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重返狼群,众说纷纭,但大家的初衷一样,那就是爱格林。
有人说李微漪名利双收后,狠心抛弃了格林,以至于格林死在小木屋附近,胃里只有水,格林是饿死的。
也有人说,李微漪才是大爱,她散尽家财,建立了野狼保护站,三千万的票房,没有一样花在自己身上,她没有换车,没有换房,没有直播带货,她把钱转手就投在若尔盖大草原,买监控,升级设备,补偿牧民,只为还格林的后代,一个安稳没有盗猎者的狼生。
其实假如不缺食物,狼不会攻击人类,它胆小,羞涩,看到人就会远远跑开。
至于李七年没有去看格林,她可能是觉得,格林融入了大草原,不想再打扰它,因为李微漪在,格林无法真正融入狼群,而且,李微漪在草原,格林还得帮她逮兔子,增加格林的负担。
爱到深处,是放手,忍痛让格林做回一头狼,在大草原上奔跑,回归狼性,魂归草原,才是最好的吧!
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