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是理性的,做事之前通常都会做出算计,谁也不愿意做亏本买卖!如果嫖娼属实,易付出了1500美元嫖资,爆料人得到了实惠,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又没有赖账,理应不会有什么事。为什么还还要在事后曝光别人和自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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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名人炒作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这是可能的,因为是美金交易,爆料人可能不在国内,因此也就不会受国内法律制裁,而自己则会被更多人知道。即便在国内,大不了接受处罚,过后该干什么还可以干什么。计算得失,因此选择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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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爆料人想要更多的钱
1500美元对于易建联而言是毛毛雨,折合人民币1万元,对于爆料人而言也改变不了什么,如果是150万美金或者更多,那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但爆料后肯定拿不到这笔钱了。
3.易建联的竞争对手或者什么人以此做文章
存在这种可能,试想如果对手给了爆料人一笔补偿,爆料人在权衡利弊后会做出这种选择的。
当然了,以上只是猜想,一切以官方调查结论为准。
但无论如何,咋弄清真相,如有易建联真有错误,应予以诫勉。不能因为过去的功绩就对其错误一笔带过。如果易建联是清白的,那也应严厉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