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昌俊
据媒体报道,中国网络视听协会微短剧工作委员会24日发布自律公约,倡议所有微短剧演职人员、用工单位、剧组、制作机构、摄制基地、播出平台约定留痕确权责,按时足额付薪酬,防范风险保安全,少儿用工严规范,协同服务护权益。
文旅微短剧剧组拍摄现场 ©瞭望东方周刊
近年来,微短剧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的态势。据国家广电总局统计,2025年上线播出的微短剧达3.3万部,国内用户规模近7亿,市场规模突破千亿元,较2024年翻番。与此同时,相关报告显示,微短剧核心生产环节已带动就业岗位133.3万个,2025年前三季度,微短剧相关岗位人才需求同比增长26%,已形成覆盖编剧、导演、运营等环节的全链条岗位矩阵。供需两旺之下,微短剧已从新兴内容形态成长为不可忽视的文化产业力量。
但是,在行业高速发展的另一面,演职人员权益保障不足的问题也开始显现,如薪酬拖欠、工作强度过大等一再引发热议。像前不久就有多名短剧演员在社交平台上讨薪。这些问题的出现,既与行业“短平快”的生产模式有关,也折射出新兴业态在快速发展阶段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的现实。在此背景下,这份聚焦演职人员权益保障的自律公约出台,应该说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从内容来看,公约覆盖范围广泛,从演职人员到用工单位,从剧组到制作机构,从摄制基地到播出平台,基本涵盖了微短剧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如在权责明晰方面,公约提出用工前双方应明确工作内容、时长、薪酬标准、支付周期及方式、违约责任等;在薪酬保障方面,强调用工方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在安全生产方面,针对格斗、爆炸、潜水及高空特技等高危拍摄任务,要求安排专业人员全程监督,并合理规划制作节奏,避免“超长待机”“连轴转”等透支式工作。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公约还专门对未成年演员,尤其是低龄儿童演员的权益保护作出规定,强调保障其休息权、健康权和受教育权,严格落实监护人全程陪同机制。这些条款可谓切中行业痛点,为行业各参与主体提供了较为清晰的操作指引。
不过,也要看到,公约的实际效力仍面临多重考验。一方面,首批签署方主要为38家头部平台和机构,这意味着大量中小剧组、制作公司仍游离于公约框架之外,而这类主体恰恰是权益纠纷的高发地带,公约对其约束力恐怕相对有限;另一方面,公约虽提出建立“一站式”法律咨询与纠纷调解绿色通道,有助于降低维权门槛,但在实际执行中,这涉及多部门的协同,相关机制仍需进一步理顺。此外,不容忽视的一点是,公约归根结底只是行业自律文件,本身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其效用的发挥高度依赖签署主体的“自律”和行业内部的监督机制。
这意味着,要将公约内容真正落到实处,仍需多方协同发力。如平台作为内容分发和资源调配的关键环节,可以在准入审核、流程监管、纠纷调解等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同时,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也不容回避。毕竟,只有将行业共识上升为完善的制度规范,才能为从业者权益提供更坚实的保障。而行业组织、工会等第三方力量也应在集体协商、法律援助等方面积极作为,真正为从业者权益撑腰。
当然,作为快速崛起的新兴行业,微短剧从业者权益保障的完善注定需要一个过程。这份自律公约的出炉,标志着行业开始正视并主动回应从业者的权益诉求,这也算是开了一个好头,将为后续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