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剧演员左一为了5619.24元与助理大打出手,没出戏还是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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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短剧很火,时长在几分钟至几十分钟之间,精炼的剧情、鲜明的角色和高效的节奏吸引人,为了人看着爽可能开局就扇巴掌。

但如果演员把这个带到现实中可就不是个事儿。

一个叫左一的短剧女演员,长得也是清丽脾气却暴躁得很,但为了5619.24元与助理争执并打架,我觉得这姐怕不是短剧演多了,把助理当对手戏演员了吧,不然怎么能暴躁到这个程度。

这到底怎么一回事?

助理在向演员要薪资的过程中发生口角争执 ,演员情绪失控冲过来打助理的头,助理出于自我保护还手。随后报警,警方认定为互殴,给出的协商结果是结清薪资2737.5元及在组期间给演员垫付的费用2581.74元。由于演员动手打了助理的头,多赔付了300元脑部ct的钱,共计5619.24元。

助理提出离职的原因是拍摄持续到凌晨收工,返程途中女演员临时要求饮用事先放在行李箱的气泡酒,助理冒雨停车取酒。

她认为这事具有安全风险,以后也不想满足这样的要求,故提了离职。她本来没想说出这件事,是演员对外说助理打她,助理实在忍不了,才把这事的来龙去脉说出来的。

这事出了之后,左一也发了文章。

1.解释未直接发放工资系出于"避免双方情绪激化"的考虑,选择委托剧组制片方代为转结,并附上相关凭证。

2.明确承认动手行为并致歉:"无论对错,动手就是错误",承诺引以为戒。同时解释情绪失控原因与工作压力相关。

3.表明自己在冲突中表现出"短剧角色代入过深"的问题,尤其在拍摄高强度情绪戏(如大喜大悲场景)后未能及时抽离。

部分短剧演员日薪过万与助理月薪千元的悬殊差距,确实容易滋生畸形的职场生态。当某些艺人将临时工关系异化为"主仆制",要求助理承担私人服务而非职业协助时,本质已构成职场霸凌。

扣工资的无知操作也暴露出对劳动者的漠视,无论日薪高低,劳动者都应享有平等的职业尊严,而演员的价值也不应通过压榨他人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