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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位出演过《甄嬛传》的女演员公开爆料惊人内容,宛若晴空霹雳,让众多网友深感意外。
这一消息若确有其事,引发的后果将十分严重,可能会牵连《甄嬛传》这部经典剧集。许多观众因此忧心忡忡,担心该女演员的行为会导致这部经典作品面临下架风险。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在《甄嬛传》中饰演余莺儿(余答应)的演员崔漫莉,在直播过程中主动爆出猛料,称自己在横店参与拍摄期间,曾做过一件极为荒唐的事情。
当时她和朋友一起饮酒欢聚,朋友是开车前来赴约的,结果两人喝得酩酊大醉,朋友直接失去意识,根本无法驾驶车辆。
崔漫莉自己也喝了不少酒,酒精作用下情绪亢奋,在朋友的鼓动下,竟然酒后驾车前往住宿的酒店,一旦此事被证实,这无疑属于酒驾行为。
这还不是全部,她接着爆料,称自己抵达酒店后,因为酒精持续发作,脚下控制不当,车辆没能及时停稳,直接撞上了停车场内的其他车辆,导致对方车辆被撞得凸起,车身严重受损,车门也发生了变形。
要是情况属实,这已经构成酒驾肇事的嫌疑了!
事情并未就此终结,崔漫莉继续透露,自己酒驾撞车后,瞬间清醒过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竟然开车逃离了现场,躲到了另一家酒店。
事后她深知酒驾肇事的后果严重,第二天特意前往事发地点打探情况,询问后得知现场的摄像头已经损坏,没有留下相关监控记录,这才彻底放下心来。
在直播中,她毫无顾忌地说道:“摄像头坏了,那我还有什么好怕的。”
很明显,她的言外之意是没有打算为这场事故承担应有的责任,这又涉嫌构成肇事逃逸。
更令人震惊的是,她还主动承认自己其实是无证驾驶,驾照早就已经过期,且没有及时办理换证手续。
从她爆料的内容来看,除了这次肇事事件,她可能还多次存在无证驾驶的行为,甚至遇到交警检查时,还会故意装糊涂,声称自己不清楚驾照已经过期,因未及时换证导致驾照处于无效状态。
换句话说,无证驾驶对她而言或许早已是习以为常的事情。
酒驾、肇事逃逸、无证驾驶,这三项违法行为她无一遗漏,显然是明知故犯、漠视法律。
作为公众人物,她不仅没有起到以身作则的示范作用,反而在直播中大肆宣扬自己的违法行径,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人生如同戏剧上演,“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规律再次从影视剧情照进现实,印证了“自食恶果”的道理。
尽管崔漫莉在直播中爆料的内容听起来像是随口编造的段子,但所述的具体情况却不像是虚构的。
因此,网友们纷纷呼吁相关部门务必展开严格调查,若情况属实,一定要依法从严惩处。
眼看事件登上热搜,已经无法掩盖,崔漫莉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当,于是紧急改口回应,称自己所说的都是梦中发生的事情,是随口吹牛而已。
但此时木已成舟,再改口也无济于事,这种行为又涉嫌随意编造故事、自我造谣。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言行承担相应责任。即便她只是随口说说、胡乱编造,在网络直播中如此随意编排虚假内容,显然也属于造谣行为,严重违反了平台规定,同时扰乱了网络舆论秩序,占用了公共资源。
浙江东阳市公安局反应迅速,立即介入此事展开调查,并很快发布了警情通报。
警方通报显示,经调查核实,近期崔某某(女,36岁)在网络平台直播时,为吸引大众关注、增加粉丝数量,编造了自己曾在横店拍戏期间无证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虚假信息,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崔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已被东阳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就像她在《甄嬛传》中饰演的余答应一样,自作自受、求锤得锤,崔漫莉最终还是因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警方的处理效率十分高效,值得肯定和赞扬。
不过不少网友表示,崔漫莉爆料的内容听起来并不像是虚假的,要是这些爆料属实,其中任何一项违法行为都足以构成刑事拘留的条件。
而此次最终仅被处以行政拘留,对她来说已经是相对较轻的处罚了。
或许崔漫莉真的只是随口吹牛而已,毕竟像剧中余答应那样既行事不当又缺乏考量的人,想要博取流量和关注,往往会以自身为赌注,而造谣无疑是其中代价相对较小的一种方式。
不知道在行政拘留期间,这位演技贴合角色本性的女演员能否彻底反省自己的行为。如果一次行政拘留还不足以让她吸取教训,希望她下次再想爆料时,记得拿出真实证据,免得受到的处罚不足以起到警示作用。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了《甄嬛传》中那句经典台词,“总有小人想害我”。
余答应的饰演者崔漫莉似乎成了这句话的现实践行者,差点让《甄嬛传》受到牵连,也让喜爱这部剧的观众着实捏了一把汗。
我认为,优秀的影视作品不应该因为一两个品行不端的人而受到连带影响,不能动辄就采取下架或删除的处理方式。
这次万幸的是崔漫莉的爆料是虚假造谣,可万一爆料内容属实,那么《甄嬛传》还能保住吗?余答应的相关戏份会被删减吗?
看过《甄嬛传》的观众都清楚,余答应的戏份虽然不算多,但却是推动剧情发展的重要线索,一旦删减可能会影响剧情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更何况,余答应的相关戏份极具观赏和品味价值。
这个在除夕夜于倚梅园冒充甄嬛祈福的宫女,凭借东施效颦般的模仿意外获得皇帝的宠爱,得势后便恃宠而骄,甚至反过来欺辱甄嬛,最终落得悲惨结局的剧情,蕴含着深刻的寓意。其中那种“假作真时真亦假”的真假思辨,值得观众深入思考。
我觉得,单纯从作品本身的角度来看,如果因为这件事就删减崔漫莉的戏份,实在有些可惜,会破坏作品的完整性、连贯性和思想深度。
我也认为,演员出现违法失德行为理应受到严厉惩处,但已经上映的影视作品尽量不应受到连带处罚,不必动辄就下架或删除。
毕竟一部优质的影视剧作品,参与创作的工作人员远不止一两个人,除了台前的演员,还有无数幕后工作者的心血付出。要是因为一两个不良艺人,就毁掉整部作品以及所有创作者的努力,这种做法未免有些矫枉过正。
如果出问题的不是主演,而是像余答应这样的小角色,就更不应该直接对整部作品采取下架处理。
尤其是像《甄嬛传》《琅琊榜》这类口碑极佳、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更应该谨慎处理,多尊重观众的意愿。
只要明确规定,“劣迹艺人”今后不得从其参与的影视作品中获取任何利益,各大网络平台也对“劣迹艺人”采取封杀措施,斩断“劣迹艺人”名利双收的利益链条,就能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从而让艺人们更加注重自身的道德修养和公众形象,为粉丝树立良好的正面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