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制片人内涵关晓彤争议#:私信影射 、公开传播或构成侵权】 3月5日,制片人吴红梅在回应《岁月有情时》@关晓彤 粉丝关于戏份删减、人设魔改的质疑时,#内涵关晓彤制片人私信言论或侵权# 以“你要不要了解下这个角色她是怎么得到的?别逼我说出来”等暗示性言论引发争议,被解读为影射关晓彤获取角色的途径存疑,与其此前主动邀约并盛赞关晓彤的表态形成巨大反差。那么“私信言论”有没有法律风险?对此,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娱乐法李振武 进行解读:如果在私信里影射或编造关于他人的未证实信息,这个人需要为“信息的虚假性”负责,这是侵权的“源头”和“起点”。同时,将对方发来的私信截图、录屏,公开发布到公共空间,很显然公开的这个人需要为“公开传播的行为及造成的扩大化损害”负责。双方根据各自不同的过错行为,对同一损害后果分别承担责任。#岁月有情时制片人内涵关晓彤##关晓彤[超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