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修哥的仇缘,还要从初一第一次换座位说起。
离开熟悉的伙伴,重新分配同桌,我心里满是万般无奈,简直像被发配边疆一般。一看到新同桌那张笑嘻嘻的脸,我当即就预感,我的噩梦要来了。果不其然,修哥干过的可恶事,简直数都数不清:课间我正和后桌聊得投机,他听到好玩的事,猝不及防就把刚喝进嘴里的水,全喷在了我的脸上;我把眼镜好好放在桌角,他往前一趴,轻轻松松就把我的眼镜压成了“肉饼”;借走我的小镜子后,他上课偷偷对着镜子欣赏自己的“盛世美颜”,结果镜子直接被老师没收,我只能哭笑不得,给我那刚“上岗”没多久的镜子,办了一场风光的“葬礼”。修哥这清奇的脑回路,妥妥选了条“魔丸”的路,还真应了那句“我命由我不由天”。有人或许会问,修哥都成“魔丸”了,我为啥还要叫他哥?那自然是源于我对他,无比“深厚”的敬佩之情啊。
修哥可是我们班公认的音乐家,他有着极高的乐感,流行音乐、rap、民谣、DJ,没有一样能难住他。“baby我们的感情好像跳楼机突然的升空又极速落地”,瞧,这不是又进入了自己微醺的音乐世界。所以,教室里总少不了他的歌声,常常毫无征兆就开嗓。周围同学的眼神,也从最开始的满脸不解,慢慢变成习以为常的见怪不怪,足以见得他对音乐的热爱,早就到了痴迷的地步,总能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无法自拔。
而真正让我打心底里敬佩的,是他的智商。课堂上老师提问,他永远是最积极的那一个,标准答案总第一个从他嘴里蹦出来;老师讲的新知识,他也总能毫不费力就吃透弄懂。修哥还是班里的开心果,你永远猜不到下一秒他会说出什么意想不到的话。不管什么类型的笑话,经他一说,总能逗得全班同学哈哈大笑,妥妥是活跃班级气氛的“兴奋剂”。
修哥身上最让我喜欢的一点,便是他的大方。分享零食时,他从来不会吝啬,每次分给我的零食,都足够给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我“续命”。或许是我这个小吃货自带滤镜,我总觉得,说修哥是一颗温暖的“灵珠”,也一点不为过。
那么,你觉得修哥到底是让人又气又笑的“魔丸”,还是满身闪光点的“灵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