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模仿明星艺人走红的网红不在少数,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话都没啥事,惹恼正主遭到起诉的没有几个,然而这回“四川芬达”就因为模仿杨坤而吃上官司。
12月22日,“四川芬达”发布视频表示:“我们跟杨坤老师的案件,一审判决已经出来了,我们败了。”
虽然“四川芬达”打了败仗,可是他们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甚至还有一种“虽败犹荣”的感觉,嘴上说:“我哥俩并不认为我俩是真的输了。”
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局面,应该是无法再和平解决了。其实杨坤早就给过“四川芬达”机会,让他们不要做得太过分,而“四川芬达”也曾公开道歉,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谁知“四川芬达”并非真心悔过,后来反而变本加厉,发布的模仿作品变得越来越过分,不能算是单纯恶搞,甚至还有侮辱丑化的嫌疑。
杨坤忍无可忍,这才开始揪着不放,铁了心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
吃瓜群众一开始还以为没多大事,觉得杨坤有些小题大做,不过当大家看到“四川芬达”的魔性视频以后,纷纷开始同情支持杨坤了。
不过也有一些网友,因为对杨坤印象不是太好,尤其是一想到他跟刀郎之间的恩恩怨怨,就对杨坤冷嘲热讽的。
在这里只能说一码归一码,如果由于私人恩怨而不管不顾别人的其他合法权益,似乎对当事人也不公平。要想要求别人道德高尚,首先自己就得做个宽容大度的人。
“四川芬达”因为模仿杨坤而走红,杨坤也算得上是他们的恩人,侮辱丑话自己的恩人,这可以说是恩将仇报了,放在任何人身上都难以容忍。
当然如果有人非要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杨坤,对他区别对待,非要硬刚的话,那就当我啥都没说,谁都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如果恶意模仿明星就能走红的话,那么明天网上就会出现更多受害明星,网络环境和风气将会变成什么样子?
因此必须把这条畸形的赛道尽早堵死,要不然就来不及了。
今天是杨坤,你可能不喜欢他,甚至还想看他的笑话。可是如果明天发生在你喜欢的明星身上,你又该怎么看待怎么处理呢?
一个人被冒犯了就应该依法维权,跟他的口碑没有关系,网友们应该公正大度一点,否则岂不成了不明事理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