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迪・摩克瑞过去是,现在依然是有史以来最受喜爱的摇滚明星之一。他是技艺精湛的舞台表演者、天生的艺术家,是兼具专业口碑与商业成就的歌手和词曲作者——无论是作为皇后乐队的主唱,还是独唱艺人,他都活出了摇滚明星的多彩人生,为音乐事业留下了惊艳世人的贡献。他的超高人气和知名度,让他1991年因艾滋病英年早逝的消息备受关注,也推动了大众对这一疾病的认知;而他留下的音乐作品,更是永远被视作流行音乐史上的瑰宝。
早年生活
1946年9月5日,弗雷迪・摩克瑞生于东非坦桑尼亚的桑给巴尔,本名法鲁克·布尔萨拉。他的父母均是印度帕西人,他出生那天正好是帕西人的新年。他还有一个妹妹卡什米拉。东非海岸的气候特别湿热,虽然有着漂亮的沙滩、澄澈的大海,但常年酷热难耐。但这里也有着未经雕琢的原始,还有着脏乱与难闻的气味。对小孩子来说,在这里的成长时光没什么乐趣,也毫无新鲜感可言。小弗雷迪自然而然地憧憬起外面的世界,而音乐就是他与外界沟通的媒介。
弗雷迪小时候,家里人常听各式各样的音乐,印度音乐、民间音乐、英国的乐曲都有。弗雷迪总会随手拿起一张唱片,跟着哼唱。所以他的音乐品位很广泛。每次参加聚会和庆典,只要有人邀请,他都会唱上一曲。那时的他,能让大家开心就会感到无比自豪。
和母亲
帕西人总会在宗教节日的庆典时举办盛宴,桑给巴尔有五座寺庙,他们会去庙里欢聚,有时也会在某个人家里办热闹的派对。帕西人信仰琐罗亚斯德教,在他们的信仰里,生活本身就是一场庆典。
9岁时,弗雷迪从桑给巴尔来到祖父母所在的——印度潘奇加尼的圣彼得学校,成为一名寄宿生。他擅长体育、音乐和美术,还曾获得价值约16万美元的“低年级全能之星”大奖杯。可惜的是,8年后弗雷迪因十年级考试失利,离开了圣彼得学校。
弗雷迪一直很疼爱自己的妹妹卡什米拉,这份疼爱从未变过。每次他放假回家,兄妹俩都形影不离。有一次弗雷迪要回寄宿学校,想送卡什米拉一份离别礼物。对方说想要精致的发夹,但发夹很贵,超出了弗雷迪承受的范围。不过最终弗雷迪还是给妹妹买了那款发夹。
儿时的弗雷迪已经展现出卓越的音乐天赋。他可以听完收音机里的音乐,然后跑到琴凳前,把刚听到的旋律弹出来。他的父母发现了孩子的天分,于是给弗雷迪请了一位钢琴老师,教他学琴。
15岁时,弗雷迪边学钢琴边和同学组了一支叫“狂热者”的乐队。除了他,乐队成员还有布鲁斯・穆雷、维克托里・拉纳、德里克・布兰奇、法兰・伊拉尼。圣彼得高中的舞台和礼堂,是弗雷迪和他的“狂热者”乐队第一次演出的场所。他们的表演活力满满,旋律也十分优美。后来,音乐教师戴维斯先生鼓励他们走出校园。
担任乐队键盘手的弗雷迪一点都不怯场,平日里的他很腼腆,可一旦坐在琴键前,就会沉浸在音乐里,尽情演奏,那种投入的样子,难以用言语形容。潘奇加尼这个地方,环境宁静,气候宜人,在这里成长让人内心平和,也给了少年们足够的时间,去追寻自己的梦想。弗雷迪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音乐家,而他最终实现了这个梦想。这里是孕育弗雷迪这样的巨星的绝佳之地,也是他梦想开始的完美起点。
17岁时,为了躲避桑给巴尔一月革命的战乱,弗雷迪随家人移民至英国。同时,“狂热者”乐队正式解散。那段日子,所有帕西人都惶恐不安,不知道该怎么办。为年幼的孩子考虑,弗雷迪的父母最后不得不决定离开这个国家,前往英国。他们第一次来到英国时是5月份,正值夏季,可体感却觉得格外寒冷。卡什米拉对英国的第一印象糟透了,不明白爸爸妈妈为什么要带他们来这里。
刚到英国时,他们什么都不懂,这里没有佣人,所有事都要自己做,最后还要出去工作谋生。弗雷迪却对来到英国充满了期待,他总跟妈妈说:我们一起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他总说,我们一定会在这个地方闯出一番天地,因为他一直都很向往英国。就是这坚强的意志,支撑着全家人一路走下来。
当时的伦敦正值黄金年代——距离“摇摆伦敦”的鼎盛时期还有几年,这样的环境注定会改变一个人。正当红的歌手吉米·亨德里克斯张扬的舞台风格、独特的异域气质,还有那份纯粹的音乐天赋,都深深影响了弗雷迪。
事业起步
来到英国后,弗雷迪进入伦敦伊令艺术学院学习艺术与图形设计。伊令艺术学院曾培养出皮特・汤森、罗尼・伍德等优秀的音乐人,有着培养流行音乐人才的传统。但弗雷迪选择学习艺术与图形设计,也是由于他超凡的绘画天赋。
弗雷迪喜欢把身边的一切人和事都画下来,他是个极具天赋的艺术家,擅长线描和铅笔画。他画了很多作品,其中有一系列吉米・亨德里克斯的画作堪称经典。他的色彩感知和色彩搭配能力令人惊叹不已。
在艺术学院求学期间,弗雷迪就有自己的小世界,一举一动都像个明星。大家都会好奇,这个家伙是谁?因为他总是穿着一丝不苟,甚至有些大胆出格,梳着油亮的发型,拿着小绒球在街上闲逛,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人物。他总喜欢穿白色的衣服,这在艺术学院里很特别。即便在那时人们也能发现弗雷迪内心其实很腼腆,他只是用这些方式伪装自己,给自己塑造了一个与众不同、光芒万丈的形象。
弗雷迪成名后,人们或许会觉得,他求学时一定是人群中的焦点,是团队的领导者,但其实并非如此。他的本性善良又温柔,平日里也相对安静。那时候的他,长相平平,龅牙,头发梳得油亮又贴头皮,毫不起眼。许多同学觉得他最终会成为一个画家或设计师,并没意识到他对音乐的热爱有多深。
与罗杰·泰勒
在伊令艺术学院就读时,弗雷迪结识了“微笑”乐队的贝斯手兼主唱蒂姆·斯塔费尔,也认识了乐队的另外两名成员——当时在伦敦帝国理工学院攻读天体物理学博士的布莱恩·梅和想成为一名牙医的牙科学生罗杰·泰勒。但当时弗雷迪还没有加入乐队。他经常跟微笑乐队的成员们躲进男厕所,借着厕所的回音和声唱,或许,皇后乐队独特的和声风格,就是从这里开始形成的。
微笑乐队很优秀,有次他们演出时弗雷迪也来到了现场。那时候的他,只是个音乐爱好者,会在演出后提一些建议。他说,他们的音乐很棒,尤其是对抑扬顿挫的把握,很擅长营造氛围、张弛有度。但他也说,他们的着装不够讲究,和观众的互动也不到位,任何时候,都要学会和观众建立连接。
布赖恩说,换作别人,大家绝不会听这样的指手画脚,但弗雷迪不一样,他的话句句在理,所有人都愿意听他的想法。就这样,弗雷迪和乐队成员成了挚友,关系愈发亲密。他住在肯辛顿的公寓里,身处伦敦摇摆时代艺术圈的核心地带;他还和罗杰·泰勒在肯辛顿市场摆了个小摊,售卖艺术品、维多利亚风格的服饰,骨子里的张扬与独特,在那时便已显露。
尽管和微笑乐队的成员成了好友,弗雷迪还是渴望能自己登台演出,于是他先加入了其他乐队。他在英国的第一支乐队是来自利物浦的“伊贝克斯乐队”,并担任主唱。但这支乐队的寿命很短。弗雷迪的试音让乐队成员眼前一亮,他们当即决定让他加入。但弗雷迪的眼界和能力,早已远超乐队其他人——他想把乐队名字改成“残骸乐队”,这个名字显然更有格调,可乐队成员并不认同。因为其他成员都反对改名,弗雷迪召开了乐队会议,结果大家一致表示:“我们就叫伊贝克斯,不喜欢残骸这个名字,这事没得谈。”
遗憾的是,伊贝克斯乐队最终还是解散了,弗雷迪随后加入了“酸牛奶海乐队”,但同样只待了很短的时间,乐队便无疾而终。依旧是人员变动的问题,让这支乐队没能走远。
就在这时,蒂姆知道他和布赖恩、罗杰的音乐理念终究会走向不同的方向,于是选择了离开,去追寻更契合自己的音乐道路,加入了“汉普邦”乐队。汉普邦乐队是比吉斯乐队的分支,由比吉斯的鼓手创立,还登上过《流行之巅》节目,在当时名气很大。蒂姆说他要加入这支乐队,放手一搏。而弗雷迪一直都在布莱恩和罗杰身边,他提议自己来当主唱,把乐队重新组建起来。由于佛莱迪不会弹奏贝斯,三人便在次年招收了当时在切尔西学院电子学院就读的约翰·迪肯担任贝斯手。
蒂姆后来认为自己终究没有弗雷迪那样的魄力,他既不是天生的表演者,也没有他那样的创作才华。他庆幸自己选择了退出,否则,这个世界就不会有皇后乐队了。
之后,弗雷迪为乐队起名“皇后乐队”(Queen),他认为这个名字简单粗暴、便于听众记住,这并非一个代表同性恋或戏谑的名字,而是在宣告:不要给我们下定义,我们不被任何风格束缚。同时,他为皇后乐队的首张专辑创作了《My Fairy King》这首歌,里面有一句歌词:“哦,墨丘利母亲,你对我做了什么?”也是在这首歌之后,弗雷迪提出要将自己名字中的“布萨拉”(Bulsara)改为“摩克瑞”(Mercury,又译作“墨丘利”,即罗马神话中朱比特与迈亚的儿子,是诸神的使者和传译)。他为自己塑造了一个角色,活成了这个角色的样子。
当皇后乐队诞生时弗雷迪就已经具备征服世界的雄心壮志——他们不只是摇滚,也不只是流行,他们可以驾驭所有风格。而他们的职业生涯,也印证了这一点:无论尝试什么风格,都能收获大众的认可。
改名是弗雷迪给自己换上的一层新外壳,这层外壳让他成为了自己想成为的人。那个年少的布萨拉,其实一直都在,只是在公众面前,他变成了一个全新的形象,一个如同神一般的存在。弗雷迪那戏剧化的舞台表演,正是这一形象的产物。就像他自己所言:“我做的很多事,其实都是表演,就像演戏一样。”
蒂姆和罗杰都认为,弗雷迪的舞台表现力极佳,但不确定他的歌唱功底如何。那时候的他,唱功还很稚嫩,还在打磨阶段。不过唱过几段之后,他的表现越来越好,他们也就想着,那就继续让他做主唱吧。乐队里的人都叫弗雷迪“老皇后”,因为他的举止有些阴柔,还总爱叫别人“亲爱的”。在那个年代,这种话不仅不会在公共场合说,甚至都不会被提及。成员们也总拿这个跟他开玩笑,当然,这只是私下里的称呼。
事实上,乐队组建初期,布赖恩·梅还曾犹豫是否要继续音乐之路,因为他即将参加大学的重要期末考试,彼时的他,本有机会成为一名前途光明的科学家;罗杰·泰勒则在攻读牙医专业。他们都十分重视学业,过了很久才下定决心:“好,我们就做皇后乐队,做全职音乐人。”这份决定,甚至迟至乐队开始录音后才最终敲定。但一旦做出选择,他们便坚信,成功只是时间问题。是弗雷迪,让这支半职业、半玩票的乐队,变成了一支目标坚定的专业乐队。
走向世界
招兵买马之后,皇后乐队开始了创作和巡演。1973年,乐队与百代唱片以及旗下录音厂商Trident签约。7月,发行首张录音室专辑《Queen》而正式出道。1974年在发行了第二张专辑《Queen II》后,与美国艾丽卡唱片签署了唱片发行合约,正式进军美国。
弗雷迪外向张扬的舞台形象,让皇后乐队远比同时期的其他乐队更具吸引力。他们的前两张专辑,编曲结构复杂,满是精灵、国王、巨龙这类奇幻元素,带着前卫摇滚的鲜明特征,歌词虽不算出彩,却有着独特的魅力。
皇后乐队的音乐根基,始终是吉他主导的重金属摇滚,但让他们脱颖而出的,是他们敢于尝试、勇于突破的态度。他们的成功更多源于一场又一场的巡演,而非电台的高频播放。他们起初并未得到媒体的太多关注,虽有一定曝光,却算不上大牌乐队。他们和莫特·胡普尔、瘦李奇等乐队一同巡演,努力征服硬核的摇滚观众。很快,他们在美国收获了专业乐评的认可,虽未一夜爆红,却积累了一批忠实粉丝,发展势头向好。乐队的发展步入正轨,第二张专辑中的《Seven Seas of Rhye》成了他们的突破性单曲,登上了排行榜第10位。
弗雷迪也开始创作一些新风格的歌曲,《Killer Queen》就是这样的作品,在当时无疑是一首杰作,一首顶级的流行摇滚作品,也成了皇后乐队第一首真正意义上的大热单曲。谁也想不到,一支以硬核摇滚自居的乐队,会推出这样一首初听轻快、柔和,甚至带着一丝慵懒的作品,但正是这首歌曲,为皇后乐队日后形成独特风格奠定了基础。
歌曲中惊艳的和声,与吉他的旋律完美融合,人声与吉他的和声交织,造就了这种独特、高亢却又极具吸引力的音色。弗雷迪在歌词中提及酩悦香槟、玛丽·安托瓦内特,这些意象,在当时的摇滚歌手中极为罕见。
到了《Sheer Heart Attack》这张专辑,乐队的曲风更偏向重金属,吉他的主导地位愈发凸显,整体风格也更硬朗。他们摒弃了不少复杂的编曲手法,尽管专辑依旧颇具巧思,却少了些细碎的雕琢,更直白、更简洁。这是所有乐队的必经之路:无数场现场演出的打磨,会让音乐更贴合观众,更具现场感染力。
与罗杰和约翰
如今回望,《Sheer Heart Attack》是皇后乐队从早期风格向《A Night at the Opera》转型的标志性专辑,而在当时,这张专辑本身就是一项辉煌的成就——它在英国收获了超高人气。到《Sheer Heart Attack》发行时,皇后乐队的发展已是顺风顺水:有大热单曲,专辑登上榜单前十,销量突破百万,虽未达到现象级,却已是实打实的爆款。他们终于站稳了脚跟,准备好迎接更大的成功。《杀手皇后》险些登顶,最终位列第二;而仅仅一年后,他们便迎来了首支冠军单曲——《波西米亚狂想曲》。
《波西米亚狂想曲》彻底颠覆了流行乐坛,前无古人。从榜单成绩和经典程度来看,弗雷迪彻底打破了流行歌曲的创作框架,写下了这首意识流的杰作。《波》没有副歌,甚至连规整的主歌都没有,只是无数精彩的片段交织在一起,全曲包含60个和弦,堪称天才之作。更难得的是,这首歌曲由弗雷迪独立创作,并非乐队集体创作。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知道该如何打磨这首作品,甚至一度想过放弃。乐队录制专辑期间,这首作品就被搁置在一旁,大家都叫它“弗雷迪的歌”,还打趣道:“这歌该怎么办?”成员们起初都心存疑虑:“这歌好像不太对劲。”而弗雷迪始终没有放弃,反复修改,不断增添新的旋律,其他成员这才慢慢发现:“这首歌,其实好极了。”他们开始精心打磨,整首歌的录制耗时数周——光是人声叠录,就一层叠录了无数遍。
坊间有个传闻:录制时,弗雷迪坐在钢琴前,对着不断磨损的磁带喊:“再来一遍,兄弟们,再录一遍伽利略的部分。”在那个数字录音尚未出现的年代,他们只能用两英寸的磁带录制,无数次的叠录,早已让磁带濒临报废。彼时,乐坛已有《汤米》《佩珀军士的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这类摇滚歌剧,但从未有人想过,将摇滚与歌剧融合在一首单曲里。这首作品,注定要么一败涂地,要么一鸣惊人。显然,结果是后者。
随着《波西米亚狂想曲》和第四张专辑《A night at the Opera》惊人的成功,皇后乐队在1977到1978年,迎来了全球知名度的顶峰。他们金曲频出,包括《We are the champions》《We Will Rock You》。
与约翰
弗雷迪的第一任女友是玛丽·奥斯汀,她是乐队吉他手布莱恩·梅的校友。玛丽与布莱恩在帝国理工学院的一场演唱会上相识,他们约会过几次但关系从未更进一步。后来弗雷迪总提起玛丽,布莱恩感觉到他喜欢上了玛丽,于是帮忙介绍二人相识。一开始,弗雷迪还不敢独自去找玛丽,大多时候会和罗杰一起,只是路过时和她打个招呼、笑一笑,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五六个月。最后,他终于鼓起勇气,约玛丽出去约会。
与玛丽
两人很快就陷入了热恋,5个月后就同居了,这段恋情持续了6年左右。玛丽把弗雷迪照顾得无微不至,而弗雷迪也对她十分体贴。无论发生什么,他们的爱情都毋庸置疑。弗雷迪也曾和其他女孩交往过,但现在回想起来,那些感情都不是真心的,只有对玛丽,他付出了真情。他们在一起的样子,甜蜜得像一对夫妻,这是一段无比真挚的爱情。而这份感情能长久,或许也因为,弗雷迪的内心其实很腼腆,玛丽也是如此,两人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对他们身边的人来说,他们就像结婚了一样。所有人都能看出来,玛丽是他一生的挚爱。
与玛丽
在两人交往6年之后,弗雷迪向玛丽坦白自己的性取向为同性,得知真相的玛丽反而松了口气——她早就感到不对劲了。玛丽依旧支持弗雷迪做真实的自己,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在弗雷迪看来,自己的性取向是私事,他有很多事都不愿对外透露,性取向或许就是其中之一。除了玛丽,他从未和其他人聊过这件事。他觉得,这是自己不愿被人窥探的一面。弗雷迪从不会刻意标榜自己的性取向,他只是用生活诠释着真实的自己。只要你靠近他、了解他,就会知道他是同性恋。他有自己的男友,从不刻意隐瞒,却也不会大肆张扬,他喜欢保持这份神秘感。弗雷迪只是按自己的意愿生活,从没想过成为同性恋群体的代言人。媒体上其实至少有两次,他承认过自己是同性恋,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可人们却总是视而不见。如果他是如今三四十岁的年轻人,或许就不会为性取向的事烦恼了,因为时代变了,而这一切的改变,或许也有他的一份功劳。
双性恋、雌雄同体、性别模糊,这种种的暧昧与不确定,正是那个时代的特质,而弗雷迪,就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无论在精神、情感还是性别认知上,他都身处其中,而他,也始终坚守着自己的本心。这一部分是时代的潮流,另一部分,却是最真实的他。他向来比常人更张扬,做事也更极致,而这一点,深深吸引着人们。
当然,同性恋群体也接纳了弗雷迪,也把他当成其中的一员。有段日子,弗雷迪的生活充斥着极致的放纵,私生活也十分混乱。但后来他戒掉了这一切,不再流连于情爱,开始学着种郁金香。同性恋圈子的生活,终究太过浮躁。经历过一切之后,我只想找一份真挚的感情,过平静的生活。在遇见最后的爱人
吉姆·哈顿
后,弗雷迪终于找到了这份安稳,不用再拼命表现自己,不用再向任何人证明什么。他们的关系十分融洽,偶尔也会有小摩擦,但他们都知道自己找到了追寻一生的归宿,没有人能破坏这份美好。
造型设计
皇后乐队早期生涯中,弗雷迪的另一大贡献,是全权负责乐队的形象打造。弗雷迪的艺术天赋早早便派上了用场——乐队的标志由他设计,融合了四位成员的星座元素,罗杰·泰勒还把这个标志印在了自己的鼓上。这个标志设计精妙,自带皇家气场,与“皇后乐队”的名字相得益彰。
标志
弗雷迪一直在寻找属于自己的舞台形象,所以对造型极为关注。他想要黑色的指甲油,对穿搭也有着自己的想法,有时候一夜之间,就能清晰地想好自己要穿什么、为什么这么穿。造型师认为他适合大气、夸张、飘逸的风格。
服装要搭配皇后乐队的音乐,才能成就最好的造型。皇后乐队的音乐,带着一种独特的魔力,不像华丽摇滚那样直白,反而多了几分童话般的浪漫与温柔。弗雷迪的风格一直在转变,从浓妆艳抹的华丽风(他是最早尝试这种风格的人之一),到蝴蝶元素的造型,再到简约的穿搭,这种转变令人着迷。时尚唯一不变的,就是一直在变,而弗雷迪只是这场变化中的一员,却是无比耀眼的那一个。
或许有人会觉得,弗雷迪是个时尚狂热爱好者,但其实并非如此,他只是会在合适的场合,穿合适的衣服。而我们找到的一个设计巧思,就是大量运用白色。在大型体育场的灯光下,白色格外耀眼,就算是坐在最后一排的观众,也能清晰地看到舞台上的他。
我记得有一次,弗雷迪从瑞典巡演的首站飞回来,跟造型师说巡演的效果不好,我们需要做出改变,我必须做点什么。弗雷迪有一个想法,想要一顶尽可能逼真的金属皇冠,一件缀有白鼬毛的斗篷。设计师总能立刻捕捉到他的想法,并尽全力实现。他们的造型有时会过于夸张,甚至有些审美堪忧,可这些设计,其实都带着一丝戏谑与玩味,并非刻意的糟糕。
经典合作
西班牙女高音蒙特塞拉特・卡巴耶和弗雷迪合唱了《巴塞罗那》这首歌。自从看了威尔第歌剧《假面舞会》后,弗雷迪就被其中的女高音卡巴耶震撼到了,他迫切地想要与对方合作。巧合的是,卡巴耶也正想要见他,受到邀请的弗雷迪很是激动地和朋友说:“我居然要进军歌剧界了,摇滚可以先放一放了。”
卡巴耶
到了两人正式合作的那天,他们从凌晨一点一直唱到早上六点,他们惺惺相惜,约定好创作10首歌。卡巴耶觉得自己年纪大了,但弗雷迪却说音乐是不会老去的。他们的这次合作对歌剧界来说,是一场革命,一场真正的变革。《巴塞罗那》这首歌融合了歌剧的元素,夸张又充满戏剧张力,从很多方面来说,这就是一首真正的歌剧。
弗雷迪为这次合作欣喜若狂,所有的细节,他都要求做到完美。卡巴耶来录音室时,他甚至让人在控制室摆满了鲜花,还特意让伦敦的录音室重新装修了女卫生间,就怕她用着不舒服。弗雷迪还预见到,很多年轻人会走进歌剧院,说:我们想知道,那个和弗雷迪一起放声歌唱的女人,到底是谁。这次合作,让摇滚与歌剧两个世界,第一次交汇融合。
纸醉金迷
弗雷迪的品位极佳,在他精致的家里,客人们总能度过轻松又优雅的夜晚。但有时,也会有一些疯狂的时刻,至于具体的细节,需要先咨询下律师才能细说。弗雷迪太懂怎么举办派对了。推门而入,你会看到扮成巨魔、小矮人、食人魔、小偷、芭蕾舞演员的人,还有异装者、跨性别者,甚至还有一些性别模糊的人。派对上的放纵,超乎想象。
弗雷迪办过一场堪称极致的派对,有个小矮人浑身涂着猪肝酱,躺在大盘子里,有人用钝刀去切,他就会扭动身体,整盘的猪肝酱也跟着晃动,像一份会动的肉酱,荒诞又有趣。有人在泳池里胡闹,还有人躲在餐台底下亲热,整场派对都充斥着极致的放纵。那场派对原本只打算办三四天,最后却持续了三周,把当地人都吓坏了。弗雷迪就是这样,做任何事都极尽奢华。他从来不会是那种开着沃尔沃旅行车的平凡人,他绝不会过这样的生活。他赚了钱,会先想着身边的人,让大家开心。对他来说,只有看着别人快乐,自己才会快乐,无论付出什么,他都愿意。
乐队去美国巡演的第一站就是纽约,在这个城市,人们可以尽情释放天性,活得随心所欲。要说放纵,这里才是真正的极致放纵之地,你可以尽情展现自己性格中最极端的一面。弗雷迪就是在纽约染上了夺走他生命的重病。
健康危机
1987年,弗雷迪被诊断身患艾滋病,这与他先前混迹于同性恋酒吧的经历有关;之后,他没有公开自己患病的消息,仅将其告诉了自己的男友吉姆·哈顿和皇后乐队的剩下三个成员。弗雷迪患病的消息使得团队更加团结,他告诉成员们迟早有天他将不能歌唱。成员们惋惜地接受了这一事实,同时也处处照顾弗雷迪。
弗雷迪是个要强的人,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他希望自己以及身边的人只生活在快乐之中。所有人都必须像往常一样对待他,不能有丝毫特殊。如果他发现你情绪低落、过于感伤,就会下意识地把你拉回正常的状态,让那些心态平和的人陪在身边,他不想总被人提醒自己的病情。
弗雷迪无比爱成员们、尊重他们,不愿让他们为他伤心。而他们也一直都知道,不能惹他不开心,因为他们也同样深爱着他。得知病情的那一刻,成员们根本不敢相信,脑子一片空白。直到那个月下旬,他的身体状况开始恶化,他们才真正接受这个事实。可即便如此,他们还是一直抱着希望,盼着他能好起来。
弗雷迪从来不会沉湎于悲伤,因为在他眼里,生活无比美好,无论何时都要拼尽全力去热爱。这也是他从未停止创作的原因。他本可以轻易放弃,找个地方隐居,在孤独中度过余生,但他没有这么做。这正是他的勇敢之处,直到再也撑不住的那一刻,他都一直在工作。唯一的遗憾是,他离开的时候,脑海里还装着无数的音乐灵感,可身体却不允许他将这些灵感付诸实践。如果没有音乐,他或许撑不了这么久,这是毋庸置疑的。到最后,他依旧幽默风趣,依旧有着强大的动力,这些都是当时陪在他身边的人才知道的事。他对音乐的执着从未改变,对完美的追求也从未动摇。
男友给弗雷迪做了柔软的羊绒和真丝衣物,因为重病的弗雷迪,就连穿普通衣服都会觉得疼。在拍摄《有点疯狂》的音乐录影带时,弗雷迪的状态已经大不如前。灯光的照射下,所有人都会觉得燥热,可弗雷迪却在衣服里面,套了好几层保暖内衣。那时的他已经瘦得脱了形,靠意志完成了全部拍摄。他从不会让病痛,成为自己和朋友之间的隔阂。他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却从未跟任何人抱怨过。
弗雷迪的病情一天天严重,但还未发布病情声明。因为这份声明会让身边所有人为他隐瞒病情的努力付诸东流,他一心想保护自己的父母、妹妹和家人,也想保护身边照顾他的人,不想让他们被媒体骚扰。他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日渐憔悴的样子,不想让大家为他难过。
吉姆说弗雷迪那时总是睡睡醒醒,房间里的电视一直开着,偶尔会和我们聊上几分钟。而我们能做的,只是坐在他身边,牵着他的手,让他知道,有人一直陪着他。
某个周日清晨,弗雷迪的呼吸突然变得微弱,吉姆立刻叫来了医生。医生检查后告诉他们,弗雷迪已经陷入了昏迷。吉姆在楼上,想给弗雷迪换身衣服,却发现他的胸口再也没有起伏,他停止了呼吸。弗雷迪给自己的生命设定了终点,当他再也无法录歌,再也没有精力创作时,就是他离开的时候。因为他的一生,都献给了自己的事业,音乐是他的快乐源泉。如果没有了音乐,他或许就没有勇气面对这一切了。他最终,按着自己的意愿离开了这个世界。
弗雷迪的离开,让所有人都悲痛万分。他们一直盼着能有治愈的方法,盼着他能撑到那一天,可直到现在,艾滋病也没有特效药。
灵澈综评
弗雷迪・莫库里身上有种特质,能深深触动每一个人。无论演出场所有多大,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会感觉自己置身其中、参与其中。他仿佛在说,我站在这里表演两个小时,你们的目光将全程追随着我。我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个动作,你们都会用心聆听、用心感受。他身上的个人魅力浑然天成,难以言喻。按理说,他本不该有如此强大的魅力,但魅力从来与外表无关,只源于一个人的本真。
对弗雷迪而言,音乐就是他的一切,别无选择。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在办公室里做一份普通的工作,或是在某个角落默默无闻。他是个极端的人,同时拥有温柔与强硬两种特质,有时像个孩子,有时又极度强硬。他夸张华丽的舞台演出、嗓音和创作才华为皇后乐队注入了灵魂,将在乐坛被永远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