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署名争议发酵,录音真假未定但合同漏洞坐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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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疯传一段录音,说是《繁花》剧组内部对话,讲谁写的剧本、谁该挂名、钱怎么算,还提到有人干了活没名字。没人说这录音一定真,也没人说一定假,但黄浦公安发了《协助调查通知书》,这事就不是“网友瞎吵”那么简单了。

这事儿表面看是几个人的嘴仗,实际是干了三十年活的人,第一次被逼着问:我到底写了多少?算不算数?签的字管不管用?

翻过几本老地方志,比如1993年《榆林市志》,里头记过一部电影拍完出了治安事,但写得清清楚楚——是摄制组工作人员的问题,没提主演,也没说导演在场。那会儿处理就是罚点款,没立案,更没上热搜。今天一个录音,就能让全网盯上署名权,不是大家变敏感了,是过去三十年,没人认真写过“谁干了什么、怎么算、怎么留证”。

法院判过不少类似案子,北京知产法院2023年有个判决,编剧告制作公司没给署名,最后输了,不是因为没干活,是因为合同里根本没写“写多少场戏能挂名”,连草稿改了几版都没留痕。法官也没法凭空判。

行规也早松动了。现在不少剧挂名编剧一排,可真查分场稿修订记录,很多人压根没碰过电脑。协会没信用档案,出了事只能私了、冷处理、换个项目继续干。年轻人进组第一课不是学怎么写对白,是学怎么“懂事”,别争、别留底、别较真。

政策最近确实变了。广电总局2024年9月那个通知,头一回把“创作过程必须留痕”“署名权不能口头约定”写进红头文件。上海去年底开始试点劳务合同备案,系统里自动弹出“著作权归属”提醒框。但这些新动作还没真正卡住人——不备案不罚,留痕不全也不拦开机。

有公司试水区块链存证,写完一场戏就哈希上链,改一个字都看得见。听起来玄,其实就和微信发语音一样简单。但目前全国用的不到二十家。更多人还在用U盘传稿,改完删原文件,美其名曰“效率高”。

有的剧组悄悄请了“创作权益观察员”,不是领导,不拿片方工资,只记录每次署名讨论过程,签字后三方各留一份。没权力否决,但事后翻出来,谁说了什么、依据什么,一目了然。这做法刚起步,连名字都还没统一叫法。

高校戏剧影视专业课本里,仍把《编剧入门》当主课,可《签合同要注意啥》《稿子怎么留证据》还是选修,甚至没开。学生实习回来问老师:“甲方让我签放弃署名权的补充协议,能签吗?”老师答不上来,只能回一句:“你先干着看看。”

那份2025年的行业调研说,七成编剧遇到过署名问题,九成没走法律程序。不是不想,是太麻烦——请律师钱比稿费多,打官司时间比写剧本还长,赢了可能再没人找你干活。

录音会不会被证实?不知道。当事人怎么回应?还没正式说。但我们已经知道一件事:当一个小编剧写完200场戏,连自己名字能不能印在片尾都得赌运气,那问题就不是出在他身上。

制度没跟上,人就得自己找路。有人录了音,有人存了稿,有人开始学着在每封邮件里写清楚“此版为第三稿,新增台词17句”。

这事没完,但也不需要等一个结论才能做点什么。

录音的事,还在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