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闫学晶的真诚道歉,更要警惕无下限的网暴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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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演员闫学晶的一封道歉信引发广泛关注。信中,她褪去公众人物的光环,以平实却恳切的笔触直面自身问题,坦言自己“忘了根”“思想出了偏差”,坦诚承认言语间流露的优越感刺痛了大众情感。这份不推诿、不辩解、不找借口的反思态度,没有明星面对舆论危机时的敷衍与套路,尽显直面错误的勇气,值得肯定与认可。

批评与自我批评,既是我们党永葆生机活力的优良传统,更是社会良性运转、个体不断成长的重要基石。对于公众人物而言,其言行举止始终处于大众视野之中,自带更强的示范效应和引导价值,一言一行都可能影响社会风气的走向。因此,当公众人物的言行出现偏差、触碰公序良俗底线时,接受大众的监督与批评本就是应有之义。这种批评的核心,应当是聚焦行为本身的不妥之处,是对“不忘初心、坚守本心”的价值校准,是希望公众人物能及时修正偏差、更好地传递正向价值,而非对个体的恶意围剿与全盘否定。闫学晶在舆论监督中主动反思、找准自身定位,重拾“从艺为民”的初心,恰恰印证了良性批评的正向引导价值,它不是为了摧毁一个人,而是为了帮助一个人更好地成长。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警惕,舆论场中最危险的趋势,便是正当的监督批评极易滑向无下限的网暴狂欢。在闫学晶道歉之后,网络上已然出现了一些偏离理性轨道的声音:有人抛开她的道歉内容不谈,转而进行“扒祖坟”式的人肉搜索,将其家人信息、过往隐私一一曝光;有人把合理建议扭曲成无休止的人身攻击,用侮辱性词汇谩骂诋毁,甚至编造不实信息进行恶意抹黑;更有甚者,将讨论焦点彻底从“言行对错”转向“人格毁灭”,无视她的反思与道歉,一味进行全盘否定的道德绑架。此时的网络空间,早已不再是理性对话、沟通交流的平台,反而沦为了部分人宣泄戾气、释放恶意的角斗场。

我们必须明确一个边界:公众人物需要为自己的失当言行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合理的批评与监督,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要承受超越法律与道德边界的恶意揣测、隐私侵犯与人格伤害。公众人物首先是“人”,同样享有基本的人格尊严与隐私权,其合法权益不应因身份特殊而被随意践踏。与此同时,普通人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发声意愿应当被尊重,但言论自由从来不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无底线自由,更不能以“正义监督”为幌子,行“网络霸凌”之实。那些打着“为民发声”旗号的恶意攻击,本质上与“正义”无关,只是借舆论事件宣泄个人负面情绪的自私行为,不仅会对当事人造成身心伤害,更会污染网络生态、撕裂社会共识。

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始终有清晰的边界。这个边界,是不侵犯他人隐私,不进行人身攻击,不传播不实信息,不煽动对立情绪。我们坚决支持有理有据、就事论事的批评,因为这种批评能倒逼公众人物自省自纠,推动行业风气向好向善,让公众人物更好地践行社会责任;我们更坚决反对肆无忌惮、突破底线的网络暴力,因为它会吞噬个体尊严、激化社会矛盾,让网络空间充满戾气与对抗,最终伤害的是每一个身处其中的人。

回望诸多舆论事件,我们不难发现,真正能推动问题解决、促进个体成长的,从来不是歇斯底里的谩骂,而是理性平和的探讨;从来不是全盘否定的攻击,而是就事论事的批评。对于闫学晶的道歉,我们不妨给予更多包容与信任,相信她的反思是真诚的,也期待她能以实际行动践行承诺。而对于每一个身处舆论场的我们而言,更应守住理性底线,分清“监督批评”与“网络暴力”的边界。

愿每一次舆论事件的发生,都能多一些理性探讨,少一些情绪宣泄;多一些就事论事的客观批评,少一些人身攻击的网暴狂欢;多一些对个体尊严的尊重,少一些对他人隐私的窥探。唯有如此,批评才能真正发挥其正向价值,网络空间才能重回清朗,社会也才能在良性互动中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