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妈被香港律政司入禀申请破产?一文看清梅艳芳遗产20年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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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天后梅艳芳的72岁哥哥梅启明一直被人讥讽为“遗产界网红”,近日惊爆第三度结婚,迎娶泰籍女友成为新梅太,梅艳芳的100岁母亲覃美金透过友人发声,强调没钱帮梅启明结婚。昨日(15日)有消息指梅妈昨遭律政司司长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破产,案件将于12月17日开庭处理。梅艳芳离世已20年,一文看清梅妈多年来获得多少生活费。

梅艳芳于2003年因患子宫颈癌逝世,终年40岁。梅艳芳遗下香港、日本、新加坡及英国伦敦等多个物业,当时估计其市值约3,000万到3,500万港元。

当年有报道指,梅妈覃美金在女儿梅艳芳离世第4日,告上法庭争夺遗产,因梅艳芳当年为怕母亲老无所依,选择将遗产设立信托,并交由香港汇丰国际信托公司代为管理。2006年遗产管理人曾表示,梅艳芳名下遗产净资产达6,800万元。

当年有传媒揭露信托备忘录内容:

1.给母亲覃美金每月7万港元生活费,安排1名司机及1名佣人;

2.给胞姐梅爱芳的两名儿子、兄长梅德明的两名女儿,合共170万港元读书基金;

3.香港跑马地毓秀大厦及伦敦的两处不动产,送赠好友刘培基;

4.待母亲覃美金百年归老后,遗产全数捐给妙境佛学会有限公司。

当年有指梅妈不满信托内容,主要是将部分遗产捐出做善事,因此在梅艳芳离世不到一星期,便提起一连串诉讼,希望取得全部遗产。

梅妈多次上诉却无法从信托公司取回梅艳芳全部遗产,于2009年时便以生活苦闷为由,要求从遗产中提出80万港元去环游世界。梅妈又在2017年要求改为一笔过发放15年共7,100万元生活费,可惜梅妈多次申请都遭到法官即时拒绝,只在每月的生活费上作出调整。而梅妈每年所收到的金额,因应通胀而每年自动加码3.5%。

2019年梅妈欲补摆91岁大寿,再向法庭申请从遗产中领取相关费用,并要求加码过年派红包,最终成功申请取得25万元。前年2月梅启明反击梅妈断绝母子关系时,曾透露梅妈的生活费已加至每月25万元,自己只获梅妈每月给予2万元供养。

梅妈多年来抱怨生活费不够用,多次为争遗产提出上诉,耗时多年经历多次败诉后,续以上诉至终审法院,最终全被驳回其上诉许可。于2011年梅妈与梅启明曾入禀高等法院指遗产信托人疏忽处理梅艳芳生前签署的遗嘱和信托书,令遗产损失而索偿15亿元,当时被高院将案件剔除,更被下令支付讼费。

梅妈因累积巨额律师费及诉讼费,信托公司亦拒绝支付,梅妈于2012年曾因拖欠230万元律师费被法庭颁令破产。而梅妈多次败诉欠下逾110万元讼费,于六年前从梅艳芳遗产中提取92万元,以以“八折”的方式一笔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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