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3月8日的上海,阴冷又压抑。清晨时分,法租界的扬子饭店还亮着灯,舞池里的喧闹刚刚散去,另一头,停在街边的一辆黑色小汽车里,有人接到了一个电话:“阮小姐吞药了,你快回来!”对方声音发颤,话还没说完就已经在哭。
在那个还没有“娱乐圈”叫法的年代,一个名叫阮玲玉的年轻女子,结束了自己25年的短暂人生。她留下的,除了几张电影胶片和一连串扑朔迷离的“遗书”,还有一场震动上海乃至全国的葬礼——30万人夹道送行,7名影迷以死相殉。
有意思的是,就在她离世前不久,她刚刚演完《新女性》:片中的女主角被无良报纸和流言逼到绝境,最终自杀身亡。银幕和现实,在1935年的春天重叠在一起,几乎没有任何错位。
一位从工人子弟出身的少女,是怎样一步步走上聚光灯,又在万众瞩目之中走向绝路的?这段经历,其实折射出的是一个时代的空气:家道贫寒、身份卑微的女子,要在旧社会里活得体面,比登天还难。
一、从工人子女到明星:16岁迈进摄影棚
阮玲玉1910年4月出生在上海朱家桥一带的弄堂里,家境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父亲阮用荣是从广东来到上海,在浦东亚细亚煤油公司当工人的打工者,母亲何阿英则是典型的家庭妇女。家里原本有两个女儿,姐姐3岁夭折,阮玲玉算是“捡回来的独苗”。
童年最早的记忆,是工人住宅里狭窄的房间、粗声粗气的乡音,还有父亲时不时的咳嗽。也就是在那时,她显出了和别的孩子不同的地方——5岁就爱跑到戏台子边上看热闹,会学唱、会学跳,惟妙惟肖,逗得大人们直乐。
日子却没有给她太多喘息的机会。6岁那年,父亲病倒在工棚里,不久便辞世,终年44岁。家中顶梁柱一下塌了,阮母为了糊口,只能去同乡张家做佣工。阮玲玉一度被寄养在亲戚家,结果因为照顾不周,重病在床两个月,阮母差点以为,这个女儿也保不住了。
担惊受怕之下,阮母干脆把女儿带在身边。7岁起,阮玲玉跟着母亲,成了张家的一名小婢女,干点端茶递水、打扫屋子的粗活。身份卑微,却意外改变了她的一生。
张家主人对电影事业颇有兴趣,算是有些“新派”的人,看这小丫头机灵伶俐,便同意阮母把她送进学校。当时这在工人家里,已经算得上“破格的栽培”了。
9岁那年,阮玲玉进入崇德女校读书,从此接触到了话剧、歌咏和各种表演。老师们发现,这个小姑娘记词快、台词准,对人物情绪的拿捏出奇到位,一登台就能吸住观众的眼球。到了1925年前后,15岁的她已经能在校园演出里担纲主演。
舞台的灯光刚刚照在她身上时,一个名叫张达民的青年,也恰好走进了她的人生。
二、两段致命情感:从“庇护者”到“牢笼”
1925年的上海,十里洋场灯红酒绿,崇德学校的演出上,18岁的张家四公子张达民被眼前这个身段匀称、神情清秀的少女吸住了目光。要命的是,他太清楚这姑娘的“出身”:昔日张家的小婢女。身份悬殊,在他眼里似乎反倒添了几分猎奇的意味。
“阿英嫂,你这女儿以后有福气啊。”他在阮母面前嘴巴甜得很,又送东西,又说好话。阮母出身草根,见过的男人不多,很快被这位“少爷”的殷勤迷得迷迷糊糊,觉得女儿若能嫁入张家,母女今后就算有了靠山。
没有征求女儿的意见,她就把这门亲事应承了下来。那时阮玲玉不过15、16岁,既不懂婚姻,更不懂人心,只是被母亲推着,走上了和张达民“同居”的道路。
张家长辈得知这桩事,勃然大怒。在他们眼中,这就是主仆通婚,是“丢脸”的事。阮母被赶出张家,阮玲玉也一夜之间成了“不能回去的丫头”。年轻气盛的张达民为了表示“真心”,索性离开张家,在外另租房子,把这对母女接了出去。
16岁的阮玲玉,在社会身份上从“婢女”变成“张太太”,却不知道这只是一张根本不受法律保障的纸。没过多久,她便发现,这位“丈夫”不过是个游手好闲、嗜赌成性的人。天天泡舞厅,结交狐朋狗友,欠账赖账,一身坏毛病。
日子一长,矛盾不可避免。阮玲玉忍无可忍,甚至被逼到喝毒药自杀,好在抢救及时捡回一命。这段关系,从一开始就注定是悲剧。
转折出现在1926年前后。张家老主人去世,家产分配时,张达民分到一笔遗产。挥霍一阵后就见底,他的哥哥看他不成器,又觉得阮玲玉颇有艺术天赋,便动了个念头:不如把她送去电影公司试一试,也算帮弟弟找个出路。
就这样,阮玲玉在16岁那年走进了明星影片公司,很快被安排在《挂名夫妻》中出演女主角。命运的大门就此打开。她从每月四十元的生手演员,迅速成长为和“电影皇后”胡蝶齐名的一线明星。银幕上,她光彩照人;银幕外,她的生活却越来越像一个“悲剧剧本”。
张达民面对昔日“小女婢”一跃成为大明星,心里的扭曲和不平衡越来越重。他把阮玲玉当成“摇钱树”,一再伸手要钱,赌钱、泡舞厅、养女人,样样不落。阮玲玉一旦拒绝,他就跑去片场闹,纠缠不休。
更刺耳的是,他曾当面说出心里话:一开始看中的,就是阮玲玉这张脸,“当个姨太太就够了”,从没认真把她当妻子。这样的话,对一个出身卑微、又极需要情感依靠的女子来说,无异于当头一棒。
两个人频繁分居,又在阮母一再劝说下勉强重合,循环往复,直至两人的矛盾彻底不可收拾。最终,阮玲玉请来律师,谈判解除关系。张达民开口就是一万元“分手费”,谈判多次破裂,拖到1933年4月才算告一段落——阮玲玉一次性支付六千元,并在接下来的两年内每月再给一百元。
这在当时,是一笔巨款。钱出去了,好在总算换回了一个“自由身”。
短暂的平静没维持多久。阮玲玉身边出现了第二个男人——唐季珊。
唐季珊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滩有名的茶商,比阮玲玉年长14岁,也是广东同乡。早年留学英国,回国后接手家业,做的是当时最吃香的“洋茶生意”。在阮玲玉之前,他已经和影星张织云同居多年。但对他来说,情感更像是一场场可以随时翻页的游戏。
听说阮玲玉结束了与张达民的七年纠葛,唐季珊像闻到味道的猎犬,立刻展开追求:鲜花、香水、小轿车接送,舞厅里一场又一场的邀约。对一个刚刚逃出“牢笼”的女人来说,这样的体贴很容易令人心软。
阮玲玉曾对朋友说过一句话:“我太软弱了,经不起别人对我好。要是有人对我好,我就会像疯了一样爱他。”这句话,某种意义上是她情感人生的注脚。
1933年3月,她带着养女和母亲搬进了唐季珊的大宅。名义上是“同居”,实质上,她知道唐季珊有原配妻子,只是默认自己处在一个暧昧而尴尬的位置上。她并不介意,只求一个安稳的情感归宿。
遗憾的是,她再一次看走了眼。糖衣剥开之后,另一副面孔很快露了出来。唐季珊喜怒无常,控制欲极强,对她的社交严格限制。一次阮玲玉夜里活动结束归来,被锁在门外,只能在院门边苦苦哀求两个小时,最后还是邻居帮忙收留她过夜。还有一次,他当街殴打阮玲玉,这在当时的上海滩并非小道传闻,而是公开的丑事。
试想一下,从贫穷家庭走出的女子,好不容易闯进电影圈,以为借着名望可以改变命运,结果绕了一圈,又落回男人的手心。不同的只是,牢笼从陋巷小屋换成了法租界的大宅,锁链却仍然牢牢拴在她身上。
三、银幕光芒与舆论绞盘:名利场里的最后一击
可悲的是,观众看到的阮玲玉,是另一幅画面。
进入电影圈后,她在短短几年内拍摄了近30部作品。从《挂名夫妻》《恋爱与义务》到《神女》《新女性》,她塑造的不是传统意义里只会哭哭啼啼的“弱女子”,而是一个个挣扎于旧秩序中的普通女性:被侮辱的母亲,被抛弃的情人,被舆论撕扯的“新女性”。
当时的影评界,已经有人用“天才”来形容她的表演。她的眼神变化、呼吸节奏,每一个细节都能抓人心。和其他靠姿色走红的女星不同,她的名气更多是靠演技堆起来的。片场里,导演和摄影师都知道,只要她一站到镜头前,那种带着悲悯和克制的气质,是别人学不来的。
然而,风头越健,树敌越多。1934年前后,随着《新女性》的上映,一部分报人对阮玲玉不再有好感。
《新女性》讲的是一个女教师被无良报纸诬陷、逼迫,最后自杀的故事。片中那些追逐轰动效应、肆意污蔑当事人的记者、编辑,和当时上海滩上的现实媒体界,有着肉眼可见的影射。许多报纸心里不舒服,却一时不好正面反击,只是暗自记下这笔账。
机会来得比预想中还早。1935年,距与张达民的“离婚协议”即将到期时,这位被阮玲玉视作过去式的前同居者,卷土重来。
他挖空心思罗织了一堆罪名:说阮玲玉私刻他的印章,侵占他名下财物;又说她与唐季珊“通奸”,甚至搞出“背夫偷汉”一类的字眼,专挑最能挑动公众念头的词汇。按照当时的旧法,这样的刑事控告必须开庭审理,被告人也必须亲自出庭。
1935年2月27日,法庭开审。按照旧例,被告站在一个胸口高的木制方桶里,接受审问,旁边还有旁听的群众和记者。阮玲玉,那个银幕上气质高雅、风姿楚楚的大明星,就这么被摆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指指点点。
审理并没有马上得出结论,法官并未当场作出对她极为不利的判决。但张达民要的从来不是结果。他追求的是过程,是公开曝光,是用最耸动的方式,把这位昔日“摇钱树”的名声拖进泥潭。
于是,报纸开始了几乎无底线的渲染。
一些媒体借机报复《新女性》,在报道中添油加醋,把案件写成“荒唐情史”,标题里“通奸”“贪富”“三角恋”等字眼层出不穷。夸张的情节,未经证实的“内幕”,被大肆刊登。这样的东西,读者当然爱看,发行量蹭蹭往上涨。
而街头巷尾的议论,也迅速起了变化。有人指责她“嫌贫爱富”,有人把她套进“水性杨花”的旧道德框架。对于一个把职业当命脉、把名声当立身之本的女演员来说,这样的风向,比单纯的法律审判要致命得多。
更讽刺的是,《新女性》中女主角因舆论而死的桥段,竟然在现实中被复刻。银幕里,她演的是受害者;现实中,她成了那个无处可逃的当事人。
那段时间里,阮玲玉几乎每天要面对报纸上的“新故事”。身边的人回忆,她的精神状态明显出现了问题,失眠、发呆、易怒交替出现。她原本已经对爱情不抱幻想,把全部希望压在事业上,而今,事业的根基也被人一寸寸掘开。
1935年3月7日,她拍完了第29部影片的最后几个镜头,照常参加了一场宴会。夜里又去了扬子饭店,与唐季珊等人跳舞。表面看来,她和往常别无两样。回到家中,却突然和唐季珊爆发争吵。女佣只听见两人争执的声音,却没听清具体内容。
凌晨时分,一切安静下来。大约在3点左右,女佣发现阮玲玉昏倒在床,桌上是三个空空的安眠药瓶,还有她之前叫人备下的小点心。人被抬去医院时,正是夜色最深的时候。因为医院没有值班医生,延误了最佳抢救时间。到清晨5点,医生终于赶到,却回天乏术。
1935年3月8日傍晚6点,这位年仅25岁的影星永远闭上了眼睛。没有留下过多的解释,只留下了几封真假难辨的“遗书”。
消息传出,上海滩像炸开了锅。电影公司、同行、影迷、好事者,全都涌向停灵之处。到3月14日出殡那天,沿途悼念者多达30万,黑压压的人头挤满街道,两旁哭声不断。电影界的名流12人合力抬棺,有的还未走到终点就已经泣不成声。
更极端的,是7名影迷在不同地点相继自杀,有人留下字条,说“无阮不看影”。这固然有情绪渲染、盲目崇拜的成分,却也说明,在当时的普通观众心里,这个出身贫寒、演尽苦情的女子,是一种别样的存在。
鲁迅当时病体在身,却仍然为此写文,语气极为哀惋。他说阮玲玉“无拳无勇”,却成了“吃苦的材料”,还被多画了一脸花,怎么洗都洗不掉。话不多,却极尖锐。
她的死亡并没有立即带走纷争。相反,一场围绕“遗书”的争议,足足持续了数十年。
阮玲玉身后,张达民和唐季珊几乎同时开始“自我辩护”。张达民对外声称,自己受到巨大打击,此生不再娶妻,“愿做鳏夫终老”。话音未落几年,又娶了新夫人,言行之间,自我打脸。唐季珊则痛感风评不利,悄然动了遗书上的文章。
当时对外公布的遗书,有的内容明显偏向为他洗白,把原本带有控诉意味的句子改成温情脉脉,比如把“你是玩弄女性的恶魔”“要不是你那样打我,我不会这样做”之类,改成了“我对不起你”“愿来生再会”。多年后,通过多方对比笔迹、内容逻辑和当事人证词,研究者普遍认为,真正出自阮玲玉之手的,是那些情绪复杂、矛盾交织,并非一味深情款款的文字。
从个体命运看,阮玲玉的25年,是一次从底层挣扎到顶点,又从顶点跌落深渊的曲线。她出身工人家庭,幼年做过小婢女,靠自己的天赋和努力闯进电影圈,却被两段畸形的情感关系拖拽,被旧式婚姻观念束缚,又在半封建半殖民的都市舆论中遭受二次“审判”。
更残酷的一层,是女性身份。在那个年代,男人可以谈风流、讲“玩票”,女人却随时可能被扣上“不守妇道”的帽子。有人得势,就有人眼红;有人挑战旧道德,旧道德就会狠狠回击。她从“最低微”的位置,一路爬到大众视线的中心,但身上那层“女演员”的标签,在旧式社会眼中,总是带着天然的偏见色彩。
值得一提的是,唐季珊虽有诸多不是,在阮玲玉去世后,倒也做了一件相对体面的事。他哪怕生意走下坡路,仍然赡养阮母直到1962年病逝,又把阮玲玉的养女抚养至中学毕业,后来还出资送她远赴他国定居。这些举动,并不能抹去他曾经的暴戾,也算不上高尚,却在当时的环境下,多少显得有几分复杂。
阮玲玉的一生,定格在25岁。她在银幕上的形象,被保存在那一卷卷易碎的胶片里;她在上海街头的那一天长队,被记在许多人的回忆中。对熟悉那段历史的人来说,这个名字,不只是一个“悲情女星”的符号,也是旧社会里无数普通女性命运的一个缩影。
她曾凭借“天才”般的演技,为中国早期电影事业添过一抹耀眼的光。与此同时,她所遭遇的情感纠葛、舆论暴力和制度冷漠,又赤裸裸地呈现出一个时代的肌理。等到一切风波归于沉寂,留下的,是一连串具体的时间节点,一些难以磨灭的证词,以及一个再也无法开口辩解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