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坤状告网红模仿引名誉权风波,判决前后流量暴涨波澜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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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交媒体热议不断的日子里,一场关于明星形象、网络流量和法律边界的较量悄然升级。去年十月,两位自称“四川芬达”的视频创作者将杨坤的标志性外形与夸张神态搬上短视频舞台。他们不仅用“拉布拉阿坤”“黄焖鸡米坤”等网络梗调侃,还公开宣称是《中国好声音》的导师,开过多场演唱会。这种表演一时间吸引大量观看,但也让被模仿者杨坤由不满转为诉讼。

2024年3月,杨坤采取了法律行动,将“四川芬达”告上法庭,请求删除诋毁名誉的视频,道歉并给予精神损失补偿。就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相关账号的模仿视频迅速下架,而持续的关注却令他们人气陡升。仅一个月,“四川芬达”粉丝数从35万暴涨到172万,有如比赛场上的冷门逆袭,成为舆论焦点。与此同时,他们还创作新歌,将热点持续搅动社交平台。

但事情远不止如此简单。粉丝蜂拥而来,却也有不少观众质疑内容低俗、甚至带有侮辱色彩。蒋某在采访中声称不过是借用网络热词、包袱式表演,从未主动牟利,也未冒充杨坤本人。在他看来,这类似于综艺、小品的常见套路,只是“逗乐子”,而非刻意丑化。偶尔账号增加“被杨坤起诉”等标签,据工作人员解释,不过是向粉丝说明近况,并否认借明星流量盈利的指控。

不过杨坤本人在微博发文直言不讳,怒斥“四川芬达”以“模仿”为幌子发布低俗视频,夹带侮辱和恶意嘲讽,已逃离艺术范畴,变成网络施暴。尤其关键的是,对方在收到侵权警告后并未收敛,反而更积极生产类似内容,用所谓“道歉”包装成炒作手段。比照2019年韩国歌手IU因网络恶搞形象而维权成功的案例,此类争议在全球范围都曾发生。同一年,英国脱口秀演员Russell Howard因模仿另一艺人的私人生活,被法院裁定侵权,也令行业自省娱乐底线。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部分网友反向表达支持。他们认为公众人物应对解构和玩笑予以更多宽容;而艺术家则强调社会评价不能由恶俗话语主导。一些报道指出,某地区主播因模仿本地知名戏曲演员被起诉后,双方协商和平收场,未出现爆款效应。这一反例让人反思:无论流量如何激增,恶搞所带来的声誉风险和法律红线终究存在,不可忽略。

据律师分析,明星作为大众对象虽需承受合理模仿和调侃压力,但当扭曲、污名化和商业牟利出现时,无疑触碰法律底线。近两年,平台也加强监管,频繁下架涉嫌侵权内容。随着法律体系和社会舆论不断完善,未来此类争端或许会更加透明——既保护创作者创新空间,又维护公益与个人尊严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