那只手瘦得像枯枝,手背上扎着针,皮肤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她伸出手,握住了那只手。

那女人的手颤了一下,然后紧紧回握住她。那力气大得不像一个病人,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妈。”她说。

那女人愣住了,眼睛一下子睁大,泪水慢慢涌出来,顺着眼角流下去,流进耳朵里,流到枕头上。

“你……你叫我什么?”

“妈。”她又叫了一遍,声音大了些,稳了些。

那女人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嘴唇哆嗦了半天,什么都没说出来。她就那么看着方太初,眼泪一直流,一直流。

心电监护仪突然尖叫起来。

护士冲进来,医生冲进来,把她挤到一边。她站在人群外面,看着那些人在那个女人身上忙碌着,看着心电监护仪上的曲线越来越平。

“病人心脏骤停,准备除颤!”

“再来一次!”

“还是不行!”

方太初站在那里,看着那女人闭着的眼睛。那眼睛刚刚还看着她,还流着泪,还亮得像一盏灯。

现在灯灭了。

心电监护仪上的曲线变成了一条直线,发出刺耳的嘀——声。

医生停下动作,看了看表,说:“死亡时间,下午三点四十七分。”

护士们开始收拾东西,拔掉管子,关掉机器。方太初站在床边,看着那女人的脸。那脸很平静,嘴角似乎还带着一点笑意。

她想起那封信里的最后一句话:“这世上,没有人比我更爱你。”

她低下头,在那女人额头上印下一个吻。

“我知道。”她说。

葬礼办得很简单,来的都是黄家的亲戚。方太初站在人群里,看着那女人的照片挂在灵堂正中,还是那张年轻时的照片,穿着白裙子,站在花树下,笑得明媚。

她忽然想,那个女人这辈子,最爱的人是谁呢?

是那个让她抛下一切去陪最后一程的男人?还是后来那个让她衣食无忧的富豪?还是自己?

也许都有吧。

也许最爱的,是自己。

黄振华走过来,拍拍她的肩膀,说:“你妈妈走之前,留了东西给你。”

是一个盒子,不大,红木的,雕着花。她打开,里面是一封信和一个玉镯。

信很短,只有一句话。

“太初,这个镯子是我妈妈给我的,现在我给你。好好过。”

她把信折起来,放进包里。然后拿起那个玉镯,套在手腕上。镯子有点大,晃晃悠悠的,玉质温润,贴着她的皮肤,凉凉的,慢慢的变得温热。

周棠华走过来,握住她的手。

“走吧。”她说。

他们走出灵堂,走到外面。外面阳光很好,很亮,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她抬头看天,天很蓝,蓝得像洗过一样,几朵白云飘在上面,慢慢的,悠悠的。

她忽然想起那女人站在榕树下等她的样子,想起她转身走远的背影,想起她塞信封时微微颤抖的手。

她低头看了看手腕上的玉镯。

然后她继续往前走,走进阳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