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据媒体报道,艺人黄晓明的新女友叶珂在直播间发表了一系列引起争议的言论。
她首先提到了南北差异,认为北方人说话凶,像在吵架,而广东人则更为温和。
这一言论被认为冒犯了北方人与广东人。接着,在另一段直播视频中,她评论歌手伍佰的歌曲“猥琐”,并且认为伍佰的代表作《今天我要嫁给你》是一首很丢人的歌。
此番言论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讨论。
伍佰本人对此事做出了回应,他幽默地表示,自己唱了半辈子的歌,这是第一次有人评价他的歌曲“猥琐”。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简直是无稽之谈!伍佰老师的歌曲陪伴了几代人成长,怎么就成了‘猥琐’?这种没有根据的评论是对艺术家的极大不尊重!”
也有网友认为,“这位网红真是哗众取宠,为了博眼球什么话都说得出口。她这种不负责任的言论应该受到谴责。
那么,叶珂的言论是否构成诽谤呢?
在中国法律体系下,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叶珂的言论虽然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反应,但如果她的评论仅仅是基于个人主观感受,并且没有具体指向伍佰先生个人品行上的负面评价,那么很难认定其构成了诽谤。
当然,具体是否构成诽谤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比如是否有恶意中伤的意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