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男子演唱组合 NCT 成员泰一(本名文泰一)因涉嫌伙同熟人对一名醉酒中国游客实施性侵,被提起公诉,最终获刑实刑。
据法律界 27 日消息,韩国最高法院第一庭(审判长徐敬焕大法官)于前一日,对因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特例法》(特殊准强奸)被起诉的泰一作出维持原判的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 3 年 6 个月。泰一将就此服满 3 年 6 个月的刑期。
泰一被控于去年 6 月,伙同熟人李某、洪某,对中国籍女游客 A 某实施性侵。
案发时,他们在首尔龙山区梨泰院的一家酒馆与 A 某偶然相遇并一同饮酒。在 A 某醉酒后,几人将其抬上出租车带至李某的住处,随后轮流对其实施奸淫。事后,警方从 A 某体内检测出了三人的 DNA。
次日天亮后,为防止自身住址被追查,几人又将 A 某转移至远离住处的地点,为其叫车后扬长而去。
一审法院判处泰一及同伙有期徒刑 3 年 6 个月,并对其作出拘留决定。二审法院亦认定一审判决合理,维持了原判。
泰一在二审最后辩论环节中表示:“我承认自己的全部罪行并深刻反省。虽然无法弥补受害者的创伤,但我愿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二审法院判决书中指出:“本院与一审法院持相同立场,考量到被告人已承认罪行、与受害者达成和解且受害者不希望对其予以处罚、被告人系初犯无犯罪前科等法定从宽情节;但同时综合考虑到,受害者当时想必遭受了极大的惶恐惊吓,且至今仍承受着巨大的精神痛苦,最终作出了本量刑决定。”
泰一对二审判决不服,遂提起上诉。
另据了解,泰一于 2016 年以 NCT 成员身份出道,曾作为分队 NCT U 及 NCT 127 的成员展开演艺活动。在泰一性侵丑闻曝光后,韩国 SM 娱乐有限公司已于去年 10 月与其解除专属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