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清纯玉女到靠脱出名,从艳星转型影后。
从嫁入豪门到单亲妈妈,从“人间水蜜桃”到人人喊打的丑闻女星。
一句“不后悔”,她完成了对自己人生叙事权的终极回收。
当她站在镜头前,被第无数次问起是否后悔时。
59岁的李丽珍笑了,那个笑容里,有“林小花”的清澈,也有“苏凤娣”的沧桑。
她说:“每个选择都是人生中当下最好的决定。”
一个女性要趟过多少重“定义”的陷阱,才能拿回对自己人生的解释权?
成为“他欲望的容器”
1980年,14岁的李丽珍在街上被星探拦住。
那一刻起,她成了一个“容器”。
首先是“玉女”容器。
《开心鬼》里的林小花,白袜、短发、笑起来有虎牙。
全香港的男生都想坐在她单车后座。制片方发现了财富密码——观众爱看什么,就给她塞什么。
清纯校服,一穿就是十年。
但李丽珍腻了。不是矫情,是职业倦怠。她说:“再扮清纯玉女已经没有戏可以拍了。”
于是她主动跳进了第二个容器:“水蜜桃”。
1994年,三部风月片,票房全部破千万。
片酬从几万飙到115万港元——当时香港一套小户型的首付。她成了“人间水蜜桃”,一个更直白、也更昂贵的欲望容器。
媒体欢呼:“玉女转型成功!”
但没人问过:为什么一个女演员的出路,只能在“圣女”和“欲女”两个容器里选?
这两个标签看似两极,实则同源。
都是男性欲望坐标系上的两个刻度。她的转型,只是从一个刻度滑向另一个刻度。
从未离开这个坐标系。
当活人试图溢出标签
容器是会裂缝的。因为里面装的,毕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第一个裂缝,出现在婚姻里。
1996年,她嫁给音乐人许愿。媒体标题恶毒:“美女与野兽”。
你看,社会脚本早就写好了:美女该配英雄,至少是帅哥。你李丽珍怎么不按剧本演?
但她偏不。这段婚姻维持了四年,生下女儿。然后,离了。
更大的裂缝在事业上。
1999年,她凭《千言万语》拿下金马影后。饰演一个底层女子苏凤娣,灰头土脸,全无“水蜜桃”的影子。
业界把奖杯递给她时,眼神复杂。
那感觉像是说:“好了,你‘赎罪’成功了,我们原谅你了。”——仿佛她之前拍风月片是种罪过,需要靠这个奖来救赎。
舒淇后来走的路,就是这套“救赎叙事”的典范:把脱掉的衣服,一件件穿回来。
但李丽珍从未承认过需要“救赎”。
这才是她最“叛逆”的地方。
当“丑闻”成为终极猎巫
如果前面只是定义,2004年那场丑闻,就是一场公开的“猎巫”。
闺蜜李静婷出书,爆料“三人行”细节(与其丈夫三人同一床)。媒体狂欢了47天。
细节越离奇,传播越广。
人们兴奋地交换着这本“现代版《金瓶梅》”,仿佛在验证一个古老的预设:“看吧,拍过三级片的,私生活果然乱。”
但很少人追问背后的逻辑:
李静婷的丈夫当时破产。这场爆料,是经济绝望下的交易。
媒体选择相信最猎奇的版本,因为“艳星就该如此”的剧情,最符合大众想象。
这是比诽谤更可怕的二次剥削——用你的过去,佐证你的现在。
李丽珍没有起诉。为什么?
香港诽谤法对公众人物极为苛刻。诉讼等于把伤口一次次撕开给公众看。
更重要的是,她当时的状态,已经跌至谷底。
她被确诊抑郁症,写了6封遗书。试想那个画面:影后的奖杯还在架上,但舆论已判她“本性难移”。
社会用一面镜子照着她,说:“你看,你就不该这样存在。”
这种痛苦,叫“存在性羞愧”。
假如丑闻发生在今天?
如果“三人行”爆料发生在2024年,而非2004年,结局会不同吗?
李丽珍可以注册一个小红书账号,发长文自辩。
可以开直播,直面镜头说:“那本书,百分之九十是编的。”
可以用法律团队发律师函,震慑造谣者。
但她能夺回叙事权吗?
看看今天的网络环境:标签化更甚,审判更速,记忆更破碎。
一个“昔日艳星被曝混乱私生活”的标签,就足以定调。算法会把更猎奇的内容推给更多人。
她的解释,可能沉没在信息的海洋里。
但有一点不同:她至少有了发声的渠道。不必完全通过报纸、电视的“转译”。
这是媒介的进步,但不是观念的进步。
我们的社会,依然擅长为女性准备两类标签:用来崇拜的,和用来践踏的。
代际的“定义权”争夺
有趣的是,时间自己带来了对比。
李丽珍的女儿许倚榕,今年28岁,是个网红。
在Instagram上,她分享穿搭、旅行、生活。面对镜头,自然、自信。
她展示身体,但不再是为了成为谁的“水蜜桃”。
那是她自我表达的一部分。评论区有赞美,也有酸话,但她拥有最终的编辑权——不喜欢的评论,可以删掉。
这是两代女性“身体自主权”的差异。
母亲李丽珍用身体换来了经济自主,但代价是终身的“污名利息”。
女儿许倚榕用身体经营个人品牌,风险仍在,但她握有更多工具和话语权。
李丽珍看着女儿,会不会想起14岁的自己?
那个在街头被星探定义的女孩,或许从未想过:
定义权的争夺,是一场跨代际的接力赛。
59岁的“不后悔”意味着什么?
现在我们回到开头那个问题。
59岁的李丽珍,为什么能坦然说出“不后悔”?
这不仅仅是豁达。这是一种深刻的叙事权回收。
她接纳了自己作为“历史行动者”的有限性
14岁的她,需要机会;24岁的她,需要钱和突破;34岁的她,需要爱和归宿;44岁的她,在舆论中挣扎求生。
每一个选择,都是在当时认知、情感、处境下的最优解。
她原谅了每个阶段的自己。
这种和解,不是妥协,是强大。
就像河床里的石头,被水流反复冲刷、碰撞。最后磨掉的不是棱角,而是那些不属于自己的杂质。
剩下的,是温润的、坚实的内核。
我们每个人的“定义陷阱
”
李丽珍的故事,离我们并不远。
在这个“标签即流量”的时代,谁没被定义过?
“学霸”、“社畜”、“宝妈”、“躺平青年”……每一个标签都在简化我们,也囚禁我们。
社交媒体的个人主页,成了我们的“现代橱窗”。
我们展示精心挑选的碎片,接受点赞和定义。焦虑由此而生:橱窗里的我,和真实的我,距离有多远?
李丽珍用30年,完成了一次艰难的“越狱”。
她从男性的欲望容器、商业的消费符号、道德的审判对象这些角色中,一点点剥离出来。
最后剩下的是谁?
是一个会说“不后悔”的59岁女性。一个母亲。一个演员。一个幸存者。
她拿回的,是对自己人生故事的最终解释权。
真正的自由,不是活成别人期待的样子,而是接纳自己的所有选择,好的坏的,都是人生的一部分。
你们觉得她有没放下过去呢?评论区聊聊!
信息来源:
《香港电影资料馆-20世纪80-90年代香港电影演员档案》
《香港娱乐圈人物传记编年史》(1979-2016)
香港电影金像奖历届提名与获奖记录数据库
《香港三级片产业发展史研究报告》 (199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