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著名女星被起诉!竟是因为制伏了入室抢劫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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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抢劫犯都这么倒反天罡了吗?

据韩国媒体报道,去年11月15日,抢劫犯A某手持凶器闯入了位于京畿道九里市峨川洞的韩国演员Nana的住宅,威胁Nana母女并索要财物。

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Nana母女合力将A某制服并报警。在此过程中Nana受伤,Nana母亲颈部被勒,A某下巴撕裂。警方认为Nana母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未予立案。然而,A某此后却以杀人未遂及特殊伤害嫌疑对Nana提起了反诉。

本月2日,韩国JTBC《事件班长》报道,被关押在看守所的A某通过熟人寄出了5封信件,主张自己遭受了Nana母女的侵害,并喊冤。

A某声称:“进入Nana家时只戴了手套和头戴式耳机,并未事先准备凶器”、“目的是盗窃,并非有计划的抢劫行为”。A某还表示后来虽有肢体冲突,但并未对Nana造成直接伤害,反而自己耳朵和颈部之间的部位被Nana刺伤。

A某还称作案时Nana母女曾提议:“如果向警方供述是手持凶器闯入,就给4000万韩元”,他依此向警方作了陈述,但之后并未收到钱款,于是决定翻供。

对此,Nana方面全面否认了A某的主张。

Nana所属公司Sublime反驳道:“关于医药费、金钱提议、凶器相关协议等完全不是事实,反而是加害者曾请求不要向警方报案”、“加害者毫无反省之意,对受害者提起反诉,并利用其知名人士身份制造二次伤害”、“绝不会宽大处理,将采取所有民事及刑事上可能的法律措施”。

4日,Nana本人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分享了某家媒体的报道,该报道质问道:“比起无端遭受单方面侵害的市民的人权,难道为了私利手持凶器闯入的加害者的人权,才是更应该受到保护的法益吗?”

该报道指出:“过度保障侵入者权益的现行正当防卫法理需要根本性的重新审视”、“一个将‘为生存而反抗’视为犯罪嫌疑的社会,绝不能称之为安全社会”。

韩国网友们也表示:“Nana真的太倒霉了,遇到这种精神病怎么办啊”、“在牢里好吃好喝舒舒服服待着,就闲出屁来开始编各种小说了吧”、“这个国家的法律居然还要让这种人活着,真是让人叹息。这种人被放出来,谁知道还会干出什么事来”、“人权委员会立大功了,整天为了罪犯人权吵翻天,结果创造出了这种什么货色都敢大放厥词的世界”、“真是倒了八辈子霉遇到这种疯子”……

大家觉得Nana在这起案件中有过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