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优点娱乐”披露,
知名女星、演员今晨遭媒体曝光疑似在2025年驾车肇事逃逸,事情大致经过如下。
2025年3月16日金晨、经纪人及其助理徐长青同在一辆小型客车内,当天15时左右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警方认定“驾驶人”徐长青全责,定责后走保险理赔。
然而,保险公司在调查理赔时发现驾驶人并非徐长青,
而是金晨本人,后者驾车引发交通事故后与车上的经纪人迅速逃离现场,由坐在后排的徐长青“顶包”,
保险公司随即保案。之后,金晨联系保险公司表示事故费用不需要走保险,由她个人承担并要求保险公司撤案,经过考量后保险公司撤销了报案。
目前,当地警方已回应,称去年的事故查实没那么快,正在核实详细情况。
女性金晨有没有肇事逃逸、是否让助理“顶包”?
暂时没法下定论,我们耐心等待官方通报。
假设确实存在这些行为,金晨可能遭受什么样的处罚呢?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分析一下。
行政处罚方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同时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只要是逃逸,
不论多严重都要罚款,
同时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具体情节对逃逸人实施行政拘留处罚,最多能拘留15天。
这里的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不构成犯罪不会进入刑事程序,罚款或罚款加拘留就够了。
如果对金晨处以行拘处罚,
那么她不仅要面对数日至15日的拘留所生活,还可能被视为劣迹艺人,
和李易峰等明星一样被行业自律协会“封杀”。
刑事方面较为复杂,有多种可能,先说交通肇事罪。《刑法》并未直接把事故逃逸列为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之一,只是会加重量刑,即如果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了,那么逃逸的话至少判3年,逃逸致人死亡的至少判7年。
金晨疑似牵涉的这起案子所涉及的交通事故达不到该罪名的地步,
否则她的助理徐长青已经进去了,所以哪怕逃逸了也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第二个可能有关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罪。
《刑法》规定,
醉酒驾车的行为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大家不要觉得拘役看上去没那么重就不当一回事,只要涉及刑事处罚了,不管是拘役还是缓刑都属于有“案底”的人了,这里顺便提一句,喝酒了千万别开车。
金晨当时有没有醉酒驾驶?除非她自己承认,否则几乎不可能调查清楚,我们只能合理怀疑。
没有喝酒的情况下,发生事故了反正是保险公司赔钱,最多明年的保费上涨一点,
为什么她要和经纪人逃逸呢?
从逻辑上来看很难说得通。
除了与交通有关的罪名外,媒体报道金晨逃逸后还向保险公司报案进入索赔程序,这就可能存在骗保的情况了。
《刑法》里与骗保有关的罪名有两个。
一个是诈骗罪,
诈骗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处3-10年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另一个是保险诈骗罪,
只要构成犯罪起刑点是5年,数数额巨大的判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可以发现,
无论是诈骗罪还是保险诈骗罪,最严重的情况下是能处以无期徒刑的,
最大的区别在起刑点不同,诈骗罪的第一档量刑轻一点。
截至目前,金晨方面还没有正面回应,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有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让人“顶包”后逃逸,本人最清楚,自己实际上是用不着花时间核实的,事情曝出来后几个小时还没辟谣,坐实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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