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纲前大徒弟自曝殴打师弟往事,再次暴露德云社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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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一家演艺公司,同时德云社又是一家相声团体,在管理制度上,不管德云社承不承认,他们都一直存在一个“双轨制”,现代公司管理制度和封建行帮管理制度并行。

这种双轨制对于德云社来说当然有好处,但有时候也存在弊端,比如本文所说的“闫宗海殴打高鹤彩”一事。

一、闫宗海打高鹤彩

2024年10月初,郭德纲前大徒弟、德云社前演员闫宗海(曾用艺名闫云达)在直播间里说了一件往事,他曾经因为师弟高鹤彩屡次刨活,下手打了对方,将其眼眶打肿。

所谓刨活,是指相声行业存在的一种不良行为,前面上场的演员把后面上场演员要说的包袱提前给用了,导致后面上场的演员或者重复包袱或者临时改活。

刨活分无意和有意,无意刨活那是太凑巧,有意刨活就有点儿阴人的意思,会引发冲突,因此德云社十大班规第六条就是“不准刨活阴人”。

根据闫宗海的介绍,高鹤彩第一次刨活闫宗海是在天桥乐剧场,等到后台没人时高鹤彩向当时的大师兄闫宗海道歉。

高鹤彩第二次刨活闫宗海是在湖广会馆,这一次后台有岳云鹏孙越等人在,闫宗海上前质问高鹤彩,双方发生口角,高鹤彩挑衅“你来(打我)啊”,闫宗海抡拳头就上,把高鹤彩打了一个乌眼青,只能用矿泉水冷敷。当时在后台的烧饼和曹鹤阳赶紧拉架,高鹤彩一不小心还误伤了烧饼的嘴唇。

没想到,挨打之后的高鹤彩后来又一次刨活闫宗海,第三次闫宗海没有下手,但双方明显积怨已深,一直延续到2024年。

二、两种角度

我们该如何评价郭德纲前大徒弟闫宗海殴打师弟高鹤彩这件事呢?

1、从法律角度

闫宗海在直播间里也坦承,不管什么原因,他殴打高鹤彩这件事肯定不对,毕竟刨活只是行业内的不道德行为并不涉及违法犯罪,何况德云社十大班规里第十条就是“不准打架斗殴”。

如果高鹤彩被打之后选择立刻报警,以闫宗海殴打他的程度(两眼乌青),闫宗海不仅需要向高鹤彩赔礼道歉加赔偿,自己弄不好还要被行政拘留加罚款。

2、从行业角度

德云社这家公司和普通公司不一样,也和其他相声团体不一样,德云社是注重封建行帮管理方法的相声班社。

如果按照传统的相声行业规矩,闫宗海是高鹤彩的大师兄,高鹤彩有意刨活违反了班规和行业规矩,作为大师兄,闫宗海是有资格对高鹤彩进行包括体罚在内的惩罚的。

也就是说,如果严格按照相声行业传统,闫宗海殴打高鹤彩这件事不仅不需要担责,高鹤彩在挨打时还不能抱怨,挨打完之后还要感谢大师兄教导。

作为师父的郭德纲不仅要肯定大徒弟闫宗海代师训徒的做法,同时还要斥责甚至加罚高鹤彩刨活阴人的不良行为。

当然,作为闫宗海的师弟烧饼和曹鹤阳,看到闫宗海教训高鹤彩,那是绝对不需要上前拉架的,大师兄惩罚小师弟,那是对小师弟的爱护,是教他做人,是赏他饭吃,你怎么能上前阻止呢。

三、德云社的纠结

如果德云社严格按照现代公司管理制度管理员工,那么在处理闫宗海殴打高鹤彩这件事时直接报警就行,让警方给高鹤彩验伤,然后对闫宗海进行惩罚,这样一来,不论是闫宗海、高鹤彩还是郭德纲,都老老实实按照法律法规走就行了。

如果德云社严格按照封建行帮制度管理员工,那就像上文所说,郭德纲不仅要肯定闫宗海教训高鹤彩的做法,还要加罚高鹤彩。

很明显,德云社既没有严格按照现代公司管理制度也没有严格按照封建行帮制度,结果到最后这件事就成了一笔糊涂账和夹生账,直到2024年闫宗海和高鹤彩心里还存着疙瘩。

这就是德云社在管理制度上的隐患,现代公司管理制度和封建行帮管理制度并行,在使用得当的时候会对公司有利,在使用不当的时候就会带来弊端。

以曹云金为例,曹云金是郭德纲徒弟,但德云社要求曹云金签署附带赔偿条款的劳动合同,这样一来曹云金又成了德云社员工,和郭德纲成了同事关系。

正是由于又是师徒又是员工这种双轨制关系,导致曹云金和德云社之间发生了很多矛盾,你讲师徒的时候他讲合同,你讲合同的时候他讲师徒,鸡同鸭讲。

等到曹云金从德云社离职之后,由于德云社没有和他签署竞业协议,曹云金创业开听云轩是他的自由,但在德云社那里又想和他讲师徒关系了。

于是我们就看到了一个奇葩现象,2016年已经从原单位离职六年的曹云金居然和前同事郭德纲在网上展开了一场滑稽的“师徒论战”,表面上的师徒之争,本质上还是德云社和听云轩的商业竞争。

应该说,德云社的双轨制管理在曹云金那里占到了便宜,但这种本身就不正常也不合理的双轨制是存在问题的,于是在闫宗海和高鹤彩这里就变成了一地鸡毛。

这就给德云社提了一个醒,在管理旗下相声演员时,如果强调是师徒,那就废弃合同,如果强调是员工,那就不要谈虚头巴脑的师徒,不能又当又立,以免留下矛盾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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