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演员回应扮演女子父亲骗婚:当时就是合作关系,以为在拍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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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2月30日报道,近日,一则“女子雇演员扮父母骗婚”的新闻冲上热搜,剧情之离奇,让网友直呼“现实比剧本还敢写”。而事件中那位扮演“厅官父亲”的职业演员王天佑(化名)的回应,更是给这场闹剧添了一把火——他声称自己当初“签合同、领片酬”,“以为是拍戏”,对其他一概不知,如今已“退出演员行业”。

这番说辞,瞬间在舆论场炸开了锅。难道一句“不知情”,就能让一个职业演员从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中轻松抽身?

根据报道,王天佑是通过经纪人接触到此“业务”,并签订了合同。他两次“出镜”:第一次在商场与“亲家”会面,片酬500元;第二次直接“杀青”在受害人郑浩东(化名)的婚礼现场,片酬涨到了1500元。从商场到婚礼,场景真实,人物关系复杂,却不见导演、摄像等任何正规剧组该有的配置,这“戏”拍得未免太过潦草。

更耐人寻味的是,受害方曝出的细节显示,这场骗局早有“前科”。早在2022年,尹某某首次拜访郑家时,就曾发送过“假父母”的照片进行铺垫。而扮演“尹母”的另一位演员郑晓燕,更是“老戏骨”——早在2021年,她就用同样的手法配合尹某某诈骗过另一名男子,甚至上演过“为女自杀讨说法”的苦情戏码。如此熟练的“剧组操作”,真的能让参与其中的职业演员毫无察觉?

律师的解读点出了关键:判定演员是否需要负责,核心在于其是否“知情”。如果能证明演员明知是诈骗仍配合演出,就可能构成共犯。难点在于证据——通话录音、聊天记录、口供等客观证据至关重要。但在这种专业化、团队化的骗局中,嫌疑人往往提前串供、销毁证据,给侦办带来极大困难。有法律观点指出,如果演员在参与过程中发现明显异常(如无任何影视制作流程、报酬异常、对方反复要求以特定身份隐瞒真实情况等),却仍选择继续配合,可能被认定为存在“放任故意”,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王天佑一句“以为在拍戏”和“已退圈”,看似切割得干净利落,却无法完全打消公众疑虑。在婚恋诈骗日益呈现“剧本化”、“演员化”趋势的今天,职业演员凭借其专业演技,若被不法分子利用,无疑极大增强了骗局的迷惑性和危害性。这起案件就像一面镜子,不仅照出了骗术的升级,也映照出游离在灰色地带的“临时演员”业务所潜藏的法律与道德风险。

当表演的舞台从片场挪到真实的人生骗局里,一句“我在演戏”就不再是免责金牌。公众在围观这场荒诞剧的同时,更期待法律能给出清晰的答案:在利益的驱使下,“入戏太深”的演员,到底该为自己的“演出”负上几分责任?

编辑:文小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