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知名艺人金星发文称:
“广州市文旅局审批处处长:宋书琴女士,您好!我是金星。上海金星舞蹈团和火星戏剧社的艺术总监”。
“我获悉12月份即将在广州大剧院上演,由我自导自演的曹禺先生的名著舞台剧《日出》,由于您个人的原因拒绝审批我们的演出申请,请您给出真实的拒绝审批理由并出示上级部门的红头文件,否则请您不要公权私用!!!”
“我相信我们都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同一个政策管理下……为什么已经在全国各地巡演四年之久,并受到广大观众喜爱的剧场演出,到您这儿就拒绝审批通过?请给予回复!谢谢!”
“金姐”金星,既是舞界艺人,更是脱口秀界的“毒舌”一枚——从其给广州市文旅局审批官员宋书琴处长的这封公开信上,就足见其“毒舌”之功何等了得,何以见得呢?
其一,金星称:是因为宋处长“个人的原因拒绝审批”——那么,“金姐”您有证据吗?
“谁主张,谁举证”,如果“金姐”无法给出确凿证据,宋处长宋大姐也可以反告你的呵!
事实上,我们可以合理推测一下:面对“金姐”这样的名流,小小的宋处长本人,真的敢以个人取向等作理由,让一部在全国各地早已上演的节目,却不准涉足广州地界吗?一个小处长而已,相信她会事先好好掂量的,感觉她还真的没有这么肥的个人胆量吧?
而更为合理的推测,很可能这并非宋处长姐姐一个人的意思与决定,而依法依规更会是部门、机构的集体研究决定——甚至还有可能因此事重大、兹事体大,是否批准“金星”冉冉日出于广州一事,极可能会向更高的上层汇报,并得到了同意吧?
其二,事实上,如果对于具体的行政行为有疑义,应该走正常的法律渠道和程序——比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就行了。
但是,一个如此知名且聪慧的“金姐”,为何不走寻常路、正常路?偏偏走此挂网之偏门,要一下子将此事此人捅到网上呢?——且是极为聪明的宣称这是“宋处长个人原因所拒”?
其实,“女人何必为难女人”?——“金姐”您来这么一出,把人家官员单独挂网,这样既可以避免您有针对整个政府之嫌,还可以因此让自己的千万粉丝,成为支持自己的后盾。
事实上,“金姐”如此雄文一出,其粉丝对于这位宋处长的网暴,已经有如火如荼、星火燎原之势了!
其三,在这个有着传统辩证法思维的国度,我们还真得在此一分为二地分析一下此事的来龙去脉:
第一,《日出》是名著,“金姐”监工此剧,也受到很多人欢迎,且演出过多场了,可以说,此剧本身应无问题——如有问题,“金姐”们早就被拿下了。
第二,但是,这就不得不提到此前演出此剧的最后,“金姐”与支持者一起,共举一面“爱与性别无关”字样的花花绿绿之飘飘彩旗一事了。
性取向,爱谁谁,自古以来,也是自然人性的一种,虽不普遍,但亦自然和自由存在。
特别是在当代自由、民主、平等的社会思想下,大家也有“各自安好”的理念。这既应该是“爱谁谁”,但同样也应是“别碍谁谁谁”才行:自由不互碍,才能有互爱!
也就是说:“金姐”及其追随者们,自己私域的想法、行为,放在你们的私人生活中,别人当然管不着,也不必置喙。
但是,你演戏就演戏,那是公共场合,那更是艺术表演和宣扬的舞台,其会对广大公众产生较大影响,特别是对还没有自主分辨能力、认知能力不高的广大青少年,可能产生引导或误导——所以,“金姐”演戏自身本没问题,但作为名流的公众人物,公开于演戏的最后,来一出彩旗飘飘的戏码,显然就有些不妥了!
第三,如果是这个原因引发广泛争议,广州文旅方面予以拒绝,并非完全不可以理解:比如,“金姐”您要是在广州演出时,再来一出成功的“举旗”事件,那不是给人家添堵、找麻烦吗?
反之,如果另一取向的群体在演出中,也整一出反向的“彩旗飘飘”事件,“金姐”觉得心顺与合适吗?
当然,即使如此,作为行政审批机关,也要给出拒绝审批的理由和原因——相信宋处长及其背后的机关,在“金姐”的审批纸上,应该不会“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的空白纸吧?那么,“金姐”何必只挂人,而不挂审批单呢?
其四,关于“金姐”与其粉丝或支持者们最关心的自我取向问题,其实,它在西方世界,特别是像美国当下大选之时,越来越有成为政治话题、政治操弄的趋势。
在这一点上,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数千年文化传统的国度,确实会感觉敏感了很多,或许“金姐”也应在体谅你们这个群体的同时,也能体谅一下他人或国家:谁还没有一些难处呢,是吧?——当然,说到国家,哥哥我不太清楚亲爱的“金姐”现在的真实国籍哈。
其五,最后,还想谈一下自由的问题。
自由,其实应是所有人类权利的最大基础——没自由、无一切;无自由、毋宁死!
但是,不得不说,自由并非完全的为所欲为,而必然会有一定的边界和底线——无论是艺术自由,还是个人自由或社会自由,皆是如此。
比如,你有如此取向的自由,别人也可以有那般取向的自由,但要互相尊重,别因此互碍自由,或互相伤害各自的自由。
显然,“金姐”在公共场合玩“彩旗飘飘”的做法,会因其知名人士的影响力,有可能对青少年的价值观产生倾向性影响。
此后,“金姐”对于引发舆论波澜的此事,并未作出任何公开解释,当然就会令广州的审批机关“后怕”了,如果“金姐”能做出“下不为例”的某种保证,估计获得审批的可能性就极大了吧?
而有人甚至称政府部门的做法过于保守,这是限制了艺术创作的自由度,艺术应该是多元和开放的,不应该因为某个特定的话题就被禁止,应给予艺术家更大的创作空间云云。
表面上看,此言似无不妥,但是,这就牵涉到艺术自由的底线问题,比如,请问《金瓶梅》已经可以人手一本了吗?所以,艺术的底线,并不是你想要多低就多低的。
在艺术自由与社会责任之间,我们还是得寻求一定的平衡:艺术无界线,但一定会有底线——自由,亦是如此。
事实上,“金姐”自身如此独具特色,多年来,都能在我们当下的社会里,基本上还算是混得如鱼得水,其也应因此庆幸才对—— 这说明,置于数千年历史之上,如今的社会,仍应算是最为宽容和相对自由的时代了!
比如,“金姐”这一剧作,不是一直能上演吗?还曾开设过“毒舌”脱口秀;还可以在简中网络上,自由率性的发声,现在将官员个人挂网上,都能畅通无阻了,这说明,我们的国度,还是有不小的自由度嘛!
对于“金姐”来说,个人之取向,是你们的自由,我们的社会,实质上,如今给予了“不管不问”私域之事的最大自由度,但是,同时请别影响到不同取向的群体才行——比如演戏“举旗”,那就是自倒“金旗”的事了。
当然,仍应一码归一码,如果戏剧本身没问题,审批部门还是应在得到“金姐”的某种保证之后,予以审批放行才对——违背和侵犯艺术自由当然不对,违规拒批也是不合法的行政行为。
但是,“金姐”如果无任何证据公示于众,却专门将宋处长个人挂于网上,就有利用其公众人物的影响力,鼓动支持者网暴另一个女人之嫌了吧?——若是如此,则这般毒舌毒到心的“金姐”,那就令哥哥我有点儿百思不得其“姐”了。
自由有底线,谁也别乱为——这不仅包括公权力在手的宋处长宋大姐,也同样包括公众人物影响力巨大的金星“金大姐”!【原创评论:瑜说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