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我不认识这个叫金晨的明星,我不知道她是因为什么成为明星的,我跟她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今天写这个题目,也是因为看到了这条新闻之后产生的一些想法。
为了说明事情经过,先对这条新闻进行一下回放。2025年3月16日,金晨租车带着助理和经纪人到浙江绍兴柯桥游玩,下午3点多发生车祸,撞坏了路边的警示牌及房屋围墙。车上三人均受轻伤,从事后金晨发的照片来说,她受伤了,脸上有血。
经纪人带着金晨去上海医院就医,留下助理在现场配合警方完成事故认定。助理在警方调查时说是自己开车的。后来,金晨在上海治疗结束,人也清醒之后,询问了助理全过程,她让助理向保险公司撤销赔付申请。金晨本人于4月份完成了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的赔付。
这件事发生快一年了,不知道被谁给捅出来。绍兴警方为这件事还发了警情通报,通报解释跟金晨本人道歉的内容差不多,不过多了两条内容是,金晨她们在柯桥没有吃饭。金晨的助理也没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不构成骗保。
警情通报都出来了,我们当然得相信警方的调查结论。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我想了半天,觉得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问。那就是金晨为什么不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不申请赔偿,只有可能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车损不足以抵消来年报废的增加额,这是很多老司机都知道的道理。可从新闻里面说出来的结果来看,金晨撞车损失应该小不了,没个万儿八千的解决不了问题,从这个层面分析,这条理由不成立。再者说,来年保费是否看涨,保险公司界定的是车不是人,金晨的车是租来的,来年的保费跟金晨本人无关。
二是金晨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因为单方事故,给社会造成这么大的损失,她觉得自己该承担起这个社会责任,不该让保险公司来承担损失。或者好听点说,她不想因为这个理赔放大自己驾车出交通事故的影响力。
三是她害怕申请赔偿之后,保险公司会追究助理冒名顶替,从而会追究她肇事逃逸的罪责。她放弃赔偿了,保险公司自然也就不会追究她的责任,从而让人忽略助理冒名顶替的事。再或者是,金晨错过了申报保险理赔的时间。
聪明的网友跟我一起猜猜,我分析的三种可能性,哪个更大一些?助理申请撤销保险理赔是对的,因为她不是责任当事人。助理撤销后,金晨是否可以申请保险理赔?是不能还是不敢,这个请专业的网友帮助分析一下。
警情通报是绍兴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发出的,警方工作真的很细致!他们都调查出金晨三人在柯桥未就餐。也就是说,公安分局一定找到了金晨3人从11点到15点这四个小时里面的连续和完整的影像资料或者其他证明材料,不然,怎么证明未就餐呢?这个时间段正好是午饭的时间段。即便未就餐这能说明什么问题呢?
未就餐说明不会酒驾?未就餐跟毒驾有关系吗?
警方通报里没有说,金晨出了交通事故之后就从现场消失,警方是如何对她进行后续处理的,这个其实非常关键,不然,老百姓是不服的。比如,大街上看到警察查车,你弃车而逃,警察因为现场没抓到你,你就这么跑掉了吗?对于普通老百姓,显然是不可能的。警方的处罚应该不会比酒驾轻。
我们没有看到警方说事后对金晨的处理措施,包括助理冒名顶替,警方如何进行纠错也没有说。通报里说将进行处理,也就是说,过去大半年了还没有处理。难道这件事她赔了车损和房屋损就没有责任了吗?还是没有查出最终的结果,等着再处理?大街上警察查酒驾不是因为出了事故才查的,而是逢车就查,金晨离开现场后,警察及时取得了金晨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以及尿液中成分的数据了吗?她是打车去的上海,路上得有3个小时的时间,即便这时候在上海医院抽血了,结果大家都能想象得到。金晨如何向警方证明自己没有酒驾,也没有毒驾。我觉得警方不能仅仅因为同情她受伤就医,而忽视她出事故的主要原因吧?这个口子千万不能开,不然,以后一定有各种各样事故都会以有人受伤而逃避警察现场检查的。
警情通报里面说,其他有关问题,还在进一步核查中,希望警方能就我提出的几个问题答复一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普通人驾驶途中弃车而走,警察会如何进行后续处理,希望警察也不要因为金晨是所谓的明星而网开一面,这对金晨也是不公平的,不解释清楚,大众对她一定无法充分信任。
警方能证明金晨未就餐,我相信警方也能证明金晨不是因为酒驾或毒驾而离开现场。但愿这件事后续还有更加详尽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