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打遍天下无敌手?妻子琳达晚年称他其实很怕一种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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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7月21日的香港,电影院门口依旧张贴着《猛龙过江》的海报,海报上那个目光凌厉、肌肉线条分明的年轻人,摆着招牌式的架势。仿佛随时要跃出画面。

谁也没有想到,就在前一晚,这个银幕上的“猛龙”已经在睡梦中永远停下了呼吸。年仅三十三岁。消息传开,震动之大难以言表。街头巷尾议论纷纷,影迷不敢相信。

同行也难以接受。生前那些对他不服、想要“试两招”的人,一夜之间全都安静下来。过去有人大言不惭,说要挑战李小龙,可等到他离开,真正站出来宣称“我赢过他”的人。

一个也没有。有些人回忆起当年的较量,只剩下一句:“被他打得服服帖帖。”更有意思的是,人走了。影还在。李小龙的电影在世界各地反复上映,票房一次次攀高。

1983年,日本某杂志发起“最受欢迎巨星”投票。已经离世十年的李小龙仍然高票入选。一位早已不在世上的中国功夫演员,能在异国观众心中占据一席之地。

这种情况在当时实属罕见。许多人渐渐形成一个印象:李小龙打遍天下无敌手。各种传说越讲越神,仿佛他站在武学之巅。再无敌手。

可在妻子琳达多年后写成的《我眼中的布鲁斯李》中,记载着另一个细节。她问丈夫:“你是不是天下第一,不怕所有对手?

”李小龙摇头,说了一句听上去有些出人意料的话:“我不是天下第一。其实我很怕一种对手。”这话,让人忍不住想追问:他到底怕谁?

又是什么样的经历,让这个被公认“狠到极致”的男人?说自己会怕?一、从病弱孩童到银幕童角把时间往前拨回去三十多年。1940年11月27日,李小龙本名李振藩。

出生在美国旧金山。父亲李海泉,是粤剧舞台上的丑生名角。经常在戏班辗转演出。母亲产子时正跟随剧团在美国巡演,孩子就这样在异乡降生。1941年,一家人回到香港。

新环境气候潮湿闷热,他年纪又太小,水土不服,很快染上一场大病。体质一度相当虚弱。家里为此忙前忙后,母亲照顾得极为细致,医生也很尽心。这才算把命从病床上拉回来。

谁能想到,日后那个手快如电、动作凌厉的人。童年竟有那么一段“经不起风吹”的日子。不过,电影并没有把他完全“拴住”。真正让他终身投入的,是另一条路。

二、咏春入门,叛逆少年走上拳台1952年。12岁的李小龙开始系统接触武术。他拜访过多位老师,练过少林拳、洪拳。也学过蔡李佛、鹤手、弹腿等路数。

起初,他并没有明确规划,只是想让身子骨强一些。有点自保本事。但当一个少年发现自己在某件事上有天赋,又能从中找到快感时。路就慢慢清晰了。

也是在这一年,在朋友引荐下,他走进叶问的门下。开始学习咏春拳。叶问当时在香港武术圈名气已经不小,门徒众多。规矩也不算少。对于一个精力旺盛的少年来说,这既是约束。

也是磨砺。短桥窄马的咏春拳,讲究中线、讲究节奏、讲究实用,不花哨。却要求极高的专注力。到了1956年前后,李小龙已经十六岁。青春期来临,脾气不免火爆。

街头打架几乎成了家常便饭。体育老师看出他好动不怕撞,干脆引导他接触拳击。拳台上的冲撞是有规则的,胜负也有记分。不像街边那样一团混战。这对他来说,是另一种刺激。

1958年,他参加拳击比赛。先后拿下两场冠军。拳套戴在手上,身体的爆发力与距离感在擂台上得到释放,观众的欢呼让一个少年很容易产生自信。甚至是自负。

可就在这段时间,一场比武中他把对手打伤,事情闹大,父亲忍无可忍。决定再一次做出选择——把儿子送回美国。那一年,他十八岁。正是血性最足的阶段。

被迫离开熟悉的香港,这一步,对他的一生来说。是个不小的转折点。初到旧金山,他的心情其实并不好。虽然出生在这里,但成长体验几乎都在香港,回到美国。

只是一个讲着广东话、带着口音的“小个子中国人”。那时的美国社会,对华人仍有刻板印象。“来赚钱的中国人”是他最常听到的评价。现实摆在眼前,他再热爱功夫。

也得先解决“吃饭问题”。为了维持生活,他教过舞蹈。打过零工。舞蹈这件事听上去与武术不太相干,但身体节奏、步伐运用。其实暗中相通。

可以说,那段在旧金山边打工边摸索的日子,让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身上的这点本事。也许能变成谋生的手段。三、西雅图立足,功夫学校与爱情同时展开离开旧金山后。

他来到华人更多的西雅图。这里的中餐馆、唐人街,给了一个年轻人落脚的机会。他白天去上学,晚上在餐馆打工。赚取学费和生活费。环境谈不上优渥,但好在熬得住。

就这样,他把高中读完。就在这一时期,他结识了对自己影响深远的人——日本裔商人木村隆兴。两人相差近二十岁,一个是三十多岁的成熟商人,一个是未满二十的中国少年。

却很快谈得来。木村后来回忆,初见时的李小龙已经带着一种“领袖式”的气质,只要走进房间。别人很难忽视他。

和木村以及几位早期学生日常切磋聊天的时间久了,他渐渐意识到,别人不仅是把他当“会打的朋友”。更把他当作可以长期学习的老师。

这种信任感,让他开始认真谋划:要不要开一所功夫学校?1961年3月,他进入华盛顿大学学习。专业选了心理学和戏剧。有些人或许会好奇,他明明是练拳的?

为什么偏偏选心理学?细想一下,这个选择并不突兀。格斗讲究对对手心理的判断,教课更离不开与人沟通,而戏剧训练镜头感与表达方式。又跟日后上银幕密切相关。

他在不知不觉间,为后来的人生铺了几层底。次年,他正式创办“振藩国术馆”,这个看上去不起眼的名字。成为他事业起步的标志。

选址极为朴素——西雅图唐人街一处可容纳二十人的地下室。没有豪华装修,也没有华丽招牌。只有简陋的垫子和墙边的沙包。招揽学生,他走的是最直接的路:自己上场做示范。

李小龙和木村到处表演中国功夫,动作快、干脆、有冲击力。很容易吸引旁观者。看得过瘾的人,会留下一句:“能不能教我?

”就这样,学员一批批增加,地下室很快不够用了,国术馆搬进了靠近校园的办公楼。规模逐渐扩大。在这个阶段,他在语言上下了大功夫。

因为看得很清楚,如果想让自己的功夫走出圈子。沟通不能靠比划。为此,他生活极为自律,不吸烟,极少喝酒。连普通的阿司匹林也尽量少碰。

白天上课,空余时间练拳、备课、训练学生,生活看似枯燥。却极有条理。有意思的是,严苛的训练之外。他在校园里并不沉闷。

异性缘很好,第一段恋情对象是日裔美籍女孩艾美,两人外形般配。走在校园里颇为惹眼。只可惜,这段感情最终以女方悄然离开告终。留下一个不算痛苦却颇为遗憾的句号。

就在这段空档,一个金发碧眼、典型美国长相的女孩走进了振藩国术馆。那就是后来的妻子琳达。她当时仍是中学高年级学生,而李小龙已经是大学二年级。

许多年后,她在传记中回忆初见情景,说自己在走廊尽头看到他,一边谈笑,一边跟几个男生比划几拳。那种活力让人一眼难忘。后来,琳达加入国术馆,成了早期弟子之一。

也顺利考入华盛顿大学。1963年,两人正式交往。1964年,在西雅图一座教堂。他们举行婚礼。婚礼并不奢华,却很坚定。

婚后不久,夫妻俩迁往加州奥克兰,在那里开了第二所功夫学校,而西雅图的那一家。则交由木村打理。1965年,儿子李国豪在加州出生。

同年,李小龙开始尝试进入好莱坞,琳达不仅是妻子。更成了生活和工作的助手。有人负责家庭,有人负责对外打拼,这种搭配。让他有底气全身心投入到事业中。

四、好莱坞受挫,返港崛起,功夫片掀起新风潮1966年,李小龙与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签订演员合约,正式出演电视剧《青蜂侠》。扮演青蜂侠的助手加藤。

角色虽是“助手”,却极具存在感,武打场面干净利落。很快赢得观众注意。这一次,他真正意义上站到了国际观众面前。1967年,他在洛杉矶再设振藩国术馆。

此后,在美国加州的一次世界空手道大赛上。他演示了自己在传统中国武术基础上吸收拳击、空手道所融合出来的“截拳道”理念。动作简洁,强调实用,不求姿势好看。

只求效率最大。这种风格,在当时很新,效果也非常明显。不少武者被他当场震住。他开始为好莱坞多部电影、电视剧担任武术指导,也在银幕里客串。

更重要的是,一些影视明星、社会名流、富豪陆续成为他的学生。有空手道冠军,也有知名歌手的保镖,后来的回忆中,他们对李小龙的评价都出奇一致:速度快得惊人。

变化抓不住。1968年,美国权威武术杂志《黑带》连续两期报道他的武术。简要介绍他所涉猎的咏春拳、醉拳、罗汉拳等多种拳法。

这些报道,进一步加深了西方读者对“中国功夫”的兴趣。不可否认,李小龙在美国掀起了一阵功夫热潮。但他真正意义上的“爆炸式成名”,还是在回到香港之后。

事情的起点,是一部名为《功夫》的电视剧。美国华纳筹拍,想选一个会武打的亚洲人来担纲主演。已经凭《青蜂侠》和截拳道打出名声的李小龙,自然有资格参与面谈。

他对这次机会非常重视,自信满满地前往。然而结果却让人心里一沉——制片方以“个子太矮、太中国化”为由,没有选他。这种理由,说白了。

就是不愿意让一个中国面孔真正站在中心位置。这次碰壁,对他打击很大。冷静下来后,他发现,在美国主动等机会。很被动。如果想按自己的想法拍片,反而得回到亚洲。

特别是香港。1971年,他主演的《唐山大兄》上映,他在片中饰演一名工人,为同伴出头。与黑社会歹徒血战到底。一人对战十余持械打手的场面,拳拳到肉,节奏紧凑。

让观众看得热血上涌。票房最高达到三百万港币,打破当时香港电影纪录。连《音乐之声》这样的西片冠军都被挤了下去。

行内人评论《猛龙过江》时,有人认为剧情结构简单,带着点意大利式商业喜剧的味道。谈不上多深刻。但票房并不在乎文艺标准。

这部片一上映,观众几乎场场爆满,最终票房达到五百二十多万港币。再次刷新纪录。那几年间,香港乃至东南亚的观众。

难免会被影片里那种“不怕强权、敢与外来势力拼命”的情绪点燃。民族感情夹杂着观影快感,这种组合在商业层面极为有效。

李小龙自己曾说:“功夫是一种精巧的艺术,必须使智与技巧结合。”他不愿把武术当成单纯的打斗,而是看作一种可被理解、可被表达的体系。透过镜头,他把这一点传递给观众。

琳达的评价也很直接:无论作为演员还是作为真实的人,他身体和心理上都能用自己的方式表达自己。这种表达力,本身就是一种吸引力。1973年1月,《死亡游戏》暂时停拍。

他全力投入《龙争虎斗》。5月,在片场为英语版本配音时,他突然晕倒。被紧急送医。医院的检查并未给出明确病因,医生只能嘱咐观察。

两个月后,7月20日夜,他在休息时再次陷入昏迷,被送往医院时已心跳呼吸全无。最终被宣布死亡。

五、实战争议与“怕一种对手”的真实含义人在世时,关于他实战能力的争论就时断时续。

到了2000年前后,综合格斗风靡,一批新的格斗爱好者涌现,有人开始质疑:电影里的速度和力量?在真实对抗中到底能不能成立?这种争论,有时带着情绪。有时掺杂偏见。

面对争议,曾亲身与他交过手的武者站出来做了评价。美国柔道家西岗就是其中一位。他的习武经历超过四十年,站立战、地面战、综合格斗都有扎实战绩。

按照他的说法,能真正让他感到“吃惊”的对手不多。而李小龙是其中之一。多次交手中,他发现对方总能拿出新东西。技术和内容不断变化,让他很难提前适应。

西岗在文章里写得很直白:对于李小龙参加正规比赛的能力,他毫不怀疑;换成没有规则、自由发挥的实战环境。他认为李小龙的“可怕程度”会是比赛场上的四倍。

这种说法当然带有个人感受,但好坏不难判断。另外一位空手道冠军罗礼士公开承认自己是李小龙的学生。著名歌手猫王的保镖米奇·史东,也是他的学员之一。

在这些人眼里,这位个子并不高的华人。有着超出常规的爆发力和洞察力。曾击败罗礼士的狄加度曾形容,与李小龙对打的感觉“像在和影子搏斗”。

对方似乎总能提前预判动作并给出应对。还有一位空手道冠军罗拔窝,在《龙争虎斗》中饰演与他对战、偷袭失败被打倒的角色。

片场休息时,他曾按自己熟悉的半接触空手道规则与李小龙试手。结果也是输。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许多有过实战记录的格斗高手。对李小龙的实力大多是心悦诚服。

这一系列经历,叠加电影里的硬朗形象。人们才会慢慢形成“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概念。不过,真正了解他的人都清楚。李小龙从不愿把自己封在“天下第一”的位置上。

某一天,琳达按捺不住好奇,问他:“你是不是天下第一?不怕所有对手?”这话在普通人听来有点直率,但夫妻之间。问得再直接也不过分。

李小龙听完,摇了摇头:“我不是天下第一。其实我很怕一种对手。”琳达愣了一下,追问:“你怕什么样的对手?

”他回答:“我不怕会一万种招式的人,我怕把一种招式练一万遍的对手。”这句话流传甚广,很多人只当成漂亮的名言。却容易忽略背后的实践。

了解他训练方式的人都知道,他自己恰恰就是那种愿意把一招练到极致的人。

一记直拳,他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节奏反复打;一个踢腿动作,他会拆分成发力、落地、转身等多个环节。一点点打磨。招式不在多,而在熟。熟到什么程度?

熟到肌肉一触即发,脑子还没完全反应。动作已经做完。在这一点上,不得不说。他看得很透。

武术世界里,很容易出现“花拳绣腿”的诱惑,招式名字越多越显得厉害,可一旦上了擂台。能用的往往就那几招。那些把基础动作练到极熟的人,看上去路子不多。实则危险异常。

他之所以“怕”这种对手,说是害怕。更多是一种敬畏:对长期积累、极度专注的力量的敬畏。

回过头看他的一生,从生病的孩童,到银幕童角;从叛逆少年,到拳台选手;从在西雅图地下室里给几位学生讲解动作。

到在香港片场手持双截棍成为全民焦点;再到在国际武坛引发争议却依旧被许多同行推崇。他的轨迹并非一条笔直向上的线,而是在多次转折中不断寻找出路。

1999年,美国《时代周刊》评选“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一百人”,李小龙名列其中。而且是名单上唯一的华人。

对他给出的评价大意是,在美国社会依旧习惯把华人刻板成温顺工人、服务生的阶段,他以紧绷的肌腱、锐利的眼神、张扬的手势。打碎了那种单一形象。

他出拳的瞬间,不只是个人的宣示。也是一种身份的呈现。就这样,一个自称“很怕那种把一招练一万遍的对手”的人,用自己几十年如一日的训练和不断推陈出新的思路。

走到了别人难以企及的高度。说他无敌,未免绝对;但说他把“精益求精”四个字用尽了力气。倒并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