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歌后邓丽君,百万合约与甜蜜烦恼。
歌声背后的往事。那天翻老报纸看到1981年1月里有两个特别的日子,十四号和十六号。就在那两天邓丽君与宝丽金唱片公司签下了一纸合约。说来也巧,这份合约一签就是三年,条件是要在3年里出8张唱片,酬劳350万港元。在当时可真不是个小数目,签约时公司就先付了一半175万,就这样轻轻落在了他的手上。
这份合约就像给他插上了翅膀,每年光是录唱片就能赚上百来万,更别说那些热闹的登台演出了。记得他那次东南亚巡演吗?舞台上的他笑靥如花,歌声婉转,这一趟下来收益竟超过了200万港元。那些年他的歌声飘过千山万水,也把财富带到了身边。
不过钱多了,烦恼也跟着来了。税务局找上门来,追着要他补交大笔税款。这让他不得不琢磨起来,怎么才能既守住辛苦赚来的钱,又不违背规矩?后来听说他打算在香港成立一家音乐制作公司,通过开展业务来合理规划税务。想想也是,谁不想把日子过得踏实些?
这些陈年旧事现在回味起来,就像他歌声里那段温柔的旋律。其实再耀眼的人生也离不开这些柴米油盐的算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