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据媒体报道,今年知名演员黄晓明公开了与网红叶珂的恋情。
这一消息随即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不久之后,叶珂在一次网络直播中的言论被网友们广泛传播。
她在直播中提到伍佰的歌曲“猥琐”,并表示《今天你要嫁给我》等歌曲很丢人。
这些言论不仅激怒了众多音乐爱好者,也引发了公众对于叶珂个人品味和态度的质疑。
随后,有关叶珂过去的一些言论也被网友翻出,比如她曾说在学校上厕所很粗鲁、自己本来就做作等。
这些内容进一步加剧了舆论对她的负面评价。
面对风波,黄晓明于10月19日在参加青岛一中百年校庆时回应称:“如果我的事情能够让大家乐呵一下的话,这也是一件很乐呵的事。
他的轻松态度并未平息事态,反而让一些粉丝感到失望,并呼吁他代表女友向受影响的艺术家们道歉。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真不知道哪来的自信去贬低别人的艺术作品!伍佰老师的音乐陪伴了多少人的青春岁月?这简直是对文化的不尊重!”
也有网友认为,一个人可以不懂得欣赏某类艺术形式,但至少应该保持基本的礼貌和尊重吧?这样的言论不仅暴露了自己的浅薄无知,更是伤害了许多人的情感。
那么,叶珂的行为是否构成诽谤或侵犯名誉权呢?
根据中国法律,《民法典》第1027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
任何人不得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叶珂在直播过程中使用了具有负面含义的词汇来描述特定歌手的作品,这种行为有可能被视为对艺术家个人及其作品的一种贬损。
但是,是否构成侵权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包括发言背景、上下文以及实际影响等因素。
若能证明该评论造成了对方社会评价降低,则存在构成侵权的可能性。
另外,黄晓明作为公众人物,在此事件中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作为拥有大量粉丝基础的公众人物,黄晓明的一言一行都会受到广泛关注。
虽然直接责任并不在他身上,但他选择如何回应此类事件却能够体现出其对待伴侣及公众的态度。
从道德层面来看,适时地引导正确价值观、促进和谐社会氛围是每一位明星都应该考虑的事情。
从法律角度来看,除非黄晓明本人参与了不当言论或者有其他违法情形,否则他无需为此承担责任。
然而,鉴于他在社交媒体上的影响力,采取适当措施帮助缓解紧张气氛、维护良好形象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
例如,可以通过正式渠道表达歉意或者支持艺术家们的创作自由,以此展现成熟稳重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