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正告山东自媒体叫兽,这次我站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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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于正状告案,我站在于正这边,因为叫兽这边人太多,属实挤不进去了!

咱先把这案子的来龙去脉掰扯个明明白白。于正一纸诉状把两位山东自媒体“叫兽”告上法庭,张口就要50万赔偿,理由是人家侵犯了他的人格权。但咱滕州老少爷们都知道,这两位“叫兽”说的那点事儿,哪一桩不是板上钉钉的实锤?“被法院判定抄袭琼瑶作品”“被人民日报点名批评是‘偷食上瘾之鼠’”“被156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桩桩件件都是公开可查的旧闻,不过是把事实摆出来说道说道,怎么就成了“侵权”?

再看咱山东自媒体人的应对,那叫一个地道又哏儿,把咱山东人的实在和幽默刻进了骨子里。他们敞敞亮亮地盘算着去上海开庭的开销:五千多的往返路费,小八千的吃喝住宿,直言这钱“必须记在于正头上”,半点不含糊。更逗的是,还惦记着山东人的人情世故,调侃要是于正有孩子,高低得拎上咱山东特产苹果醋,再包个红包,“当叔叔的可不能空手上门”。这可不是耍滑头,是咱山东人刻在DNA里的“有理也讲面儿”——哪怕要对簿公堂,礼数也得做足。

孔老夫子早就说过“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咱山东娃打小就泡在孔孟文化里长大,讲究的就是“君子坦荡荡”。行得正坐得端,哪怕被人说几句闲话,也犯不着跳脚。反观这事儿里的于正,当年抄袭的事儿已是铁板钉钉,被点名、被抵制也是明摆着的事实,如今却因为别人把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翻出来,就急火火地打官司索赔,这吃相多少有点难看了。

要说这“自己办了糗事,还不许别人说”的荒唐操作,历史上可真不少见。当年秦始皇搞“焚书坑儒”,想着堵住天下人的悠悠之口,结果呢?非但没封住嘴,反倒落了个千古骂名。还有清朝的文字狱,动辄就因言获罪,看似把异声都压下去了,实则是自欺欺人,最后不过是贻笑大方。

说到底,身正不怕影子斜。于正与其花心思打官司告人,不如好好反思反思自己当年的所作所为,拿出点知错就改的态度来。而咱山东这两位“叫兽”,既拎得清道理,又守得住礼数,说话办事敞敞亮亮,难怪支持者挤都挤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