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冬天,一场简单的家中葬礼把一件长期压在心底的矛盾搬到了台面上,演员翟乃社在上海去世,留下了一套写着双方各占一半的房产,葬礼刚结束,亲生女儿突然出现,要求分割父亲名下的那一半房产,她的出现不是为了守灵,而是要走法律程序争那笔财产,这起看似普通的继承纠纷,很快成为社会讨论的焦点,话题集中在一个句子上:你生前不管,死后来争财,合不合适?
案子上了法庭,原告递上身份证明,表明自己是法定继承人,依照法条来要求分割遗产,被告则搬出一套详尽的证据材料来反驳,医院病历上留有陪护记录,买药票据上有签名,邻居写好书面证词,这些材料都指向一个事实,被继承人确诊患癌后的三年时间里,一直是被告在身边照顾,法院在调查过程中还查实了这么一点情况,去世前翟乃社多次试图联系女儿,但电话未被接听,短信没有回应,法庭对比双方在生前对被继承人的实际关怀状况,最后判决房子归陪护者所有,驳回了女儿的诉求,判决书里写着,法定继承权的存在不意味着在所有情形下都要无条件保护,生前承担起照料义务的一方,其付出和事实关系可以成为法院在继承纠纷中考虑的重要因素。
把时间拉回去,可以看到翟乃社比较完整的人生轨迹,翟乃社1956年出生在青岛的一个普通家庭,父母都是工人,他初中文化,15岁就去了崂山交通局修车厂当学徒,那时候工作很脏很累,就是修车的活,人生轨迹的改变是在一次的邂逅,有一次导演来修车,看到他,觉得他面容气质不错,就给报了名,后来他考上北影,毕业后就去了上影厂,开始了他的演艺生涯。
1985年他出演了一部电影,在里面饰演男主角,给观众带来了名气,那时候媒体把他比作外国某位硬汉演员,说他长得很硬朗,眼神很深邃,演硬汉角色很有味道,之后他在很多影视作品里都有不错的发挥,像在武侠剧里饰演反派,在1998年央视拍摄的某部历史剧中,他饰演的武将角色让普通观众记住了他的名字,事业上,他被评为国家一级演员,这个荣誉在圈里算是比较高的,拍戏的机会多,工作稳定,上海电影制片厂的身份在圈里也有一席之地。
家庭生活比不上事业的顺利,第一次婚姻是父母安排的相亲,妻子是普通人,有一个女儿。夫妻二人常年出差,聚少离多,关系越来越疏远,女儿上小学时,父母离婚,女儿跟着母亲。离婚后他按时付抚养费,把大部分精力放在工作上,2000年前后,他认识了另一位女演员,2001年结婚,那年两人在上海松江区买房,房产证上写的是双方各占50%,这段婚姻维持了许多年,因为各种争吵在2009年结束,两人离婚后还住在一起,没有办理分割手续。
2011年他觉得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后查出肝癌晚期,医生说病情很严重,能活多久要看治疗和调养情况,他确诊之后的三年时间,是前妻放下过往,开始承担起日常照顾的责任,她陪着他化疗,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按时给他喂药,处理医院的各种记录和票据,病情慢慢变差,头发掉光,人也瘦了,这段时间里发生的所有事,大部分都写在她的记录里。他多次想和亲生女儿取得联系,想见上一面,可女儿没有回应,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2014年在上海家里去世,享年58岁,葬礼很简单,圈子里的朋友来送行,女儿没来,葬礼结束女儿出现,提出分产要求,从此走上法律途径。
法庭审理的时候,双方围绕两条主线展开争论,女儿一方依靠法定继承这个框架,认为自己作为直系血亲,依法应当分一半遗产,被告方突出事实上的照料行为,递交医院陪护记录,药品收据,邻居证词等证据,证明自己在生前已经尽到照顾义务,法庭把两种证据放在一起,判定陪护行为和长期照料的事实关系足以形成对财产分配的考量基础,判决认为没有书面遗嘱,但是有证人证述被继承人生前有意愿把房子留给照顾者,根据这些事实做出归属判决。
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讨论。许多关注案件的人把焦点放在“生前行为是否应影响死后的继承”上。网民中大多数人支持法院的决定,认为不管不顾地过,事后再来争财,没有道德上的正当性。法律界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法律在处理继承问题时会考察继承人的行为,尤其是当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明显的疏远或怠于赡养时,法院可以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对遗产分配作出不同于单纯按血缘关系划分的裁判。另一部分人认为离婚不代表人情断,曾经的夫妻关系和实际付出应被看重,不能只用亲属身份来判断一切。
这个案子的讨论分两方面,一是法律,重点看证据和事实以及法条怎么结合,继承权是法定的也是情形能影响的权利。二是社会伦理,关心的是亲情责任的实际表现,法庭是把事实放在第一位,谁生前实际照顾谁,死后谁有权利拿相应的利益,社会舆论更看重“做了什么”比“有什么血缘关系”更重要。
翟乃社从个人层面来讲是充满反差的,少年时期在修车厂当学徒,干的是苦力活,后来被发现并进入专业院校学习,成为演员,靠作品和角色被观众记住,从工人阶层跨进演艺圈的主要舞台,这段旅程可以看作一次励志式的职业转换,他事业上有所成就,但家庭并不完整,第一段婚姻造成父女长期分离,第二段婚姻走到尽头,不过在生命的最后阶段有人在身边照顾,这个事实把人性的复杂摆在明处,血缘不一定会带来陪伴,婚姻的终结不等于情义的结束。
案子带来的教训很直接,亲情不只是写在户口本上,还要体现在病痛前的照顾和日子里的付出,法律能解决财产归属,但感情的分量只能用事实证明,社会评判时要看法律,也要看当事人的行为,对个人而言,这起纠纷提醒人处理家庭关系时,别把义务和感情留到将来生病时的陪伴和日常的照顾是检验关系的标准。
案件的公开资料能还原许多细节,判决书梳理了证据,媒体记录了他的演艺生涯和大众形象,电影制片厂和剧组的档案记载了他的工作经历和代表作,这些材料成为判断事实的基础,也是社会讨论的事实线索,法律文本、医院记录、票据、证人证言在法庭上发挥作用,社会讨论中,法律层面和道德层面交织在一起,形成对一个既是公众人物又是普通人的全面观察。
人活着的样子,比死后的争论更能说明问题。这个案子的结果,把“实际照料”与“事实付出”放在了重要位置。对于旁观者而言,给人们留下的是一条可以记住的道理:与其事后争吵,不如平时多点陪伴与承担。案件的细节与判决,留给公众的除了对法律实践的思考,还有对日常生活中应有的责任的提示。
资料来源: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书;相关媒体报道;中国电影报有关其演艺生涯的报道;上海电影制片厂档案;央视剧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