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海莉约沈琳出来吃饭,沈琳没想到这是她俩的散伙饭。
胡海莉打算回老家,虽然她笑着说老家父母给她准备好了房子,以自己的学历和能力,可以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最不济可以继承父母的生意。
但她心里还是有很多不甘,她努力打拼那么多年,不就是为了在北京有立足之地,融进这个城市吗?
五年前,她是沈琳的手下,五年后,沈琳做她的手下,胡海莉一个外地姑娘,没有靠山和背景,我们能想象她有多拼才能有这样的成绩。
领导性骚扰她,她不是不反抗,只不过她更怕丢了每月一万多的工作。
因为没有这一万块钱,她没法生存,每月的房租和日常开销,加上单位的人情往来,不是小数目。
胡海莉回老家,表面上是去享受慢节奏的安稳生活,实际上是她向生活妥协了,北京她混不下去了。
而反观《凡人歌》里的李晓悦,每份工作都干不长久,说辞职就辞职,号称“公司杀手”,这样频繁地换工作,再加上试用期内可能没工资,她的条件比胡海莉差远了,她却比胡海莉过得滋润多了。
别看李晓悦表现得很清高,和那隽在一起不是因为那隽有钱,看上的衣服自己买,其实没有那隽兜底,她和胡海莉一样,早就打铺盖卷回老家了。
她甚至比胡海莉还惨,胡海莉有父母帮衬,而她没有。
75块钱的毛衣,李晓悦没有让那隽支付,因为这是小钱,她付得起,但是她跟那隽交往这么多年,不可能在经济上分得那么清楚。
每次李晓悦主动辞职或者被动辞职之后,她都要玩一段时间,玩就要消费,她不工作,哪来的钱出去玩。
每次她辞职后,那隽都会催她找工作或者给她找工作,如果不是那隽的催促,李晓悦在家待职的时间更长,她的收入会更少。
李晓悦自由的底气是遇见了年入百万的男朋友,即使自己暂时没有收入,也不至于向别人借债。
《凡人歌》原著里,李晓悦在终南山和沈磊在一起了,表面上是她找到了精神上有共鸣的知己,实际上是她离开那隽后没有更好选择的选择。
和那隽分手后,李晓悦才明白,如果没有那隽时不时地帮她上紧发条,她在北京的日子会很惨很惨。
连生存都是问题,何谈生活质量呢。她的高配生活是建立在那隽提供的经济基础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