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短剧演员吐槽某剧组夜里拍雨戏,
一直让孩子淋洒水车制造的瓢泼大雨。
她透露因为要拍近景,她和对手女演员脸上不能有雨,所以伞不能放低,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拍她们的时候把孩子换成假孩子,但是剧组为了节约时间就没有换,“孩子被雨淋了好久,哭得撕心裂肺”。
据媒体报道,该场戏婴儿的片酬仅800元,部分家长因经济压力接受此类拍摄。
此视频一经曝光,顿时引发评论区众怒。有网友留言“孩子才这么大,得了肺炎怎么办?”“看得心疼又愤怒”,该演员也在评论区回复:“很多剧组都这样,真心希望孩子们回归校园和童年。”甚至有儿童演员的家长表示,淋个雨算什么,有的儿童演员还会挨打挨骂。
据媒体报道,这起事件并非孤例。2025年7月,短剧童星西西在拍摄首场戏时遭遇淋雨戏份,剧组未提供热水和保暖措施,引发对儿童演员权益的广泛讨论。它折射出短剧行业在资本裹挟下“野蛮生长”的深层矛盾。
为追逐热点、压缩成本,行业普遍盛行“7天拍100集”的极限模式,儿童演员的休息权、健康权等基本权益成为首要牺牲品。
1月8日,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其中明确要求:邀请儿童参演微短剧,应当依法取得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知情同意,切实保障儿童演员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和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不得安排儿童演员超负荷拍摄,不得让儿童出演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惊悚、情感纠葛等戏份。
根据了解,这些剧集通常具有超高的制作压力,每部剧的拍摄周期仅为7到10天。这对于许多儿童演员来说,意味着每天长时间的拍摄工作,甚至长达16小时。连轴拍摄、熬夜已经成为常态,很多孩子在片场困倦到打盹,口齿不清。更为严重的是,暴晒、穿极重服饰、拍摄雨戏甚至吊威亚的工作,给孩子们带来了极大的身体负担。这一管理提示的出台,正是针对行业乱象的精准纠偏,为微短剧行业划定了保护儿童权益的清晰红线。
北京永勤律师事务所刘竞律师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该事件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尽管法律允许在监护人同意且保障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安排未成年人参与演出活动,但本次拍摄中,剧组在深夜使用洒水车制造大雨,致使婴儿处于淋雨状态,明显未能履行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法定义务,已构成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实质侵害。
从法律责任划分来看,事件主要涉及监护人及剧组两方。监护人若为配合拍摄而漠视婴儿在寒冷环境中的持续不适,则可能构成监护失职,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及虐待罪。而剧组作为拍摄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方,依法负有保护参与拍摄未成年人身心安全的义务。若因拍摄行为造成婴儿健康损害,剧组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若存在主观恶意形成长期虐待事实,相关直接责任人还可能涉嫌过失伤害罪或虐待罪。
该拍摄行为直接侵害了婴儿的健康权,且因其明显违背公序良俗,相关短片也依法应当予以下架处理。刘竞律师指出,为追求所谓“剧情效果”和“流量”而漠视生命安全,不仅缺乏基本的人文关怀,更已触碰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底线。任何以牺牲未成年人权益换取短期流量的行为,终将面临法律追责与商业反噬——既难逃法律惩处,也将遭受市场淘汰,最终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