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晚,昔日F4成员朱孝天发布“澄清声明”,就此前与“F4合体”演唱会相关的争议事件作出回应。声明中提及,自今年九月“F4合体”相关事件发酵以来,自己持续遭受网络暴力侵扰,精神压力巨大,甚至牵连家人生活,在持续的恶意攻击私信裹挟下,因情绪失控在与他人私信沟通中发表了有失妥当的言论,相关言论引发不必要揣测并占用公共资源,为此向公众致以诚挚歉意。值得注意的是,朱孝天发布该道歉声明后同步开启了“一键防护”功能,普通用户无法搜索其账号或留言互动,这一行为也引发了公众对其道歉诚意的质疑。
此次澄清的背景,是此前朱孝天在粉丝群中的重磅爆料。他称五月天所属经纪公司“相信音乐”涉嫌多项违规行为,包括勾结黄牛炒票、通过跨境贸易公司转移资金逃税、强制艺人假唱等,还表示已向相关部门举报并配合完成了官方调查。而这一系列爆料的导火索,源于F4重组演唱会的人员争议——此前朱孝天曾公开控诉因拒绝“相信音乐”的三项要求被单方面切断联系,后通过新闻得知自己被排除在合体演唱会之外,改由五月天阿信替补,双方就此事各执一词,矛盾逐步升级。
针对朱孝天的爆料,涉事方很快作出回应。大麦网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否认了“勾结黄牛炒票”的说法,称平台对黄牛零容忍,票价由主办方按市场规则制定,自身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同时表示已对互联网传播的不实信息进行取证,并保留采取一切法律措施追究造谣方法律责任的权利。而“相信音乐”方面则未直接回应相关指控。随着事件发酵,公众焦点逐渐从娱乐圈恩怨转向核心问题:若朱孝天所发表的相关举报言论最终被认定为不实,他将面临何种法律责任?
对此,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单就“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本身而言,属于法律所保护的公民权利,这是公众行使监督权利的合法途径。但需要明确的是,朱孝天爆料的内容涉及勾结黄牛炒票、逃税、假唱等严重违规违法指控,且在粉丝群等公开网络场景中传播这些尚未经权威部门认定的信息,本质上是将未证实的指控向不特定公众扩散,客观上必然会对“相信音乐”、大麦网等相关主体的名誉权、商誉权产生负面影响。
对于朱孝天事后发布澄清声明、承认情绪失控并致歉的行为,刘凯律师强调,此类澄清或道歉在法律上并不当然产生免责效果,更多只能作为风险缓释和责任减轻的考量因素,无法抵消其言论可能造成的损害。若相关举报内容或公开言论最终被认定为不实,朱孝天将可能面临三重法律风险:
其一,民事责任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相关主体可依法主张名誉权或商誉权侵权责任,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删除或更正相关不实内容、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若造成实际经济损失或严重精神损害,还可进一步主张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司法实践中,此类侵权的认定需满足行为人实施了诽谤等过错行为、行为特定指向受害人、行为为第三人所知悉、受害人社会评价因此降低等条件,而朱孝天在粉丝群的爆料经传播后已引发广泛关注,显然符合“为第三人所知悉”的要件。
其二,行政责任风险。若相关不实信息被认定为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人可能面临警告、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亦不排除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可能。
其三,刑事责任风险。在极端情况下,若朱孝天存在捏造事实并向不特定多数人传播的行为,且该行为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或重大损害后果,还可能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诽谤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无独有偶,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吕金艳律师在谈及相关问题时也持相似观点。她认为,朱孝天在澄清声明中承认“情绪失控”,这属于自认存在过错,但情绪问题本身不构成法定免责事由。法律层面更关注行为本身是否违法、是否造成损害后果,个人情绪波动不能成为规避法律责任的借口。
目前,事件的核心仍在于朱孝天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有待权威部门核实。正如业内评论所言,若举报内容属实,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理应被一查到底;若纯属不实爆料,朱孝天也需为自己的情绪化言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既是对被指控方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维护网络空间清朗、捍卫法治尊严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