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7000万遗产被母兄花光,梅妈申请破产,生活奢侈仍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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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的时候,觉得能吃饱喝足就行了。

可真有了钱,一个月二十五万也嫌不够。

女儿未成名时重男轻女,

成名后只知道索要钱财,

去世后为了争财产不惜和儿子决裂。

即便好处都让她占了,估计她也不会满足。

7000万的遗产,居然要被败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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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100岁的母亲覃美金申请破产一事引发了大家的关注。

不管是香港人民还是大陆粉丝,都表示不理解。

作为一代巨星梅艳芳的母亲,拿着女儿留的巨额遗产,也好意思申请破产?

据港媒报道,

律政司司长于10月14日入禀高等法院申请梅妈破产,

案件排期于12月17日在高等法院聆讯。

这个消息迅速在娱乐圈和社会各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人们纷纷关注着梅妈被申请破产的原因以及后续的发展。

梅艳芳在2003年因子宫颈癌逝世,留下了庞大的遗产。

她通过遗嘱设立了信托基金,对遗产进行了精心安排。

梅妈每月可得7万港元作为生活费,并安排了司机和佣人。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通货膨胀的影响,

梅妈的生活费逐渐增加到每月25万港币(约合人民币23万)。

尽管如此,梅妈似乎仍不满足,多次为争遗产提出上诉,全被驳回其上诉许可。

梅妈被申请破产的消息传出后,引发了众多猜测。

有人认为可能是因为拖欠诉讼费,也有人猜测是由于多年来的遗产纠纷导致欠下巨额债务。

律政司司长的呈请书并没有提及覃美金被呈请破产的原因,律政司也表示不便回应。

大家都在等待着12月17日开庭处理时,真相能够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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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作为曾经的香港演艺界巨星,在 2003 年离世时留下了巨额遗产。

据统计,2006 年梅艳芳的遗产净值达到了 6800 万元港币。

她对遗产进行了精心规划,如今财产的分配,是她深思熟虑的结果。

每月安排给母亲7 万港币的生活费,

并且为她安排司机和佣人照顾她,相当于衣食住行全部包含。

这一安排旨在确保梅妈在余生能够过上相对舒适的生活。

同时,预留了 170 万港币给姐姐梅爱芳的两个儿子和梅德明的两个女儿,

作为抚养费和教育经费,对家里的晚辈也算仁至义尽。

此外,将位于香港跑马地以及伦敦的两套物业赠予了最信任的造型师兼好友刘培基。

遗嘱中还特别指明,待梅妈去世后,剩余的所有财产将会全数捐给妙境佛学会。

长辈、晚辈、朋友,甚至是慈善事业,她都想到了,也分配得很好,

但即便如此,哪怕是白来的钱财,也总有人不满足。

梅艳芳离世后,她的遗嘱执行之路却充满了曲折。

梅妈和梅启明在梅艳芳离世后第四天,就提起了上诉,

开启了长达 20 多年的遗产争夺之战。

他们多次向法院提交诉状,希望一次性获得梅艳芳的全部遗产。

母子俩一边享受着奢侈富贵的生活,红酒与早餐不断,还有保姆和佣人照顾,

一边却声称生活困难,需要更多的遗产来维持生计。

在争产过程中,他们提出过一些无理要求。

例如,2009 年他们向信托申请 80 万港币的旅行费用,但遭到了拒绝。

2011 年,母子二人在中环汇丰银行前召开记者招待会,要求获得更多的遗产。

他们还多次在大街上闹事,声称女儿冤死,生活困难不能自理。

尽管多次败诉,但梅妈也取得过一些利益,

比如争取到了生活费由每月 7 万增加到 25 万港币。

然而,他们的争产行为不仅未能让他们如愿以偿,反而导致了巨额的诉讼费用。

据港媒报道,梅妈因拖欠诉讼费被多次起诉,

甚至曾在 2012 年因拖欠 230 万港币的律师费被申请破产。

这一次,她再次因类似的原因被申请破产。

03

梅艳芳在歌坛的成就堪称传奇。

她是香港演艺人协会的创办人之一及首位女会长,

1982 年凭借《风的季节》夺得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冠军出道。

从业 21 年,发行过 30 张唱片,总销量达 435 万张。

八白金唱片《坏女孩》销售 40 万张,创下彼时香港个人专辑最佳销量纪录。

1983 年—1991 年期间,先后发行《心债》《似水流年》《坏女孩》《烈焰红唇》等多张专辑,连续九年获得十大中文金曲奖,连续五次夺得十大劲歌金曲最受欢迎女歌星奖。

1998 年获得香港乐坛最高荣誉“金针奖”。

2009 年被中国世界纪录协会评选为全球华人个人演唱会最多女歌手,

一生举办过 292 场全球个人演唱会。

她的经典歌曲众多,如《似是故人来》《似水流年》《夕阳之歌》《胭脂扣》等,

这些歌曲至今仍被广泛传唱。

梅艳芳生前好友众多,她为人豪爽、仗义,是演艺界甘心尊崇的“大姐大”。

她的蓝颜知己刘德华,两人相识于 1984 年的第 3 届新秀大赛,

刘德华被雪藏时,梅艳芳为他东奔西走争取复出机会。

四十之约张国荣,他们青春年少时相识,

梅艳芳曾说张国荣是她的知己之一,两人在同一年离世。

最真挚的友情刘培基,作为梅艳芳的服装设计师,

为她设计了各种惊艳的舞台形象和服装,梅艳芳离世后,身后事几乎全由他一手打理。

还有罗美薇,是梅艳芳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认的契妹,

梅艳芳曾在访问中提到有心事会和她说。

陈百强也是梅艳芳比较早期的好友,两人性情有相似之处。

2003 年,梅艳芳临死前,和娱乐圈的 40 多位好友一一道别。

她的葬礼场面盛大,八位大佬扶灵送殡,

分别是刘德华、梁朝伟、刘培基、陶喆、连延辉、苏孝良、杨紫琼以及张敏仪。

谢霆锋抬遗像,上万市民沿街送别。

整个社会给了她的葬礼极大的排场,

治丧委员会以《别矣,香港的女儿!》为题刊登讣闻,

多个电视台对现场进行了直播,观看的粉丝歌迷无数。

去世前,她曾对好友们说,希望他们能够穿戴整齐,漂漂亮亮地来看她。

也因为此,梅艳芳的告别会如同拍电影一般,鲜花无数、众星云集。

每一位都穿着正式的服装,戴着墨镜,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电影的剧照。

可是即便她让朋友们不要哭,还是有很多人流了眼泪。

她的一生虽然短暂,但却留下了无数经典和传奇,成为了香港娱乐圈中屹立不倒的存在。

梅艳芳在生前努力为家人安排好生活,

却未曾想到自己的一片苦心换来的是家庭的分崩离析。

可是,亲情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他们这样做,无疑是伤了梅艳芳的心。

我们应该珍惜与家人相处的时光,不要让金钱成为破坏亲情的利刃。

梅艳芳的遗愿和慈善之举值得我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她在遗嘱中安排将部分遗产用于家人的生活保障,同时将剩余财产捐给慈善事业,

展现了她的大爱和社会责任感。

她的行为提醒我们,在有能力的时候,应该多为他人和社会做出贡献,传递正能量。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可能会面临各种财产分配和家庭矛盾问题。

从梅艳芳遗产案中,我们可以吸取教训,在处理家庭事务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

尊重逝者的遗愿,以亲情为重,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

同时,我们也应该向梅艳芳学习,积极参与慈善事业,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之,梅艳芳遗产案是一个令人痛心的故事,也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它让我们更加珍惜亲情,远离金钱的诱惑,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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