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母亲被申请破产!每月23万不够用,曾想一次取出七千万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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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3年,一位在影坛极具影响力的传奇女星梅艳芳,因子宫颈癌英年早逝,终年40岁。她的离世给整个娱乐圈乃至广大影迷带来了巨大的悲痛。在她短暂的演艺生涯中,梅艳芳积累了一定的财富,这些财富在她离世时市值约3000万至3500万港元。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梅艳芳展现出了她的善良无私。她通过遗嘱和信托基金对自己的资产进行了详细的分配,这一安排本应是对她身后之事妥善的处理,然而却引发了一系列复杂的问题。

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在梅艳芳去世时已经年迈。在梅艳芳的遗嘱安排下,覃美金每月能够得到7万港元作为生活费,并且为了保障她的生活质量,还安排了司机和佣人。这一安排在当时的社会经济环境下,是非常优厚的。

毕竟,7万港元的月生活费足以让一个人过上富足的生活。而且,梅艳芳还考虑到了母亲去世后的财产去向,规定覃美金过世后,该部分信托资产将捐给妙境佛学会。

对于梅艳芳的外甥和侄女四人,她也充满关爱,共为他们设立了170万港元的教育基金,而好友刘培基则获得两处房产。

梅艳芳的这些安排,体现了她对家人、朋友的情谊以及对慈善事业的关注。然而,她或许没有想到,自己精心安排的遗嘱会在之后引发诸多纷争。

正因为梅艳芳如此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她的遗产问题才会受到公众如此高度的关注。而她母亲覃美金被律政司司长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破产这一事件,更是引发了公众的广泛热议。

覃美金在女儿梅艳芳离世后,她的生活陷入了一种对遗产的执着与不满。她对梅艳芳遗嘱中的安排表现出了强烈的不满情绪。在她看来,每月7万港元的生活费或许远远不能满足她的需求。

然而,从客观的角度来看,这一数额在当时的香港已经是相当可观的生活费了。但覃美金却多次提起诉讼,试图推翻信托基金,她希望能够一次性提取女儿的遗产。这种行为背后,可能有着多种复杂的原因。

可能是受到周围环境或者某些人的影响,产生了对金钱的过度渴望。她的这些诉讼诉求,却屡次被法院驳回。

法院在审理这些案件时,必然是基于梅艳芳的遗嘱本身的合法性以及对信托基金设立目的的尊重。梅艳芳设立信托基金的初衷是为了让母亲能够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同时也考虑到了其他方面的利益分配。

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覃美金的生活费额度有所上调。但是,这种上调幅度显然没有达到她的期望。2009年,覃美金以生活苦闷为由,提出了一个看似任性的要求,她希望从遗产中取出80万港元去环游世界。

对于她的这一要求,法院拒绝了。法院的这一决定也是基于多方面的考虑。首先,梅艳芳设立的信托基金有着明确的规定和用途,覃美金的这一要求不符合信托基金的使用范围。

其次,虽然覃美金有自己的生活需求,但环游世界并非生活必需支出,而且如果满足她这一要求,可能会对信托基金的正常运转和其他受益人的利益产生影响。

2017年,覃美金更是提出了一个惊人的要求,她希望一次性领取15年,共7100万元生活费。这一要求再次被法院拒绝。覃美金似乎没有意识到信托基金的管理是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梅艳芳生前的明确意愿的。

尽管如此,法院还是体现出了一定的人性化,在每年根据通胀情况,对她的生活费进行上调调整。这一调整既考虑到了覃美金的生活实际需要,也维护了信托基金的正常运行和其他相关方的利益。

覃美金的这些行为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很多人批评她的贪婪和不理智。毕竟,梅艳芳已经为她做了相当周全的安排,她的不断诉讼行为不仅耗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也违背了梅艳芳的遗愿。

覃美金与儿子梅启明的关系是梅艳芳遗产纷争中的另一个复杂因素。梅启明作为梅艳芳的大哥,他却多年来同样对梅艳芳的遗产虎视眈眈。

覃美金和梅启明曾经联手多次打官司,他们试图推翻梅艳芳设立的信托基金。他们的这种行为可能是出于一种共同的利益诉求,认为信托基金的限制影响了他们获取更多遗产的机会。

然而,他们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似乎并没有充分考虑到梅艳芳设立信托基金的初衷以及法律的规定。他们的诉求在法院多次审理中均以失败告终。

在《梅艳芳》电影上映时,梅启明做出了一件令人不齿的事情。他诬称自己拥有“梅艳芳”商标,意欲侵权索赔。他的这一行为无疑是对梅艳芳形象的一种伤害,同时也暴露了他在遗产纷争中的不择手段。

梅启明的这种行为是想通过借助梅艳芳的知名度来获取经济利益,他不顾及妹妹已经离世,也不顾及公众对梅艳芳的敬重和喜爱。

在多年的遗产纷争中,覃美金与梅启明的母子关系逐渐恶化。他们在追求遗产的过程中,忽略了彼此之间的亲情,最终在2020年宣布脱离母子关系。这一结果是令人悲哀的,它反映出了在金钱和利益面前,亲情有时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覃美金在财务问题上可谓是问题重重。早在2012年,她就曾因拖欠两百多万港元律师费,被法庭颁令破产,这一事件就已经显示出她在财务管理和法律意识方面的欠缺。

在当时的情况下,两百多万港元对于一般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而覃美金拖欠律师费导致被法庭判决破产。

她的破产期从2012年至2016年完结。这本应是一个让她重新审视自己财务状况、学会合理理财的机会。然而,在随后的几年里,她并没有吸取教训。

她仍然执着于从梅艳芳的遗产中获取更多的财富。她没有考虑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继续进行一些不合理的财务操作或者诉讼行为,这导致她再次陷入财务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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