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明星程春莲,因贪污76万被枪毙,在法庭上大喊:这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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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公平!我明明为国家立过功!”1955年,一个曾让全国观众追着看戏的女演员,被押上刑场时还在嘶吼。可历史从不给“冤枉”留余地——她不是被冤枉,而是自己亲手把路走断了。说白了,这哪是“不公平”,分明是“自作自受”!

她叫程春莲(化名),不是真名,但她的故事,却成了新中国反腐史上一记响亮的警钟。1950年代,她主演的《刘三姐》火遍大江南北,一曲“山歌好比春江水”唱得人心里暖烘烘的。那时她月薪300块,搁现在就是“月入过万”的硬通货,普通工人得干上十年才够。可这钱,她没用来孝敬父母、改善生活,反倒成了“贪心”的起点。

程春莲出生在湖北黄石一个穷苦工人家庭,小时候家里连饭都吃不饱。母亲病逝后,她早早扛起生活重担,10岁就进了艺术学校练舞。她有天赋、肯吃苦,17岁成了歌舞团的台柱子。《刘三姐》一演,她成了“全民女神”,追着她看戏的小伙子排长队,连“样板戏”都得靠边站。可人红了,心也飘了。

1980年,她瞅准了石油这“香饽饽”。当时国家管得严,石油分配得像“稀罕物”。她到处找关系,硬说自己能弄到油,结果真被调到市石油公司当了副科长。这下,她手里有了“实权”,心里的贪念像野草一样疯长。

她干了啥?先从渤海石油公司低价进货,再高价卖给浠水县石油公司。短短两年,她倒腾了上千吨油,账上“唰唰”多了27万(相当于现在70多万!)。更绝的是,她还搞“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之便,和人“谈生意”,一回回“谈”出钱来。有人算过,她贪的钱够一个普通工人不吃不喝干440年!

可纸包不住火。1989年,黄石市检察院收到一封匿名信,写得清清楚楚:“程春莲收受贿赂,103次!”一查,铁证如山:她从1988年8月起,就疯狂倒卖石油,账本上数字大得吓人。审讯时,她还嘴硬:“卖油是本事,收钱是辛苦费!”——这话说得,真当自己是“生意大王”了?

案子轰动全省,法院赶紧请来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专家,反复琢磨。大家一致认定:贪腐就是贪腐,没得商量。1990年,程春莲被判处死刑。临刑前,她还在喊“不公平”,可这声喊,没人接。

真相扎心了:她不是被“冤枉”,而是自己把路走绝了!

为啥这么说?看看她走过的路:

贪心害了她

:300块工资她嫌少,非要搞“大生意”。结果呢?国家给的福利她不珍惜,反而钻空子。老百姓饿着肚子盼戏看,她却在数钱。

忘了初心

:当年演《刘三姐》,唱的是“劳动最光荣”,可她自己呢?把“劳动”变成“捞钱”,把“光荣”变成“贪腐”。台上是“女神”,台下是“蛀虫”。

忘了规矩

:1950年代,国家刚成立,反贪运动打得轰轰烈烈。刘青山、张子善贪污被枪决,全国都传。她倒好,以为自己“有本事”,能躲过一劫。

说白了,她不是“被整”,是“自己整自己”。就像老话说的:“贪心不足蛇吞象,反被蛇咬没得救。”她手里攥着“明星”这张牌,却把牌打成了“废牌”。

再看当时的背景:1950年代,中国正搞建设,老百姓盼的是“吃饱饭、过好日子”。程春莲呢?她眼里只有钱,连“为人民服务”的初心都扔了。而共产党为啥能赢?就因为干部们“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老百姓才真心拥护。她倒好,把“群众”当“韭菜”,割一茬少一茬。

教训就一句话:贪腐的“路”,走一步就断;民心的“根”,丢一寸就空。

程春莲的故事,不是“第一个女星被枪决”(历史上没有这个说法),而是给所有人提了个醒:人红了,更要守本分。钱是赚不完的,但良心丢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临刑前她喊“不公平”,可历史早给了答案:公平不在嘴上,而在行动里。她贪的每一分钱,都沾着老百姓的血汗;她倒的每一吨油,都浇灭了百姓的希望。这哪是“不公平”,分明是“活该”!

如今再看,程春莲的结局,不就是给所有“想走捷径”的人一记耳光?想发财?先问问自己:钱从哪来?心正不正?别等到“断头台”前才后悔,那时连“喊冤”的力气都没有了。

说到底,人生在世,别贪那“一时爽”,要留点“一辈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