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每日经济新闻的一篇报道,说的是1月30日的女演员金晨的发文道歉,她向大家作出了2025年3月16日行车途中受伤的说明,大家看看,她的受伤竟然是为了躲避路上蹿出的小狗不得已紧急拐弯撞向路边警示牌及房屋围墙。
看了这则新闻,很多人被女演员金晨的善良举动所感动,但我们想说的是她的这样举动值得吗?
今天 我们就来分析
金晨避让犬只车祸事件的合理性与代价
,接下来会从事故经过、责任认定、公众影响和法律后果四方面展开。
2025年3月16日,女演员金晨在浙江绍兴柯桥区驾车途中,为
避让突然窜出的犬只
发生单车事故,致车辆撞向警示牌及村居围墙,造成车内3人轻微受伤、车损及公共设施损坏。
金晨本人
脸部受伤严重,需紧急手术
,随即由经纪人陪同赴上海就医;助理徐某青留在现场,并在情绪紧张下谎称自己是驾驶员,配合完成简易程序事故认定。
维度事实依据法律/伦理评价
行为性质
为避让无牵引犬只而紧急转向属《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紧急避险”范畴,通常不担主责
伤情后果
脸部重伤、急诊手术、住院治疗人身损害真实且严重,医疗支出与恢复成本高
责任承担
事后全额赔付车损、路牌、围墙等全部经济损失,2025年4月前完成主动担责,远超法定最低义务
程序问题
助理冒名顶替,交警初查未发现异常,按简易程序处理违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条,属程序违规
公众影响
多个商务合作方(喜之郎、娇韵诗)迅速删帖切割作为公众人物,舆情代价显著高于普通驾驶员
不值得——从安全结果看是合理避险,但从综合代价看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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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肯定的点
:避让犬只符合安全驾驶常识(犬只未牵绳属他人管理失职),且金晨未逃逸、未推诿,最终全额担责,体现基本法律意识与担当;❌
明显不值的点
:脸部重伤直接影响演员核心职业资产(形象、接戏能力、商业价值);“顶包”操作引发大规模舆情危机,导致品牌合作崩塌、公众信任折损;即便无骗保,仍面临交通违法处罚(如未确保安全驾驶、未及时报警等),且交警执法复核正在进行中。
犬只未牵绳属常见违法情形(《动物防疫法》第30条),司机避让时若造成第三方损失,一般可向犬只饲养人追偿。但金晨未提及追偿动作,所有损失均由其个人承担,进一步放大了经济代价。
金晨避让犬只本身是
合法且必要
的应急操作,但因
伤情严重+顶包操作+公众身份三重叠加
,导致事件演变为一场高成本危机。
真正“值得”的应对方式应是:
伤情优先处置的同时,授权助理同步向交警说明真实驾驶人信息
——既保障生命安全,又守住程序底线。目前结果虽已积极补救,但教训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