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因借钱给孩子同学家长惹出纠纷,判决结果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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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借钱产生了纠纷,汪小菲和孩子同学的家长闹上了法庭,最近判决结果出来了。

哪个汪小菲?虽然不排除同名同姓的可能性,但该判决书里出现了“原告的合尊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等字眼,因此,这个汪小菲很有可能就是我们熟知的那个汪小菲。

究竟是怎么个事呢?

我们都知道,汪小菲的豪爽是出了名的,这种豪爽不光是对亲友,甚至还包括了对孩子同学的家长。此前他就说过,平时会请孩子同学的家长吃饭。

没想到,这种豪爽的性格 ,却引发了一起纠纷。最近,台北法院对汪小菲请求返还借款一事做出了裁决。

这起纠纷发生在汪小菲和孩子同学家长傅某某之间。

据汪小菲一方的陈述,傅先后向汪借了两次钱。

2023年6月,他向汪借了25万人民币用于购买名表,汪直接就把钱汇过去了。傅说会尽快还。

同年7月14号,傅又向汪借了250万新台币,这次签了借款协议,借款期至9月4号,利息按年息5%计算。如到期未还,傅还需负担汪的律师费。

到了9月4号,傅并没有还款。12月4号,汪以存证信函要求傅还款。

然而并没有动静。直到起诉后的2024年9月3号,傅某某才还了12.5万人民币。

傅某某承认了借款的事实。但他表示,汪小菲的合尊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欠他的白金建业公司两笔工程款共计77.5万新台币。希望将工程款扣除后,把剩余的款项分期还给汪小菲。

来看下法院是怎么判的。

对于合尊公司对白金公司的欠款,法院没有支持。主要原因,一是白金公司的报价单据上没有客户签名,无法确认欠款事实。二是即使确认为事实,也属于公司间的债权债务,并非汪傅两人之间得权利义务关系。三是白金公司欠税被罚,也难认是汪对傅的欠款。

最终,法院判决傅某某返还给汪小菲270万元新台币(250万欠款+20万律师费)、12.5万人民币,及相关利息。

至此,案件算是告一段落了。不过,这是台北地院的判决,不排除当事人继续上诉的可能性。

全程看下来,其实案情不复杂,但从判决书来看,汪第一次借款25万人民币,没有打借条,也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可见并没有把这笔钱太当回事,也说明他现在的财力充裕,出手也够大方。

从判决书里,还可以看出中国台湾律师费水平。本案起诉的总金额约合新台币300多万,对应的律师费是20万新台币。这只是一审的费用。

尽管不同律师的收费标准不同,但我们可以大致想象一下,这几年大S和汪小菲的离婚事件,纠纠缠缠涉及多起诉讼,从签订离婚调解笔录到后边的债务人异议之诉等,均涉及高额标的,可想而知双方要支付多少律师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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