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妍郑哲元“熔金”风波:父母有权熔掉孩子的金镯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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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智妍郑哲元“熔金”风波:父母有权熔掉孩子的金镯子吗?

最近,韩国演艺圈和体坛的一桩家务事闹得沸沸扬扬。前艺人金智妍公开指控其前夫、职业棒球选手郑哲元,在婚姻期间不仅未尽抚养和家务责任,更有一桩行为引发了远超夫妻恩怨的讨论——他擅自将孩子周岁时收到的金戒指和金手镯熔毁,添钱给自己打了一条金项链。当金智妍追问时,对方一句“已经找不到了”让这场冲突迅速升级,从私人矛盾演变为一场关于“父母是否有权处置子女财产”的公共辩论。网络舆论迅速分化,一方认为这只是夫妻离异时常见的财产争夺,属于“家务事”;另一方则激烈抨击,认为这是对儿童财产权的公然侵犯。这起看似个别的家庭纠纷,实则精准地刺中了现代法律与伦理中那个模糊而敏感的边界。

法律视角:那条看不见的“红线”

当父母的手伸向属于孩子的金锁、压岁钱或房产时,法律的天平会偏向哪一边?答案的核心,在于“利益”二字。

在中国,这把衡量是非的标尺清晰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里。该条文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并且,“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这意味着,父母对子女财产的所谓“管理权”,绝非所有权。它是一种受到严格限制的法定代理权,其行使的唯一正当目的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如支付教育、医疗、生活必需等费用。

司法实践正在不断强化这一原则。近年来,多地法院出现了要求家长返还被挪用压岁钱的判例。例如,在北京平谷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父亲岳某将属于女儿的4.2万元压岁钱用于家庭开销,法院明确指出该款项属于女儿个人所有,岳某无权随意处分,因其未能证明支出是为了女儿的利益,故判决其必须返还,并由直接抚养孩子的母亲代为保管。另一个案例中,一名12岁男孩拒绝上交2万元压岁钱,因为母亲计划将其用于家庭开支,相关法律解读明确指出母亲的行为“越权”。这些判决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即便是父母,逾越了“为子女利益”这条红线,其处分行为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并需承担返还或赔偿的责任。

如果将类似金智妍所述的“熔毁金饰”行为置于中国法律框架下审视,其性质可能更为严重。周岁金饰通常来自亲友赠与,在法律上明确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父母将其熔化改铸为自用物品,显然很难被论证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监护职责,更可能因侵犯未成年人财产权而引发民事赔偿纠纷。倘若涉及的财产价值较大,甚至可能触及刑法中关于侵占罪的边界。

尽管资料中未直接提供韩国民法典第913条的具体内容,但基于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普遍原则,可以推测其精神内核应与中国法律相似,即强调父母对子女财产的处置必须以子女福祉为前提。跨越这条界限,家庭内部的经济决策便可能瞬间转化为需要司法介入的法律事件。

道德争议:亲情包裹下的权利博弈

法律划出了底线,但现实生活中的灰色地带,往往由更复杂的道德争议填满。围绕“孩子财产谁做主”的问题,社会观念存在着深刻的撕裂。

一方观点带有浓厚的传统家庭本位色彩。他们认为,在家庭这个共同体中,财产流动不宜分得过于清楚。金饰等物品虽然名义上给了孩子,但本质是家庭资产的一部分。父母在面临经济压力或出于家庭整体规划考虑时,对其进行灵活处置(例如变现应急或改作他用),具有现实的合理性。这种观念背后,是“父母代管天经地义”的传统习惯,认为孩子在成年之前,其财产与人身一样,都应处于父母的全面掌管之下。

然而,反对的声音同样强烈且日益高涨。这派观点直指问题的核心:儿童是否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将带有纪念意义的周岁金饰熔毁,不仅是对孩子当下财产权的剥夺,更是对其未来财产自主决定权的一种预支。这些物品往往承载着情感价值和文化寓意,是孩子与赠与人之间情感联结的象征。将其毁灭,可能对孩子造成潜在的情感伤害。特别是在离异家庭中,这类财产处置极易被卷入夫妻双方的斗争,使孩子的利益成为牺牲品。

这场道德争议的本质,是“保管”与“占有”的区分难题。父母作为监护人,其法定职责是“保管”子女财产直至其具备管理能力。但当保管行为滑向占有和随意处分,亲情的光环便难以掩盖权利侵害的事实。法律之所以设定“为子女利益”这一苛刻条件,正是为了在这片模糊地带树立一座灯塔,防止监护权异化为侵害权。

现实镜鉴:当家庭纠纷走上法庭

法槌的起落,为这些理论与道德的争论提供了最现实的注脚。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司法系统在面对父母不当处分子女财产的案件时,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趋势愈发清晰。

在国内,相关判例已形成一定指引。除了前述压岁钱返还案例,实践中还存在父亲变卖子女名下房产用于投资失败,最终被法院判决赔偿损失的案例。也有母亲挪用子女的压岁钱或专项赠与款,被孩子或其他监护人起诉后,法院判决返还并可能要求赔礼道歉的情况。这些案例共同揭示了一个司法倾向:法律对未成年人财产权的保护是实质性的,不会因其监护人是父母而网开一面。法官在裁决时,会严格审查处分行为是否必要、是否真正有利于孩子,父母的辩解如果无法通过这一检验,就很难得到支持。

从更广泛的国际视野看,对儿童财产权的保护同样严格。例如在美国的一些判例中,对于非紧急情况下处置子女的贵重财产,父母可能需要事先获得法院的许可,以确保其决定符合“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在日本,也曾有祖父母赠与孙子的金饰被父母擅自变卖,法院最终判决父母返还等价金额的案例。这些实践表明,尊重并保护未成年人独立的财产权,是现代法治社会的普遍共识。

从这些现实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清晰的启示:家庭内部的财产安排,并非绝对的法外之地。一旦父母的行为偏离了“为子女利益”的轨道,家庭纠纷便可能迅速升级为需要法律裁决的诉讼。司法介入的目的不是破坏家庭和睦,而是在亲情可能失灵时,为最弱势的孩子提供一道最后的保护屏障。

写在最后

金智妍与郑哲元的争议,终会随着时间平息或进入司法程序。但这起事件所激起的涟漪,却让我们不得不审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在无数个普通家庭里,那些属于孩子的压岁钱、长辈赠与的金银饰、甚至是以其名义购置的财产,它们的命运究竟由谁主宰?

熔掉一枚金饰,或许在有些人看来是微不足道的家庭经济决策。但当这个行为与“儿童权益”四个字挂钩时,其性质便发生了根本变化。它不再仅仅是夫妻失和时的财产争夺,而是触碰了现代社会关于个体权利、即使是幼小个体权利的基本保障原则。每一个孩子,从出生那一刻起,就不再是父母的附属物,而是拥有独立民事权利的法律主体。保护他们的财产,不仅是保护一笔钱、一件物,更是保护他们未来人格独立、经济自主的起点。

这场争议最终折射出的,是家庭伦理与现代法治理念的持续对话与磨合。在法律划定的红线内,如何用爱与智慧管理好属于孩子的财富,是每一对父母都需要学习的功课。因为,最好的监护,不是占有和控制,而是为孩子的未来,守护好每一份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