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好色又贪杯,抛弃怀着三胎的妻子,却才华惊世让后世膜拜

港台明星 1 0

若时光倒回2004年11月的那个深秋,香港殡仪馆外寒风瑟瑟,却挡不住汹涌的人潮。

场面实在太罕见了:金庸拄着拐杖来了,倪匡红着眼眶来了,罗大佑抱着吉他来了。

成千上万的普通市民站在街边,手里攥着歌词纸,有人轻轻哼起《楚留香》,哼着哼着就哭了。

你说黄霑是才子?

他好色好酒,还当众撒尿!可就是这个人,写出了《沧海一声笑》。

当年他追大美女林燕妮,人家根本看不上他,骂他是“咸湿佬”。可黄霑是谁啊?脸皮厚过城墙!

他天天抱一大束花堵在林燕妮家门口,管你收不收,反正让你一开门就想起我。

就这么死缠烂打九个月,硬是把这位金庸都夸的才女追到了手 。

茶餐厅里总有人哼“浪奔、浪流”,唱片店喇叭里飘着“沧海一声笑”,这些刻进中国人DNA的旋律,

全出自同一个矛盾的男人:黄霑。

他敢在节目里亲张国荣,敢醉酒跟成龙叫板,敢在妻子怀孕时追才女

;可就是这个被骂“没规矩”的人,2004年去世时,金庸、倪匡、罗大佑全来送他,上万市民站在路边,攥着他写的歌词不肯散。

时光回溯到几十年前,在那所教会小学里,看着自家弟弟被隔壁那个后来名震天下的李小龙揍哭,黄霑的第一反应不是告老师,而是挥着还是软绵绵的拳头冲上去要个说法。

结果没有任何悬念,十分钟不到,他就像个沙包一样被打得鼻青脸肿,连门牙都给打松了。

按常理这该是一辈子的心理阴影,或者至少是记恨,可黄霑居然在这个打服他的对手身上看到了一种迷人的“真”。

他不记仇,却记着怎么扳回一城——趁着李小龙上厕所的时候搞偷袭,一把扒了这位未来功夫巨星的裤子,还冲人家做鬼脸。

那份不打不相识的少年意气,成了他性格最精准的注脚:不管你是谁,我想招惹就招惹,我想做朋友就做朋友。

成名后他总拿着这件童年糗事四处显摆,与其说是在炫耀友谊,不如说是在展示自己那种毫无阶级观念、不知天高地厚的顽童本性。

但这份“不知道怕”的野性,如果仅仅停留在孩子气的恶作剧上,那就不是黄霑了。

他在感情这座迷宫里,也是拿着大刀不管不顾地砍出一条血路。

那是1976年,在一场觥筹交错的派对上,

林燕妮这朵带刺的玫瑰刺中了他的眼睛。

那时候他家里有着身怀六甲、肚子里装着第三个孩子的发妻华娃。

正常的男人在这个节骨眼上大多会选择隐忍或者偷情,

但黄霑选择了一种最惨烈的“真诚”——他不仅当场沦陷,还要把这沦陷宣告天下。

他毫不避讳地跟媒体承认自己是“全世界最坏的男人”,把负心汉这顶帽子像皇冠一样戴在头上,仅仅是为了给他和林燕妮的感情一个光明正大的名分。

他爱得高调且喧哗,甚至拉着查良镛(金庸)来给他们背书,

那幅“黄鸟栖燕巢”、“林花沾朝露”的对联,见证了他想把这段孽缘修成正果的野心。

可这段像是从别人手里硬抢来的幸福,终究还是像烟花一样散了。不管是因为那传闻中因为百万珠宝引发的龃龉,还是那个若有若无的秘书绯闻,结局是他被踢出局时,那个曾经不可一世的才子哭得像个找不到路的孩子。

好友黄永玉劝他要点失恋的“诗意”,他却红着眼睛吼回去

:“都要上吊了,还要什么鬼诗意!”

你看,他就是这样一个连痛苦都学不会优雅的人,爱的时候要把天捅破,

痛的时候也要嚎得震天响,活脱脱剥了一层皮也不肯穿上一件虚伪的防护服。

如果说才情和滥情是他的一体两面,那么这种性格到了生活的谷底,竟然硬生生熬出了一股令人咋舌的韧劲。

九十年代的香港风云变幻,黄霑也在投资浪潮里输得丢盔弃甲,那些年他在电影圈砸下的钱像丢进海里的石头,不仅连个响都没听见,还把他从云端的“香江才子”拽到了负债千万的泥潭里。

那一夜,林燕妮也走了,家也没了,他站在租来的公寓窗边,望着楼下那些像蚂蚁一样爬行的车流,脑子里那一瞬间是真的想过纵身一跃,一了百了。可脚尖刚要在悬崖边发力,那个等着他回去养老送终的老母亲的脸突然浮现在眼前。

“死了倒是痛快,可欠的钱没还,老娘没人养,这路不能这么走。”这一念之间的退缩,成了他后来最强悍的反击。

从此,那个曾经非名流不聚、非大制作不接的黄霑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为了还债什么活都肯接的“老黄牛”。

从商场门口那种嘈杂的路演,到各类插科打诨的小成本综艺,甚至是一句只有几个字的广告词,只要给钱,只要合法,他就把它做得漂漂亮亮。

那句“人头马一开,好事自然来”在街头巷尾被人传颂时,没多少人知道,这是那个写出江湖豪情的大词人,在人生最困顿的时候为了几斗米折腰时写下的,

可即便是在泥地里打滚,他的字句依然掷地有声。

有人笑话他晚节不保,居然沦落到去“卖弄文字”,他听了把脖子一梗:

“能凭借手艺把债还清,能让我妈吃好穿好,这就是老子最大的体面。”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这辈子注定要在还债和走穴中度过余生时,他又给所有人演了一出谁也没想到的“回马枪”。

在他最落魄、最被人看轻的当口,这个头发日渐稀疏的老男人竟然背着书包走进了香港大学的校门,去攻读博士学位。

选的题目还偏偏是最不讨巧、最没人研究的《粤语流行曲的发展与兴衰》。在那堆积如山的古籍文献里,他像是回到了多年前为了写歌词去翻古书的那个午后,只不过这次不是为了给徐克交差,而是为了给自己这辈子干的行当正名。

他每天像个苦行僧一样去图书馆打卡,拿着放大镜啃那些晦涩的《乐记》和《词源》,连

他的导师都看不过眼,劝他说“霑哥,您这江湖地位,稍微敷衍一下也就毕业了,何苦跟自己过不去?”

可他那股子在厕所里写歌、在窗边把腿收回来的倔劲又上来了:“我都干了一辈子这一行了,要是临了连这行是怎么回事都没搞清楚,那才是笑话。”

最终,那篇倾注了心血的论文全票通过,那枚刻着“不信人间尽耳聋”的私章,就是他砸向这个势利世界的最后一块响砖。

即使后来肺癌找上门来,把他的身体当作最后的战场,化疗夺走了他标志性的头发,也没能夺走他的幽默感。

当朋友们怀着沉重的心情推开病房的门,预想中那个凄凄惨惨的病人并没有出现,映入眼帘的是他摸着自己光秃秃的脑袋,咧着嘴在那儿乐:

“瞧瞧,这光头多亮堂,省了一大笔理发钱不说,还自带聚光灯效果!”

他拉着同样光头的麦嘉和罗家英,在镜头前把“三个光头佬”的自嘲演成了一场豁达的行为艺术。

那些从他嘴里蹦出来的玩笑话,每一个字里都浸透了苦涩,可经过他那颗不死心的发酵,倒出来的却是有点回甘的陈年老酒。

2004年的那个冬天,香港冷得有些异常,黄霑还是走了。那个曾经热闹非凡的殡仪馆门口,风像刀子一样割着每一个人的脸。

早已隐退江湖的金庸拄着拐杖来了,一生嬉笑怒骂的倪匡眼眶红了,那个曾和他一起在那半瓶白酒里醉过的罗大佑抱着吉他来了。

成千上万的普通市民,手里攥着他在厕所里、在酒桌上、在低谷里写下的歌词,在寒风中一遍又一遍地哼唱着《楚留香》。

大家说是去送别,其实大家都知道,只要那一听到“清风笑”的旋律响起,只要还有人记得“浪奔浪流”的豪迈,

那个戴着眼镜、一脸坏笑、既能在大雅之堂做文章也能在红尘俗世里打滚的黄霑,就从来没有真正离开过。

他把自己的人生活成了一首哪怕跑调也绝不重录的现场版狂想曲,就像他刻在骨子里的那个道理——

所谓江湖,不过是该哭时痛哭,该笑时大笑,既然来了一趟,就决不能亏待了自己这场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