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晶晶被推上风口浪尖,一个“谨慎人”为何栽在细节里
2022年,郭晶晶接下了戴可思的代言,她当时提到安全是自己最看重的,这话听着实在,也符合她退役后做了妈妈、平时低调做事的形象,戴可思是一个母婴品牌,在2017年成立,之前有过几次广告违规,但事情没有闹大,大家也就没太在意。
换个角度来看这件事,不必把所有矛头都指向一个人,问题更像是一连串环节出了岔子。代言人把自己的名字和信誉放在一边,品牌负责产品和宣传,监管部门负责把关,消费者用后反馈,这四方如果没有清晰的责任分工,就会出现“有人背锅没人负责”的局面。
先说品牌这头。公司做营销时应该把法律风险和合规作为基本功。新规定在落地前就有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行业并非毫无准备。如果企业仍在宣传里使用“食品级”这种容易误导的词汇,很难说只是基层推广的误会。规范的企业会有品牌推广流程:素材出炉——法务审核——合规确认——高层签字。哪一步漏了就要查清楚。更严重的是,如果真如传闻所说,品牌用的是过期或未经代言人同意的旧素材,那就是另一回事,可能涉及欺诈和侵权。
再说代言人。公众人物的影响力是双刃剑,消费者很自然把名人的话当作信誉担保。但现实是,普通代言合同里往往并不要求明星懂得产品成分或检测报告。更多时候是品牌承诺,明星通过外在形象帮助传播。既然法律对代言人的责任没有细化,明星能做的通常是加强尽职调查。比如要求查验生产资质、要求看到检测报告并在合同里约定若出现问题品牌单独负责、或者设定代言公示期和使用素材的权限。郭晶晶以往做事细致,这次沉默也许是团队在内部核实,她不发声明不等于不负责,而可能是避免贸然表态给调查带来影响。
监管层面也有改进空间。《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禁止误导性词语,是好事,但只是禁止还不够。更需要的是执行细则和快速反应机制,一旦接到消费者投诉能迅速查明并公开检测结果。像现在这种模糊不清的状态,只会让大众更不信任行业。监管应该明确代言信息管理,比如规定代言使用授权的时间、范围以及违规使用素材的法律后果,让品牌不能随意盗用名人形象。
消费者也不是局外人。遇到产品问题要及时保存证据,比如购货记录、产品包装、过敏反应的照片,向平台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社交媒体上的讨论有时能催生快速调查,但也容易放大未经证实的信息,大家在传播时要谨慎,不随意把个案结论当成普遍真相。
最后是整个代言机制的制度改造。可以考虑把“代言尽职调查”写进行业规范,明确代言人和品牌的问责边界。比如代言合同中加入“品牌需提供最近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并承担对外信息真实性;代言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公开解约声明;若品牌擅自使用已解约素材,品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公开道歉赔偿”。同时行业协会可以设立黑名单和处罚机制,定期公布违规案例,形成威慑力。
回过头看郭晶晶这件事,不应该只问她是不是“心虚”,而要把注意力放到如何避免下一次类似事件。名人的信誉值钱,但不能替代制度的建设。品牌要承担更大的透明度责任,监管要更快更明白地回应,消费者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我的看法是,当前问题更像是体系性缺陷暴露,个体错误容易被无限放大,但责任最终应该落在能改规则和能执行规则的那一端。你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更多追究代言人的个人责任,还是把矛头指向品牌和监管层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