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知青美又飒,疯批糙汉宠上天

内地明星 2 0

沈亦姝是被胳膊上的剧痛刺激醒的。

她眉毛拧巴在一起,费了好大劲睁着沉重的眼皮。

眼前一片朦胧中有斑驳的红色影影绰绰,她不自觉地动了动胳膊,顿时感觉脑袋中的某根神经被狠狠地拉扯着,疼的她大口嘶嘶抽气。

缓了好大一会,沈亦姝眼神逐渐清明,眼前的画面由虚到实。

只见一个高大的人影缓缓呈现在面前,人影的旁边是一坨黑色的庞然大物,看起来像是大野猪,地上有斑驳的红色血迹,看的沈亦姝心里咯噔一下。

感受着浑身的酸痛,她有些摸不着头脑。

只记得她正在参加国际拳王决赛,由于出拳和预判的失误被小日子过得还不错的r本选手一拳击中脑门,强大的冲击力使她不得不往后仰倒。

就在要倒地的瞬间,沈亦姝体内的爱国因子觉醒,回光返照般地用尽全身力气打出关键的一拳,余光看到红方对手鼻青脸肿地也倒地,她忍着痛扯出欣慰又惨淡的笑。

耳边是裁判的倒数声。她意识逐渐混沌,想站起来却是异常艰难。

但是她也没有遗憾,在裁判倒数的最后一声中,她没看到对手站起来,自己却凭着强大的意志站了起来,裁判举着她的手宣布胜利的时候,她笑了,心里瞬间好受了许多。

在得胜之后,沈亦姝松了一口气,而后彻底的晕了过去,再醒来就是现在了。

此刻,沈亦姝抬眼看着面前的景象,眼睛里有雾,水润润的,一瞬间让她分不清是在做梦还是到了地府。

若说是她一不小心嘎在了决赛的舞台上,那她身上的痛又是那么的深刻和明显。

难道人死了鬼魂还会有痛觉?

沈亦姝不确定地想。

要是鬼魂也会痛的话,那做鬼也没什么好的。

况且周围的环境也明显不是拳王决赛的舞台,树木丛生,山林环绕的,而她自己正靠坐在一棵粗壮的树旁。

排除了自己噶了的可能,沈亦姝扯着嘴角摸了摸脸,猝不及防的,摸了一手厚重又粘稠的液体,她有些诧异地低头去看,就见手上沾满了鲜血。

沈亦姝很是怔愣。打拳经常会受伤,但最多也是鼻青脸肿,再严重点就是掉几颗牙,吐几口血,还没出现过脸上流这么多血的情况呢。

沈亦姝觉得哪不对劲,倒也不害怕,受伤对于她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这会意识都回笼了,她抬头想看清楚周遭的景象。

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高大强悍的男人,侧对着沈亦姝,目测得有一米九,五官凌厉,身材有型,侧脸上有些血迹。

他突然蹲下,手触碰在倒在地上的庞然大物的脖颈处,利落地拔出了插在大野猪脖子上的刀。

顿时血花四溅,男人的脸上沾染了更多的血色,他却毫不在意一般,随意地擦了擦刀上的血,而后像是察觉到沈亦姝的视线似的,猛地转头,冷冽的视线就落在了沈亦姝的身上。

只一瞬,沈亦姝觉得四肢生寒,呼吸一窒。

男人脸上身上有多处血迹,眼神是透露着浓浓的掺杂着厌世的冷漠和无情,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让人看一眼就觉得遍体生寒。

饶是沈亦姝见过许多凶悍的人和场面,也被眼前的这个男人所震慑到。

不过她很快就镇定下来,大脑飞速运转。

看来她脸上的血迹也不是自己的,是这野猪的,沈亦姝断定地想。

沈亦姝思索着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愣了很久,没想出任何线索,又把视线放到男人身上。

刚才在她意识刚要回笼的时候,她有察觉到庞大的野猪往自己身上扑,千钧一发之际,应该就是眼前的男人出手救了她。

男人穿着很有年代感的绿短袖黑裤子,裤子上还有好几处补丁,针脚歪歪扭扭。

他的身上有许多血迹,尤其是胸前湿漉漉的一片,军绿色短袖的颜色都暗了好几个度,有些贴着身子,胸前起伏很大,应该是刚结束一场恶战,胸肌的线条隐约显现。

他好像很嫌弃一般,揪着衣服往外拉,不让衣服贴着身子,视线不再投到沈亦姝这里,好似把沈亦姝当成了空气,只盯着野猪看。

沈亦姝又尝试着动了动胳膊,一阵剧痛瞬间袭来。

右胳膊上有一道大口子,鲜血汩汩地往外流,应该是被野猪伤的,身体也莫名地很难动弹,脑袋又麻又痛,哪哪都不自在。

一向坚强的她有那么一瞬间竟生出丝丝悲观的感觉来。

突然周遭的寂静被打破,有些嘈杂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听起来闹哄哄的,声音越来越近。

沈亦姝好像还听到了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但是听的又没有那么真切。

她张了张口,却无声,只感觉喉咙里像是堵了一块小石子,火辣辣的疼。

而面前如罗刹般的男人在听到有人往这边来的时候,淡定地看沈亦姝一眼,没有任何表情,视线掠过大野猪,眼神晦暗不明,而后果决地转身离开。

沈亦姝一见男人要走,有些慌了。

她能感受到那个陌生的男人很危险,但是刚才毕竟是那个男人救了她,现在她冷不丁地来到这荒山野岭荒郊野外的,还没搞清状况,而且还受了伤,唯一能指望的就是那个冷脸男人。

沈亦姝想叫住他,忍着喉咙里的痛,又咳嗽两下清了清嗓子才开口,下意识地拉住了男人的胳膊,“别走……”

“救……”

声音沙哑的厉害,像是粗糙的沙砾划过古老的瓷器。

但是男人也只是僵住了一瞬,却没有停顿半刻,略微使了点小力气挣开沈亦姝的手,径直离开了,背影冷酷又萧瑟。

沈亦姝见此也不再指望别人,胳膊撑着树用力气站起来,只是刚要站起来的时候,脑子里霎时疼的厉害,像过年的开门炮要在脑袋里炸开一样,她没设防地又靠着树瘫软倒下。

捂着脑袋,在疼的最厉害的时候,沈亦姝感觉有大量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控制不住地往脑子里钻。

一时间让她有些吃不消。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亦姝接受了全部的记忆,脑袋没那么疼了,就听见有人喊她,声音已经很近了。

“沈知青……”

“沈亦姝……”

……

沈亦姝现在可以确定来人喊的是她了,因为接收了刚才的记忆,她知道她就是那个沈知青。

只是还没做出反应,她就又昏了过去。

她发誓绝对不是她的问题,她身体倍棒壮如牛,肯定是原主这副身体太弱了。

沈亦姝再一次失去意识之前就看到好几个人焦急地往她的方向跑来,然后就没然后了。沈亦姝再次醒来,是躺在简陋的县城医院病房里梆硬的床板上,胳膊上缠着白纱布,身旁一个人没有。

她环顾了一下四周,白床砖墙瓦房,年代感十足。

沈亦姝生无可恋地盯着头顶的瓦片看,这下对自己的处境完全了然于心。

她穿书了,穿到了她看过的一本锦鲤年代文中。

可悲的是,她并不是锦鲤女主,而成了里面被降智的作精炮灰女知青。

原主与她同名同姓,是下乡到西桥村的知青,看上了与她同一批来的男知青宋时礼,也就是书中男主。

由此,原主展开了激烈的追求,干了许多无脑事,啥爬床色诱,上赶子骚扰,制造男女主之间矛盾之类的事都干过。

在这个年代,这么明目张胆又死缠烂打地追一个人就是异类,自然会被别人说三道四,也成功地引起了男主的反感。

而她作为书中十八线小配角,横插在男女主之间,自然不会有啥好结果,书里的结局就是因为故意伤害罪蹲了篱笆,吃上了免费的国家饭。

回忆着书中剧情,沈亦姝有亿点无语。

她喜欢在训练的间歇听书,这本小说还是无意间听书听到的,因为炮灰小配角的名字和她一样,她才坚持听了下去。

但是在听书的时候她就觉得原主挺窝囊的,自己一个人明明可以过得很好,非得去追求一个对自己不感冒的男人,最后还落得个吃花生米的下场。

听的她是憋屈极了,俯卧撑都多做了一百个。

最后在听到原主下线了之后就换小说听了。

万万没想到,自己穿到了这本书里,成了原主这个一心只有男人的窝囊废。

而且还是在缺吃少喝的七十年代。

想来是原主在山上遇到了野猪,也不知道是被野猪顶死的还是被野猪吓死的,魂归西天之后,她就来了。

不过现在,此时此刻,沈亦姝倒是挺想死的。

她在二十四世纪待的好好的,有吃有喝有房有车还有美男,现在好了,自己来到了这个少吃少喝还越穷越光荣的七十年代,啥都没了。

以后留给她的只有吃苦。

还没想好怎么去死,沈亦姝就想起来事情的不对劲之处。

原书中,她的下场是吃上了免费的国家饭,也没说是被被野猪吓死的啊,书里根本就没有上山遇见野猪这一情节。

沈亦姝有点不理解,不知道为什么跟书中的剧情对不上。

她的直觉告诉她很不对劲,并且有猫腻。

正在她想的入神的时候,病房的门开了。

“亦姝,你醒了?”

娇柔的女声中带着惊喜,但说话的人却眼神躲闪。

林春柔一进来就看到沈亦姝双目无神地盯着破了个洞的瓦房顶看,她心虚一瞬,心跳如鼓地问。

沈亦姝比较敏感,她能强烈地感受到来人的询问中只惊不喜甚至还掺杂着失望和心虚。

她认得面前的人,是和原主一同下乡来的知青林春柔,原主性格有些傲慢,只有林春柔愿意捧着她说好听话,所以两个人走的最近。这次上山也是林春柔鼓捣的,遇见野猪原主由此丧命也是拜林春柔所赐。

林春柔告诉原主,她碰见了男主宋时礼上山,忽悠原主去山上追宋时礼。

原主本来是不想去的,她虽然喜欢宋时礼,但是刚下工,她比大队里的老黄牛都累,在歇着和男人之间,她都觉得男人都没那么有吸引力了。

但是林春柔一个劲地在她耳边鼓动,说什么就宋时礼一个人,她去了两个人在山上,一片寂静,岁月美好,二人世界,以天为被,以地为席,摘摘小花,薅薅小草的,说不定关系还能更近一步。

原主一听乐了,拖着疲惫的身子就往山上去了,结果连宋时礼的影子都没见着,倒是遇见了野猪不幸丧命了。

挺悲伤的,原主要是没去山上,没遇到野猪,她也不会来。

本来也是原主比较惨,去外山上都能遇见野猪,丢了小命,沈亦姝也只是疑惑跟书中剧情对不上,并没有多想。

但是现在瞧见林春柔看向她的复杂神色以及下意识的表现,她可以肯定,林春柔绝对没安好心,再回忆林春柔哄骗原主去山上的迫切,沈亦姝觉得她肯定是故意的,只是没预料到原主会遇见野猪。

不知道林春柔安有什么目的,沈亦姝只淡淡地看着她,并没有回话。

林春柔被她盯的心里发毛,目光掠过沈亦姝缠着纱布的胳膊,想起昨天去山上看到的画面,沈亦姝身上好多血,还有一头倒地的大野猪,她有些想哆嗦,可是想到了什么,又有了一些底气。

攥紧了手指,林春柔挤出一个笑,心里虚的不行,强装镇定开口,

“亦姝,你可算醒了,你不知道,你可把我担心坏了,昨天我们找到你的时候,你浑身都是血,还有一头大野猪,可把我吓坏了,你也知道的,我胆小,就怕失去你这个好朋友。”

“这还多亏了宋知青,是他和其他两个人一起把你抬下山,又借了村里的牛车把你送到医院的。

要说还是亦姝你眼光好,宋知青是个有善心的,我瞧着对你有意思,这次多亏了他救的你,等你好了,你可得好好感谢他,这样一来,你就有机会跟他关系更近一步了,我还挺为你高兴的……”

林春柔一开口说话,表演的是越来越上头,刚才的心虚和害怕都消失殆尽了。

她装出一副都为沈亦姝好的做派,倒有幸灾乐祸的意味,眼底却闪过一丝嫉妒和不甘心,却精准地被沈亦姝捕捉到了。

沈亦姝在心里冷笑,原主交的这个朋友怕不是个笑面虎吧。

她瞥了一眼林春柔,柔弱得像是大风天里的小白花,摇曳又让人怜惜。

可惜沈亦姝不是个怜香惜玉的,她猛地向前,掐着林春柔的脖子,微微用力,冷声道,

“我差点被野猪撞创死,你高兴?”

林春柔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的有些措手不及,她神色慌张,疼的皱着脸,抬手想扯开沈亦姝的手,却发现沈亦姝的力气极大,听出沈亦姝语气不对,她只能反驳,

“不是的,亦姝,我怎么会……”

“不是的,那你在乐什么?说什么为我高兴的胡话?”沈亦姝手上又增加了一分力气。

林春柔生出窒息感,由心底里感受到恐惧,急忙说,“你误会了,我没……”

沈亦姝不想听她废话,直接打断她,

“还有,你不是说宋知青在山上吗,我怎么没看到?他又为什么会跟你在一起?你带着人去山上是为了找我吗?难道是预料到了我会遇到野猪而身处险境?”

对于沈亦姝接连的质问,林春柔完全插不上话,她被问的慌极了,不敢看沈亦姝的眼睛,她总感觉那双眼睛跟以前不一样,好似能看穿她的心思。

一时间,她有些不知道怎么回答沈亦姝的问题,因为她确实不怀好心。

林春柔捏紧了手指,眼皮一耷拉,脸一皱,声音故意放的轻的像羽毛,面上是悲痛万分的表情,看起来难过极了,与刚才的她相比有点割裂。

不过她感受到脖子上的桎梏和疼痛,强迫自己镇定,先安抚沈亦姝,

“亦姝,你先放开我,再听我给你解释,事出有因,一两句话说不清楚,你要相信我,我们关系那么好,我怎么会害你?”

林春柔说完就等着沈亦姝的担心,她闭着眼,心跳似鼓,紧张的呼吸都重了许多。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感受到抓住自己脖子的手力道又重了几分,在她以为沈亦姝不会放开她的时候,沈亦姝陡然松开了手,随意地又往后一躺,好似刚才什么都没发生一般。

林春柔得了自由,大口呼吸起来,有些惊恐地看着沈亦姝,好像在看什么怪物。

沈亦姝睨她一眼,声音冰冷,神色不耐烦,“说。”

林春柔被她突然的高声吓到,她试探性地问,

“亦姝,你怎么了?”

回应她的是两人之间的寂静。

林春柔又悄悄地看她一眼,在心里愤恨地想,也不知道这沈亦姝发的是什么疯,难道是被野猪吓的得了失心疯?

话不多说就动手。

她见沈亦姝情绪稳定了许多,猜测她可能是被吓到了,不是啥大事,又多了些勇气作死地质问沈亦姝。“亦姝,你怎么能这么质问我?你这是不相信我吗?你以前不这样的,我们可是最好的朋友啊。”

沈亦姝觉得这话有点怪,带点茶味,什么叫她之前不这样,扯之前干什么,她有点不耐烦,又想掐林春柔的脖子,声音又冷了一分,

“回答我的问题。”

林春柔被她冰冷的语气和冷冽的眼神吓到了,不敢再东拉西扯,心思婉转,想好了怎么回答沈亦姝后,不再那么心虚,挺了挺背,抬眼就看到沈亦姝冷着脸好整以暇地躺在病床上,像是在审问罪犯一样。

林春柔暗自咬牙,心里暗骂沈亦姝,总觉得沈亦姝跟之前很不一样。

之前沈亦姝没这么有脑子,只要自己说软话,她就不会再追究到底,随自己利用和摆布,怎么这次不好糊弄了呢。

还那么的……可怕。

林春柔确实是故意忽悠沈亦姝去山上的,不过是想坏了沈亦姝的名声,让她不敢再在宋时礼面前晃悠,可没想着要沈亦姝的命,她还没那么大胆,然而事情有变,她也不知道沈亦姝怎么就碰到了野猪。

她知道村里游手好闲的二流子大头喜欢沈亦姝,经常跑沈亦姝面前献殷勤,所以就假借沈亦姝的名头告诉大头,沈亦姝在山上等他幽会,大头还真信了,乐滋滋地往山上去了。

而后她又把沈亦姝忽悠上山,两人肯定能碰到面,大头就不是个好的,她就不信在这荒山野岭的,大头看见沈亦姝不做点什么。

估摸着时间,林春柔叫上大队长和知青点的人,尤其是宋时礼到山上捉奸去了,这么多人,这么多双眼睛看着,沈亦姝的名声指定坏了,她可就彻彻底底地栽了。

得利的只能是她林春柔。

她林春柔可是天道的宠儿,世界的重生者。

前世,她没有刻意接近沈亦姝,跟沈亦姝的关系没那么好,但是她两世都喜欢宋时礼,和沈亦姝算是情敌,两人也是见面不打招呼的关系。

前世的她明目张胆地跟宋时礼喜欢的人姜池雨对着干,结果落得个下放到农场,孤苦一生的结局。

死后她才知道自己生活的世界就是一本书,而她就是书里的恶毒女配,宋时礼是男主,姜池雨是书中的女主,所以她的下场才那么惨。

宋时礼作为男主,自然是厉害的,在恢复高考后考上了首都最好的大学,而后进入国家机构工作。

而姜池雨凭借着跟宋时礼的关系,也当上了官太太,一辈子过得风生水起,和和满满。

林春柔看到这,心里是满腔的气愤和不甘,凭什么她是女主?凭什么姜池雨能过的那么好。

没想到的是,老天又让她重活一次。

这次她学聪明了,不跟姜池雨明着对着干,她利用同样喜欢宋时礼的沈亦姝,挑拨沈亦姝去狂热追求男主,又怂恿沈亦姝去给姜池雨制造麻烦。

沈亦姝也是个没脑子的,真就当了林春柔手里的一把枪,彻底地惹了男女主厌烦,而她有沈亦姝做比较,又扮演的是矫揉造作的可怜花形象,自然是有个好名声的,在宋时礼那里也得到了一些好感。

觉得时机成熟,林春柔就想解决了沈亦姝,就想了这么个办法,反正沈亦姝在书里的结局也不好,因为伤害女主而吃上了花生米,还做了那么多坏事,有报应是早晚的事。

再说沈亦姝也喜欢宋时礼,作为情敌,她自然是不会给沈亦姝这个机会的。

这一世,她不只是为了喜欢的人,更是为了当上官太太。

她既然重生了,那她就是女主。

想着想着,林春柔有些扬巴,但还是保持人设,说道,

“亦姝,我也不知道宋知青他怎么没去山上,当时我只看到一个背影,还以为是他,可能是我看错了,我回到知青点发现他竟在知青点,这才意识到我是看错了。

那山上又不安全,深山更危险,前几天刘老太的儿子去深山里还被野猪顶断了腿,我也是担心你的安危,见好些时候了你还没回来,这才叫了人去找你,没成想还真让你遇见了野猪。”

林春柔说话挺恳切的,但言语之间却没有半点真正的关心,还都是在撇去自己的责任,都是糊弄沈亦姝的说辞,也不知道原主是怎么相信她的。

她的解释很苍白,沈亦姝是不信的,她不知道林春柔把她骗去山上干什么。

刚才林春柔在说话的时候,沈亦姝也在悄悄观察她。

还真给她发现了一个华点。

她发现林春柔在说到宋时礼的时候,眼神中的喜欢和向往毫不遮掩。

林春柔喜欢宋时礼。

还表现的这么明显。

原主跟她待在一起那么久竟然没发现,沈亦姝挺意外的。

她接收了许多原主的回忆,突然想到原主挑拨男女主关系,给女主使绊子这些事情大部分都是林春柔挑拨的。

原来她还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看来有迹可循。

沈亦姝回忆起原书中对林春柔的描写。

记忆模模糊糊的,只知道书中林春柔也喜欢宋时礼,是个比她还恶毒的恶毒女配,她是十八线小炮灰,那林春柔就是三线炮灰。

她下线的时候,林春柔还在可劲作呢,陷害女主,败坏女主的名声。

至于她的下场,沈亦姝也不知道,小说后面她就没看了,不过跟女主作对,况且还是个大反派,林春柔的下场估计也不比她好。在书中,她和林春柔两人之间并没有多大交集,属于是陌生又熟悉,因为两人是情敌,且都爱而不得。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林春柔跟她关系那么好,虽然只是表面。

沈亦姝抬眼看她,就见林春柔脸上一闪而过的厌恶和不耐烦,随即立马又变成了殷殷关切的状态。

沈亦姝冷笑一声,“呵。”

“你说你看到的是宋时礼的背影?你也不确定是他?你是担心我才带着一堆人去山上的?”

林春柔觉得沈亦姝反问的语气不对,对沈亦姝的态度不满,她皱着眉头,语气没刚才好了,

“是的,亦姝,我都是为你好,而且是宋时礼救了你,你更应该好好感谢他,只是他眼里只有姜雨池,你……”

林春柔欲言又止,战略性停顿。

明知是对自己不怀好心的人,沈亦姝没那么有耐心耍嘴皮子功夫,况且都这个时候了,林春柔还想着挑拨,真是……给她脸了。

沈亦姝声音很清冷,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压迫感,“你说这话,你自己信吗?”

沈亦姝直直地望向她,嘴角上扬起弧度,笑意不达眼底。

林春柔莫名地从心底里生出恐惧来,第六感告诉她现在的沈亦姝不好惹,但是一想到之前沈亦姝被她忽悠的团团转,她强迫自己冷静,笑着说,

“亦姝,你怎么这么问,我说的话还能是假的不成?”话音刚落,林春柔余光瞥了一眼门口,立刻川剧变脸,一副受了欺负委屈的样子,双手抓着沈亦姝没受伤的胳膊,苦口婆心地说,

“亦姝,我对你说的可都是实话呀,咱俩关系那么好,你不相信我就算了,怎么还质疑宋知青呢,他是你的救命恩人,你怎么能这么冷心,一点不感激。”

宋时礼跟着大队长一进来,就听到林春柔的话,有些不悦地皱眉。

他救了沈亦姝,也并没有期望沈亦姝能感谢他,他可不想再被沈亦姝纠缠,但是听到这话依然不高兴。

他不想归不想,沈亦姝得有感谢自己的自觉。

宋时礼视线掠过沈亦姝,最终停留在了半蹲在床边可怜兮兮地拉着沈亦姝胳膊的林春柔,脸上写满了不高兴。

沈亦姝果然是个恶毒的女人,对自己的朋友都那么狠心和不尊重。

林春柔那么柔弱,还让她蹲在床边。

他转头跟大队长崔心德说,

“大队长,我看有的人天生就没有心,咱们就不该来这一趟,更不该救一个如此狠心的人,让她自生自灭好了。”

说完他又朝沈亦姝的方向瞄一眼,正好与沈亦姝寒冷的眸子对上,突然想起昨天沈亦姝的样子,满脸是血,令他不寒而栗,有点想哆嗦,往大队长身边靠了靠。

崔心德嫌弃地挪了挪,听了宋时礼的话,眉头拧成了川字,有些冷脸,怪道,

“宋知青,你是下乡来建设祖国的好青年,国家未来的希望,理应有着助人为乐的胸襟,这番话可不像是个读书人会说的。”

“再者说是你杀了野猪还是你抬了沈知青下山把她送来医院,还是你给了医药费?如若都不是,算是哪门子的救命恩人。”

宋时礼没想到大队长责怪的竟然是他,有些愣住,“大队长,我……”

他一时间没法反驳,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就是个文弱白脸书生的样子,别说杀野猪了,宰鸡都费劲。

而且抬沈亦姝下山的是知青点的另两位男知青和村里的两个汉子轮替的,宋时礼跟着下山都喘。他只是觉得自己作为知青,得有一颗善良的心,所以硬跟着人把沈亦姝送到了医院,充当的就是一个凑人头的作用,主打的就是一个没用的陪伴。

崔心德根本就懒得搭理他,宋时礼瘦弱的跟村里的小柴鸡似的,就是脸白点,五官周正点,会念诗会写字的,把村里的小姑娘迷的五迷三道的。

甚至知青点好几个知青都为他倾倒,尤其是沈亦姝。

因为宋时礼,沈亦姝都惹过多少事了,他看见这两个人都头疼。

不过沈亦姝虽说作为一个姑娘家家的,性子傲,明知宋时礼不待见她,她还穷追宋时礼,有点没出息,但是她干活倒是不偷懒,一天最高都能拿八工分,比知青点有的男知青工分都高。

而这宋时礼在干活上就是个半吊子,躲懒的很,经常磨洋工,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比女生都娇,下乡这么久了,还是四工分晃荡呢,还不要脸地心安理得地接受人家女知青替他干活。

崔心德看见他就发愁,只能言善道的有啥用,到了乡下,不能干活就得饿肚子,还拖集体的后腿。

崔心德往病床前走近了点,把一个铝制饭盒递给了沈亦姝,示意她接。

沈亦姝有记忆,知道面前的人是大队长,接过来之后才想起来问,

“大队长,这是?”

“代表大队里给你买的早饭,走的公中的钱,你不用感念什么,接着就是了。”

崔心德语气不是多好。

实在是她看到沈亦姝就头疼,之前沈亦姝闹出的幺蛾子太多了。

虽说干活不拖后腿,但是作风不好,影响村里风气。

这次上山又伤着了,耽误自己干活不说,还影响别人干活。

比如宋时礼,今天他来的时候宋时礼非要跟来,美其名曰是来慰问一下知青点的同志,其实就是想躲懒。

一个能说会道的读书人,他招架不住,就让宋时礼跟来了。

但是崔心德一想到昨天死的凉透了的大野猪和满脸是血的沈亦姝,他感觉身上有点发寒。

这姑娘可是能够捶死大野猪的人,比村里的汉子都猛,他还真有点怵,偷摸摸瞥了一眼沈亦姝,顿时感觉沈亦姝眼神都带刀。

一想到刚才自己的语气,崔心德讪讪笑了下,脸上褶子都皱在了一起,

“医生说了,你这都是皮外伤,不是多严重,就是可能吓到了,今天观察一天没多大事就能出院,回去让咱村里的钱婆子给你叫叫魂,省的你再做噩梦。”

沈亦姝点头应下。

崔心德又想起了什么,接着说道,

“你的医药费是林知青代付的,等回去了记得把钱还给她,你要是没啥事下午就出院吧,住在这医院里烧钱的很,回去给你批几天假,你养养胳膊再上工也行。”

听到崔心德说医药费是林春柔付的,沈亦姝转头看她,林春柔还保持着蹲在床前的姿势,假装畏畏缩缩地躲开了沈亦姝的视线,开始表演人设,

“亦姝,我们是好朋友,帮这点忙也是应该的,也没多少钱,你不用还给我了,咱俩没必要计较的那么清楚。”

林春柔是故意这么说的,宋时礼也在,她得维持一个好的人设。对于林春柔的打的算盘,沈亦姝门清。

从宋时礼进门开始,林春柔的眼神就时不时往那边瞄。

对于林春柔的好心,沈亦姝也乐意惯着她,她微微挑眉,看了一下刚才被林春柔捏红的手腕,伸手抓住林春柔的胳膊,使了巧力气,盯着她说,

“那就谢谢林知青了,你说得对,咱俩好的不分彼此,我这个人最是善恶分明,嫉恶如仇,若是有人要害我,我自是不会放过她,加倍地还给她。”

“加倍”两个字沈亦姝咬的特别重,这一番话,沈亦姝更是说的别有意味,警告的意思明显。

林春柔听着怪怪的,她心怦怦地跳,不过很快就镇定下来,觉得现在有些猜不透沈亦姝了。

她只是随便客气一下,维持个人设,没成想沈亦姝还真厚脸皮的应了。

这次可是一共花了四块五毛钱呢,她一共也没多少积蓄,家里也不帮衬,上工更是不行,四块五毛钱对她来说已经是大出血了。

林春柔感觉心都在滴血,差点咬碎后槽牙。

然而还没等她心疼完自己的钱就感觉胳膊上一阵剧痛,有种钻心的痛,她下意识嘶口气,语气是不再掩饰的烦躁和厌恶,

“你干什么?”

林春柔想抽回自己的胳膊,用力一扯,没反应,倒是胳膊更疼了,忍的脸都扭曲了。

沈亦姝见差不多了,云淡风轻地抽回手,不走心地说,

“不小心用着力气了。”林春柔心里都是气,直接不装了,

“沈亦姝,你就是故意的。”

沈亦姝作出无奈的态势,“那你要是这样觉得,我也没办法。”

林春柔看她平静的样子,知道她就是故意的,只能把委屈往肚子里咽了,再计较就显得她是无理取闹了。

不过她还是眼包泪水地扭头望了一眼宋时礼,两人一对视,而后她又低下了头。

宋时礼被她看的有点不舒服,觉得沈亦姝很过分,他忍不住为林春柔说话,

“沈亦姝,是你受伤,林知青帮你是情分,你怎么还那么心安理得的要她的钱。”

宋时礼还想责问她为什么要伤林春柔的胳膊,结果定睛一看,沈亦姝胳膊上的红比林春柔的都明显,他最后还是闭嘴了没提。

沈亦姝刚才用了巧劲,这会林春柔胳膊上根本就不显现,不过等到过一夜明天就会青紫一片。

她也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

沈亦姝盯着宋时礼看了几秒钟。

刚才宋时礼就已经攻击她了,她只是没机会教训,现在仔细看这个书中男主,穿着白衬衫黑裤子,梳了个大背头,双眼皮小嘴唇,秀气的像个女生,沈亦姝觉得也没什么特别之处,更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她掀起眼皮看宋时礼,带着三分凉薄,三分讥笑,四分漫不经心,“关你屁事。”

宋时礼被怼的脸成了猪肝色,哑口无言,因为确实是他多管闲事,他又欲开口,被崔心德呵斥住了,“行了,宋知青,你少惹点事,有这精力上工的时候咋没多拿几工分。”

人家俩的事也不知道他一个大男人搁这掺和什么,他们来还有一件事要说的,地里活还等着干呢,赶紧交代完回去了,

“沈知青,那头大野猪……”

崔心德脸色有些不自然,沈亦姝毕竟是能干倒大野猪的人,他顿了顿又继续说道,

“那头大野猪是你打死的,按规矩该给你多分点肉,现在天热放不住,今天大队里就给清洗了,等下午下工之后就准备分了,你那份到时候给你留着。”西桥村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去山里打到野猪之类的大猎物,需要上交到大队里,村里共享,上交者可以多分一些肉,像一些野鸡野兔之类的可以自留着。

崔心德显然误会了,以为野猪是沈亦姝打死的,想到昨天那人她还真不认识,原主刚下乡来一个月,也没有关于那人的记忆,沈亦姝也没多说,只好应下。

崔心德见沈亦姝迟疑地看着自己欲言又止,以为沈亦姝是怕自己分的肉不好,又说道,

“放心吧,即便你不在场,也给你挑块好肉。”

这年头肉金贵的很,农家人地里刨食,一年都吃不上两回,去副食店买肉还需要肉票,就靠去山里碰点运气。

但是深山里又危险,有黑瞎子和其他大野兽,一般人也只敢在外山晃悠,运气好点能遇到个野鸡野兔,还不一定能逮到。

像能猎到野猪的机会一年都没一次。

这次也是多亏了沈亦姝,村里的人才能都分点野猪肉打打牙祭,他也乐的给沈亦姝分点好肉。

沈亦姝照单全收。她知道这个年代的艰辛,一年都吃不上几回肉,自然不会拒绝,只是这野猪也不是她杀死的,而且那个男人还救了她,等有机会遇到了, 她肯定也会报答。

沈亦姝不喜欢欠别人的人情。

只是他不认识那个男人,一点印象也没有,想着回去了,得好好打听一下。

崔心德走的时候,把林春柔也轰走了,在医院待着又不干啥,就是想躲懒。

他瞧着人沈知青也没多待见她。

两人就不像是好朋友一般。

况且林春柔领着人上山去找沈亦姝的时候,表现的可没那么关心,像是去看笑话。

他看人看的清,林知青这个人心眼子多,沈亦姝虽然作为不好,但是人本质上也没多差,脑子简单,容易被人撺掇。

他还是不让两个人待在一起了,留沈亦姝在医院观察。

沈亦姝也就胳膊上受了点皮外伤,完全能够自己照顾自己,更何况她也不想见到林春柔,那白莲花的劲,她看了想抽。林春柔不情不愿地离开了,主要是她也不想干活,而且还被沈亦姝坑了那么多钱,她总觉得沈亦姝变了,想留下来弄清楚。

她走的时候,沈亦姝冷冷地看了她一眼,像恶魔般的眼神,让她瞬间生寒,好像被人扼制住了喉咙。

那一瞬间,她竟然觉得沈亦姝肯定什么都知道了,只是在装傻。

不过转念一想,又不可能,她做的隐秘,那么久了,沈亦姝都被自己耍的团团转,不会突然变聪明的。

林春柔平复了一下心里的恐慌,逃似地跑了。

沈亦姝看着她惊慌的背影,在心里盘算着,不会就这么轻易放过林春柔。

要不是因为林春柔的算计,原主也不会去山上,可以说是林春柔间接害死了原主,更别说这个人撺掇原主做了那么多缺德事。

林春柔对她玩心眼子,装小白花,对于这样的人,多说话都是浪费唇舌,打一顿就老实多了,非常适合套麻袋。

从穿来到现在,沈亦姝还没吃饭,等人都走了,她打开崔心德拿来的饭盒,里面有两个白面馒头和辣炒白菜,饭香味十足,应该是在国营饭店买的。

沈亦姝第一次见这个年代的馒头,真的很大,以她的大饭量,感觉吃一个就能饱。

正当她准备享用美味的饭菜时,突然注意到馋纱布的胳膊上的玉镯,跟她在现代的一模一样。

只不过这个镯子纯白中带一点点血色。

这让她很震惊,难道她不是魂穿是身穿。

沈亦姝慌乱地想找镜子,看清楚自己的样子,可是在医院怎么能找得到,她有些泄气。

但是即便如此,她低头看了看胸前的两座高耸的峰峦,又摸了摸小巧润滑,吹弹可破的脸蛋,可以确定自己不是身穿。

她的身材没有这么好,穿上运动衣就像是飞机场,而且她喜欢美黑,没原主这么白。

只是这镯子是怎么回事?沈亦姝胡思乱想着,脑袋里天马行空。

突然,小脑袋上方亮起小灯泡,心里有了主意。

难不成这是个玉镯空间。

小说里都这样写,穿越者大都带空间或者其他金手指,尤其是穿到七十年代的倒霉蛋们。

沈亦姝眼睛亮了亮,盯着玉镯观摩,有点不知道怎么验证自己的猜想。

她回忆着自己看过的小说中,空间都是怎么进去的。

最后决定凭着自己的意识试一试,在心里默念进入空间。

她本来也没抱多大希望,不过是苦中作乐一番,谁知道在她意念落下的一瞬间就感觉眼前的画面猛然一转,自己就站在了一大片土地上。

土地很空旷,只有一棵苹果树和一棵橘子树,面积大概有两亩地那么大,一眼能望到头。

沈亦姝觉得很神奇,没想到这么玄幻,还真的有空间。

她好奇地蹲下抓起一把土壤,有种下雨天泛起的土地味,是东北的那种黑土地,应该很肥沃,树上的苹果又大又饱满,红彤彤的。

她看的有些馋,想摘一个苹果吃。

可是树太高了,她胳膊上还有伤,不想爬树,心里正遗憾着呢,就见一个熟透了的苹果嗖的一下掉在了地上。

沈亦姝一喜,还真是想什么来什么,难道这空间还能识别人心里的想法。

顾不上那么多,沈亦姝捡起苹果,左右看了看,想找一找有没有水源,清洗一下再吃。

在离苹果树不远的地方,空地的中间,沈亦姝看着有些奇怪,跟其他地方不一样,似乎有绿茵,她猜测可能水源。

走近了,就看到有一小片类似于缩小版湖泊的水源,清澈洁净,一眼望到底,水质极好,湖的上方有隐隐约约的白气飘着,像是仙境一般。

沈亦姝看小说里的金手指都是空间灵泉之类的,想来这个冒着仙气的小湖泊就是灵泉水了。

传说灵泉水能美容养颜,增强体魄,缓解疲劳,包治百病,堪比伸腿瞪眼丸。

沈亦姝跃跃欲试。

但也知道那只是传说,她又不确定这个水对身体有没有坏处,只捧了一小捧,喝了一小口。

入口甘甜,像是加了少量白糖的糖水,口感清凉。

她只觉得身心畅快极了,整个人好像升华了一样,身上很是松快。

沈亦姝觉得这水还挺好喝,她又喝了一小捧,而后把苹果洗了啃苹果。

咬一口,惊的她瞪大了眼睛。

苹果也比平常的好吃,甜而不腻,清脆可口,不夸张的说,这是她吃过最好吃的苹果了。

沈亦姝没那么悲观了,现在自己有了金手指,好像来到这个缺吃少喝的七十年代也能坚持的下去。

想着自己胳膊上的伤,她决定过一天看看效果,再确定这灵泉水对伤口到底有没有作用。

还有空间里的土地,也能够拿来种粮食,产量和质量肯定会很好,等她出院了,一定要尝试一下在空间里种点东西。

吃完了苹果,沈亦姝把苹果核埋在土里,然后用刚才的办法,在心里默念出空间。一瞬间,她又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

很奇妙的感觉。

她人能进空间,不知道能不能带东西进去。

沈亦姝大胆尝试,端着铝制饭盒,心里默想,随后还真把铝制饭盒带进去了。

她面色一喜,看来这个空间还可以当作一个储藏空间来用,能带着种子进去了,在里面种东西也有望了。

沈亦姝正高兴着呢,突然听到一阵嘈杂的声音,她立马出了空间,一本正经地端坐着吃饭。

没一会,一个穿白大褂的护士就进来了,说是换药。

纱布一解开,护士就惊住了,不可置信道,“同志,你这恢复的也太快了些吧?”

沈亦姝闻言低头看,伤口不深,是一条五厘米左右的疤,皮肉有些外翻,但是这会看着竟然没那么鲜红,有结痂的趋势。

她用另一只手戳了戳伤口周围,好像没那么疼了,只是酸痛,像是戳身上的淤青一般,感觉还有点爽。

沈亦姝觉得她有受虐倾向,还想再戳一次,结果被护士呵止了,“哎,同志,伤口不能碰的,容易感染,虽然你这恢复的好,但是也不能大意。”

沈亦姝只能作罢。

护士换完药,缠上新纱布,嘱咐沈亦姝不能再碰伤口,没什么大问题下午就可以办理出院了。

沈亦姝其实现在就想走,但是医生不允许,她也只能无聊地再在医院里待一上午。

等护士走后,她又盯着自己受伤的胳膊看,知道能恢复的这么快肯定是灵泉水的功劳,或许还有那个苹果。

这空间还真是一个大宝贝。

怪不得穿书的人有个空间都能过得轻松些呢。

这年头的医院里人不多,除了一些重大的疾病没有人会选择来住院,觉得是花冤枉钱,有个小病小灾的就硬扛,拼的就是身体素质,或者就是去赤脚医生那随意抓点药来吃,导致了医院里的人并不多。

沈亦姝所在的病房有四张床,但是只住了她一个人。

不像后世一样,医院里都是人挤人,挂号都费劲,住院说不定都要排个个把月,看病难死了。她吃完了崔心德带的饭,有些满足,觉得味道还不错。

虽然沈亦姝是个拳击手,平时训练吃饭都是特定的清淡的饭,但是她嘴挑,爱吃辛辣的,可以说是无辣不欢,所以也就没多遵循饮食上的规矩,还爱自己捣鼓做饭的事情,练就了一手的好厨艺。

她真心地觉得这个年代的饭菜味道还不错,食物本身的原材料很健康。

没什么事干,她又跑空间里去了。

通过刚才的事情,她也知道在空间里是能听到外面的声音的,所以就放心地进去了。

刚才吃了苹果,味道很极品,这会沈亦姝想尝一下橘子。

橘子树很茂盛,比苹果树矮许多,她稍微蹦一下就能够到低枝上的橘子。

只是她没那样做,而是像刚才一样心里默想,果不其然,一颗饱满的橘子又落了下来。

沈亦姝心下了然,她赶忙去捡,橘子是绿色的,没那么黄,看着不像是熟透了,味道是甜中带点酸,沈亦姝很喜欢。

她不喜欢吃齁甜的东西,吃橘子葡萄之类的也都喜欢甜中带点酸的,但是不能太酸了,能酸倒牙。

进出空间需要意识操控,很容易疲惫,没多久沈亦姝就有困意了,她躺床上眯了一会。沈亦姝这一眯,睡的比较沉,正午了才醒。

她坚持办理了出院,准备去这个年代独有的国营饭店吃个午饭,然后再想办法回去。

不过去吃饭之前,她依着记忆先去了趟供销社,买了一个老式的镜子。

红色塑料边框的圆镜子,拿到手沈亦姝迫不及待地就想看看自己长什么样。

镜子里的人面容皎洁,皮肤瓷白,鹅蛋脸,眼尾上挑,眼角处的双眼皮更加明显,柳眉明眸,鼻梁高挺,双唇淡红,好看的不像话,这张脸跟沈亦姝有八分像。

两人几乎可以说是一样的面容了。

至于那剩下的两分不相像的地方就是肤色。

原主太白了,一白三分美,所以两人看起来还是有一点区别的,更何况原主这身材太好了,该有肉的地方有肉,前凸后翘的。

而她因为经常训练的缘故,胳膊上的肌肉发达一些,还有明显的马甲线。

而这副身体肚子上的肉软乎乎的,捏着手感很好。

沈亦姝偷摸摸捏了一把自己的小肚子,心里盘算着以后要多加锻炼了。

身上的肉太软了,而且力气也不够大。

观摩够了自己的脸,沈亦姝叹了口气把镜子装在了小布袋挎包里。

她也是点背,莫名地就来到了落后的七十年代,开局还遇上了大野猪。

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或许她要是不来,自己在后世可能也是凶多吉少,毕竟她在比赛中受了那么重的伤。

更何况,她还有个灵泉空间,日子总得好过些。

既然都来了,只能在这个年代安身立命,她也算是带着以后的记忆来的,肯定会比别人多抓住一些机遇。

现在是一九七四年,再等两年,等以后政策放开了,胆子大点,说不定还能成个暴发户呢。

她在现代生活水平也只是小康,因着打拳侥幸得了几次冠军,赚了一些钱,刚在三亚买了个大平层,准备以后去南方养老,结果现在就一无所有了。

前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莫愁千里路,自有到来风。

沈亦姝不是个悲观的人,她很快就能接受现实,没法改变现状,只有变得更好。

她摸了摸兜里,身上总共也没带多少钱,买镜子花了一毛,还剩一块一毛钱和二两粮票。

还想着去供销社看一看呢,兜比脸干净,这个年代还不让做生意,查到了就是投机倒把,要挨批dou,严重点还得吃花生米。

无奈,沈亦姝最终直接去了国营饭店,看着写在小黑板上的菜单,红烧肉,糖醋里脊,炸小黄鱼,白汤鲫鱼,木须肉……

最终她含泪只点一碗青菜面的,三毛钱外加一两粮票。

没钱,只配吃面条子。

她都好久没听过一毛,给钱的时候还稀奇了一番。

搁后世,地上掉一块钱都没人捡,她唯一见过的以分计算的钱还是拼夕夕经常推送的让领一分钱的信息。

她通常也都会闲的没事给点一下。

一分钱到账。

拼夕夕还说她是最幸运的人。跟现在的感觉完全不同。

这个年代的一分钱可是很值钱的。

装青菜面的碗是搪瓷碗,平底的,对于南方人来说就像个喝汤的盆一样,装的满满当当,汤少面多。

一碗面,沈亦姝就吃了个十分饱,肚子有些圆,她偷摸摸在没人的地方捏了捏,软乎乎的,还有弹性,比马甲线的肚子手感好多了。

她顺着记忆的方向到了县城东郊,拐向了回西桥村的小土路。

西桥村县城边上的小村子,离县城有七公里多的路程,村子不是多富裕,每天有两趟牛车来往县城。

乘牛车要给钱,来回两分钱。

沈亦姝记得这个时间点,幸运的话,应该有回村的牛车。

让她走路回去也不是不可以,只是现在天太热了,太阳烤的她都要化了,她还真不想受这个罪。

到城边上,沈亦姝左右看了看,也没见牛车的影子,看来她是真点背,要走着回去了。

七公里的路程,她快走不到一个小时就能到,只是这副身体有点弱,刚受了伤,没那么大的精力。

沈亦姝有回村的路线记住图,捡着阴凉地走。

这个时间玉米地里的玉米长的很高了,都赶上沈亦姝的身高那么高了,能遮点太阳,只是有些骇人。

烈日当头,周围静悄悄的,只有蝉鸣声入耳,玉米地里很适合躲不法之徒,突然蹿出来,能打个措手不及。

这个年代拐卖人口很严重,女人孩子只身走这样的路还是很危险的。

沈亦姝却没什么怕的,平常男人能经的起她一拳头,她都敬人是好汉。

而且她觉得她也不会点背到走路回去还能遇到歹徒。

事实证明,人还真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沈亦姝正走着,突然听到玉米地里有轻微的骚动,玉米味子像风吹过一样晃动,然而这种天气绝对不可能有风。

沈亦姝一向警觉,她停下脚步,视线凌冽地望向有异动的方向,微微皱眉。

与此同时,有脚步声逐渐接近,听起来不像是一个人。

沈亦姝提着心,放慢了呼吸,警惕地轻着步子往远处撤了撤,但是在这乡间小路,也没地方可躲,她只能作出战斗准备。

忽然间,玉米叶子哗啦啦发出很大的响声,伴随着声响,一个高大壮实的男人猛地跳出来,想要扑在沈亦姝刚才站的位置,结果扑了个空,高喊,

“站住。”

男人右脸上有一道很长的刀疤,穿着汗衫,两边胳膊都有纹身,左青龙右白虎,肌肉发达,看起来很是唬人。

随着刀疤脸男人一出来,身后相继又跑出来两个男人,一个胖子一个瘦子,但是个头都高,三人站在一起很有压迫感。

沈亦姝并没有被他喝住,也没有被这种场景吓到,而是以最快的速度又离远了一些,保持着安全距离。

刀疤脸男一看沈亦姝竟然这么镇定又迅速地躲那么远,微微惊讶于一个如娇花般的姑娘竟然这么大胆,定睛看她。

这一瞅,不得了,觉得眼前都亮了,实在是沈亦姝太美了。

鹅蛋脸,柳叶眉,樱桃嘴,皮肤白嫩,细腰丰臀,长的水灵灵的,他都没见过长的这么正的姑娘。

他感觉自己好像看到了仙女,比电影里的明星都好看,有种飘飘欲仙的不真实感。

刀疤脸男激动地搓着手,说话结结巴巴,

“嘿嘿,小、小美人,你、你还想往哪跑,哥、哥哥都在这等你半天了,你看你,离、离那么远干啥,咋那么不懂事呢。”

刀疤脸男一脸兴奋地往前凑了凑,陶醉地闻了一大口空气,咧着嘴笑,一口大黄牙就这样水灵灵地露了出来,

“不、不愧是美、美人啊,搁这都、都能闻到香味。”

沈亦姝有点受不了,想锤他,但是对面三个体格庞大的男人,她还不知道这三个人的底子,不敢贸贸然出手,冷冷地看着他们,在脑子里想对策。刀疤脸男,不,应该说是结巴男话音刚落,他身后瘦瘦的小弟就有些猥琐地低声说道,

“结巴哥,我没忍住,刚才放了个屁,挺臭的。”

……

瘦男人有些畏惧地离结巴哥远了些。

结巴哥有些石化地转头,就看见胖男人正一脸屎色地捂着口鼻,接话,

“他早上吃了茶叶蛋,一股臭鸡蛋味,我最烦臭鸡蛋味的屁。”

结巴哥有些石化在原地,张了张口,一股带着恶臭的浊气无情地被他吸了进去,呛的他想咳嗽,随即一脸狰狞地一巴掌拍在了瘦男人的头上,

“谁、谁让你吃、吃茶叶蛋的,老子也最烦臭鸡蛋。”

结巴哥又指着胖男人指责,

“还、还有你,谁让你不、不早说的。”

他敢发誓,他刚才闻到的真是香味,都怪二蛋早上非要吃茶叶蛋,破坏气氛。

两人惧怕他的威严,低着头,连连认错,“是是是,都是我们的错,结巴哥,您消消火。”

二蛋是个机灵的,他立马转移结巴哥的注意,眼睛瞟了一眼沈亦姝,眼神里全是惊艳和渴望,对着结巴哥说道,

“结巴哥,您看,我没有骗你吧,这个女人正点不?我猜您肯定喜欢,咱们抓到,要是卖也能卖一个顶好的价钱,够逍遥快活一大阵子。”

结巴哥果真不在揪着这件事,笑的一脸淫荡,“还得是你小子啊,懂事,这样的女人,老子就是干一辈子也找不到啊,能得到手那真是快活似神仙。”

“不过,这么好的女人卖了多可惜,老子都没享受到,老子瞅着,就缺一个这样的媳妇。”

二蛋有些可惜和不甘,但还是立马接腔,

“是是是,结巴哥说的是。”

二蛋和胖子例行地在街上闲逛着巡视,看看能不能找到“货物”,谁知道就看见了沈亦姝,两人都惊为天人,悄悄跟踪了一路,发现沈亦姝受了伤,还是自己一个人,记着了她离去的方向,立马回来叫上结巴男来这蹲人。知道沈亦姝一定会经过这条路,这个地方偏僻,不经常过人,尤其是在这个时间点上,再加上玉米地遮挡,很容易干坏事。

只是没想到沈亦姝警惕性那么高,率先发现了他们。

不过问题也不大,一个弱女子,还能逃的了三个大男人的手掌心吗?

三个人都是胸有成竹,一脸邪笑,正得意着呢,倏忽间,一个红色的不明物飞过来。

结巴男眼疾手快,抬手去挡,只是慢了一瞬,红色塑料边框的镜子直直地砸在他的脑门上。

镜子玻璃裂开,碎了结巴男一脸,划了好几道口子,鲜血直流。

二蛋和胖子立马上前作关心状,

“结巴哥,你没事吧?”

干巴巴的问候。

结巴男哪有功夫搭理两个人,心中怒火中烧,彻底怒了,还没人敢这么打他呢,他恶狠狠地用三白眼看沈亦姝,

“你个臭、臭娘们,敬酒不、不吃吃罚酒,敢打老子,老子一会弄、弄死你……”结巴男一生气,更结巴了。

沈亦姝可没功夫聆听他结巴的语言,能动手她就不废话,利落地折了三根玉米杆,动作快、准、狠朝三个人打去。

三人猝不及防,挨了好几棍子,尤其是结巴男,挨的最多。

沈亦姝在刚才观察了,他们三个估计也就结巴男练过,她就专门针对结巴男。

即便这副身体没有沈亦姝的力气大,但是体质比一般的小姑娘都好些,也因着上午喝了灵泉水的缘故,沈亦姝能够明显地感觉到力气增大多了。

沈亦姝在现代在少林寺学过两年的功夫,后面又去打拳,她底子很好,落棍精准,专挑三个人的弱处,三人被打的像跳蚤一样乱蹦跶。

只是毕竟是个玉米杆子,不结实,而且结巴男是切切实实的练家子,刚才沈亦姝能占上风,那是因为她偷袭占了先机。

没打几下呢,玉米杆就断掉了,结巴男也逐渐开始策略性地迎击,沈亦姝的攻击大都能躲掉,不等三两回合,就能回手反击。虽说他的两个小弟只能像八爪鱼一样乱挥着手,没什么攻击性可言,但是结巴男是个实打实的练过的。

她现在没有趁手的武器,打三个男人还是有些费劲的。

况且这个时候结巴男已经怒火中烧了,估计战斗力会提升。

他随意抹了一把脸,脸上的血迹更明显了,刀疤都变得恐怖了许多,“你、你这个贱人……”

顿了顿,结巴男像是想通了什么,又转换了语气,笑了两声,“哈哈,你、你还是个小、小辣椒呢,老子喜欢,一会记、记得多叫叫………”

对结巴男的污言秽语,沈亦姝眼神冷的如利刃,她不觉得自己不是这三个男人的对手,随手又折了几根玉米杆,冷声道,

“找死。”

话音落下的同时,沈亦姝已经发起进攻了。

她也顾不得胳膊上的伤,每次出手都出乎意料,攻击性十足的同时又不失绰约的身姿,打的三个男人有些招架不住,节节败退,都近不了沈亦姝的身。

几个回合结束,结巴男一见这个形势,开始认真了,三个人都从拿出匕首,指着沈亦姝,

“既然你这么不识抬举,可别怪老子不客气了。”

沈亦姝也准备迎接一场恶战,只是还没再打起来,一个男人突然冲了过来,气场强大,一个人的威压比结巴男三个人都强。

他动作很快,连着打掉了结巴男和两个小弟三个人手中的匕首,又迅速给每人划了一刀。

顿时,哀嚎声此起彼伏。

“啊……”

三个人都捂着右胳膊,等受伤了才反应过来戒备,但是已经晚了。

男人看沈亦姝一眼,沈亦姝有些吃惊,已经认出他来了。

是昨天打死野猪,救她的那个男人。

这个世界真小,两个人连着遇见两次。

确定了男人不是和结巴男一伙的,沈亦姝立马跟着男人的动作乘胜追击,两个人配合的很默契,打的三个人完全没有招架之力,很快都被制服。

只是看到昨天救她的那个男人好像是有准备一般,拿出绳子给结巴男三个人都捆了起来。

结巴男有些不服气,开始放狠话,

“你、你知道我是谁吗,竟敢跟我作对,还不赶快放了我,我还可以饶你一命,如若不然,你想英雄救美,还得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

“我外、外号可是……”

“闭嘴”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男人拿刀给喝住了。

结巴男畏惧地看了一眼冷脸男人,只敢乖乖听话地嘬住嘴。

刚才的危机过了,面前的冷脸男人帮了沈亦姝两次,沈亦姝却不知道他的名字,这有点说不过去,所以她大方地问了男人的名字。

裴君牧好像有些惊讶于沈亦姝不知道他的名字,看沈亦姝的眼神中带着探究,似乎又更惊讶于她刚才的表现。

他沉默了好大一会,在沈亦姝以为他不会回答了的时候,他收回了视线,开口了,

“裴君牧。”

他的声音低沉且富有磁性,有种能够穿透人心的魅力。

只是沈亦姝听着声音有些熟悉,名字也有些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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