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谢娜在社交平台发文,连用多个感叹号恳请大家不要再把镜头对准孩子,字里行间满是无奈,随后张杰也发文,公开力挺妻子谢娜

内地明星 1 0

恳! 请! 不! 要! 再! 将! 镜!

头!

对! 准! 未! 成! 年! 孩! 子!

2026年2月25日,主持人谢娜在社交平台上敲下了这行字,每一个字之间都夹着一个触目惊心的感叹号,整整68个。 这不是什么新节目的宣传文案,也不是什么激动人心的喜讯,而是一位母亲在双胞胎女儿上课途中被狗仔全程跟拍、甚至被曝光具体上课地点后,从胸腔里挤压出的、充满无奈与愤怒的呐喊。 字里行间,你能感受到那种几乎要冲破屏幕的焦灼:“她们需要的是安静正常的学习与生活! 请守住边界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和成长环境! ”

就在谢娜这条情绪激烈的博文发布后不久,她的丈夫、歌手张杰的回应来了。 没有多余的安慰,没有煽情的共情,甚至没有对狗仔的一句直接辱骂。 他直接贴出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中的具体条款,白纸黑字,条分缕析。 条款里明确写着:“不得跟拍、蹲守、偷拍未成年人及其家人,不得擅自曝光其照片、视频、学校、行程。 ”张杰用这种最理性、最硬核的方式,完成了一次对妻子的力挺,也把一场可能局限于娱乐八卦的纠纷,直接拉到了法律维权的层面。

这件事迅速引爆了网络。 话题谢娜带双胞胎女儿上课原本可能只是一个普通的明星行程热搜,但紧随其后的谢娜恳请不要将镜头对准孩子和张杰发文力挺谢娜,却让讨论的焦点彻底转向。 网友们几乎一边倒地站在了张杰谢娜这一边。 评论区里,“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呼声刷了屏。 很多人指出,狗仔跟拍明星或许已经司空见惯,但把镜头和跟踪器对准未成年的孩子,并且曝光其生活轨迹和隐私信息,这已经越过了道德的底线,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事实上,张杰和谢娜对双胞胎女儿跳跳和俏俏的保护,在娱乐圈里是出了名的。 自2018年两个孩子出生以来,八年时间,夫妻俩从未在社交媒体上主动曝光过孩子的清晰正面照。 所有分享的亲子瞬间,要么是背影,要么是侧影,要么是局部特写。

滑雪时的背影,生日时在花海中奔跑的模糊身影,成为公众对这两个孩子仅有的视觉印象。

谢娜曾在采访中解释过这种坚持,她认为1到6岁的孩子,家庭就是他们的全部世界,她希望给孩子创造一个不受外界干扰的、安全宁静的成长环境。 为此,她甚至曾推掉工作,聘请住家外教,尽可能将孩子与娱乐圈的喧嚣隔绝开来。

然而,2026年2月25日这天,狗仔的镜头粗暴地撕开了这道他们精心构筑的防护墙。 一段偷拍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尽管孩子的脸部被打上了马赛克,但她们穿着同款服饰的细节、出行的路线、乃至上课的地点都被清晰曝光。

这彻底激怒了一向以乐观形象示人的谢娜,也引来了张杰以法律为武器的强势回击。

这场风波,让一个长期存在却时常被忽视的问题浮出水面:明星的子女,是否就应该天然地成为公众的消费品? 他们的隐私权,是否因为父母的光环而被自动剥夺? 张杰谢娜的遭遇,绝非个例。 就在几个月前的2025年,演员赵丽颖也曾因类似问题两度公开发声。

2025年9月19日,赵丽颖带着儿子“想想”外出时被偷拍,话题赵丽颖与儿子手拉手过马路登上热搜。 当晚,赵丽颖本人便以母亲身份发文,恳请媒体记者“不要把镜头对准未成年人”,强调“他们的私人生活应该得到保护”。 然而,呼吁并未能阻止偷拍。 同年11月18日,赵丽颖带儿子观看儿童剧的画面再次被狗仔捕捉并传播。 这一次,赵丽颖工作室的声明措辞更为严厉,直指这种行为“既违背新闻从业者职业道德,也会给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并呼吁公众停止传播。 据统计,仅2025年一年,“想想”就至少六次遭遇偷拍,从商场购物到户外露营,生活细节暴露无遗。

另一位以保护女儿隐私著称的明星是林心如。 她和丈夫霍建华的女儿“小海豚”如今已经9岁,但公众几乎从未见过她的清晰正脸。 林心如社交媒体上所有关于女儿的照片,无一例外都是背影、侧影或者经过精心打码的处理。

她甚至曾因好友在聚会上误发了一张未打码的合影而公开质问“尊重隐私很难吗?

”,并坚决要求删除。

霍建华更是被媒体戏称为“人形盾牌”,在带娃外出时,总是下意识地用身体阻挡可能的镜头。

他们为女儿选择了非公开的国际学校,并要求校方签署保密协议,从物理层面隔绝信息外泄的可能。

这些明星父母不约而同的选择,背后是深刻的焦虑和清醒的认知。 心理学研究表明,儿童早在三岁左右就能感知到外界对其外貌的评价。 网络上随意一句“长得不像爸妈”、“没遗传到好基因”的评论,都可能对孩子的自我认知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更严峻的是,过度曝光带来的安全隐患。 许多网友在讨论中提到了1997年白冰冰女儿因媒体过度关注和报道而导致悲剧的案例,以此警示曝光孩子行踪和生活轨迹可能带来的巨大风险。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偷拍明星的未成年子女,究竟是否违法?

多位律师在事件发生后给出了明确的解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明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隐私权虽受到一定限制,但这种限制并不能自然延伸到其未成年子女身上。 孩子是独立的个体,享有法律赋予的完整隐私权。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的林律师也分析认为,狗仔偷拍明星妻女上补习班的行为,实质上是侵犯了其隐私权,导致其行程、生活、学习安排被曝光,不仅打扰了生活安宁,甚至可能威胁人身安全,属于违法行为。 关键在于,即便拍摄者事后对视频中孩子的脸部进行了打码处理,也不能规避其行为的违法性质。 因为隐私权保护的不只是肖像,更包括“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跟踪、蹲守、拍摄其日常非公开活动,本身就已构成侵扰。

如果构成侵权,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法律规定了多元的责任体系。 在民事责任方面,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删除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行政责任方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特别严重,例如将偷拍的未成年人隐私内容用于传播牟利,甚至可能触及刑事犯罪,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等。

此次事件中,张杰直接援引法律条款的做法,被许多法律界人士和网友称为“教科书式的维权”。 它不再仅仅是情感上的呼吁和道德上的谴责,而是清晰地划出了法律的红线,明确了行为的性质和法律后果。 这种维权方式的升级,也给整个行业带来了震慑。 有业内人士透露,事件发生后,一些头部娱乐媒体和工作室内部开始重新审视相关规范,考虑签订“未成年人拍摄豁免条款”,承诺不主动蹲守明星子女。 同时,部分依赖明星子女偷拍内容引流的中小自媒体账号,则面临着广告商撤资的生存危机,有知名母婴品牌明确表示终止与这类账号的合作。

网络平台的责任也被再次强调。 根据《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网络运营者发现未成年人私密信息被发布或传播时,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防止扩散的措施,并告知相关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

在张杰谢娜事件发酵后,部分短视频平台确实加强了对相关偷拍视频的审核和下架力度。

公众的态度在此次事件中呈现出高度的一致性。 绝大多数声音都认为,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和健康成长环境,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明星的光环是属于父母的,不应该成为绑架孩子童年的枷锁。

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属品,他们有权拥有一个不被镜头打扰、不被舆论审视的普通童年。 这种观念的普及,或许是此次风波带来的最积极的社会意义之一。

当谢娜的68个感叹号和张杰冷静的法律条文并列在一起时,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娱乐生态中某些畸形的角落,也照见了为人父母最本能的守护之心。它不仅仅是一个明星家庭的私事,更是一堂生动的、关于未成年人权利、法律边界与媒体伦理的公开课。 在流量至上、窥私欲旺盛的当下,如何守住那条保护孩子的底线,需要的不仅仅是明星父母的坚持,更需要法律的长牙带刺,平台的审核尽责,以及每一个围观者指尖下的克制与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