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直播网红接连翻车背后,是带货市场商业悖论的延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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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应该是品牌方、消费者、网红、平台大家多赢的网红直播带货,结果却成了多输局面——品牌方被网红或者MCN机构割韭菜,砸进坑位费,换来销售量以及大面积退货,消费者被自己信任的网红主播坑蒙拐骗,买到贵的、质次价高的、甚至山寨货,网红被骂被查被追责,平台成了众矢之的……

兰因絮果,何以至此?

01.网红带货主播集中翻车

近期,直播带货网红纷纷翻车。

从头部主播辛巴开始,曾将实际燕窝固体含量不足2克的一款产品当作“燕窝”售卖而被处罚停播,之后,全网粉丝接近2亿的疯狂小杨哥(张庆杨)及其“三只羊”公司旗下多个直播间,因销售“香港美诚月饼”引发市监局处罚。

几乎同时,拥有2000万粉丝的网红“东北雨姐”在直播间售卖盘锦特产稻田蟹时,也被网友发现是摆拍,将明显要大很多的螃蟹放在稻田里摆拍充作稻田蟹,而其直播间售卖的红薯粉条被打假博主曝出是木薯粉冒充红薯粉。

随之引起争议的网红主播还有董宇辉关于居里夫人的知识点有误。虽然大部分声音认为,居里夫人到底是发现了铀、发明了X光机以及口误提到获诺贝尔文学奖这种死的考点并不能算成知识,但揪住不放的、从小学就会背诵默教材里考点的考试高手不同意,他们说,这是严重的基本常识错误,不过,令他们愤怒的是,即使从神坛上拉下了董宇辉,但对与辉同行直播带货,似乎影响不大,或者说,与那几个翻车的带货网红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为什么呢?

可以发现,上一波网红主播连续翻车,是集中在偷税漏税上,而这一波翻车,则集中在品控上。

换句话说就是,网红主播带货中的商业悖论延迟反应显现了。

02.商业逻辑及网红带货的商业悖论

正常的商业逻辑,是孩童都懂的:买货卖货做生意,销售渠道赚中间差价。

电视剧《那年花开月正圆》剧照

但是,要调研好市场后,再自己家出钱进货,然后卖出去,才可能赚取差价。

可是,网红主播做生意的逻辑是什么呢?

他们不仅不买货只卖货,而且,很多还收品牌方“坑位费”,其实质,就是在不能保证商品卖出去的情况下,就先收了品牌宣传费,出钱厂家怎么做账——这笔支出应该计入纯投入且无回报或完全无法衡量回报,换句话就是,品牌方这一产品又增加了一笔成本,你说这成本应该谁承担?还能因此物美价廉吗?

圣经中有个故事,公元30年左右,希律党人试图通过询问是否应该向凯撒纳税来测试耶稣的立场,这其实是一个陷阱问题,如果耶稣支持犹太法律,反对纳税,就会被控叛国;如果支持纳税,就会失去犹太人的支持并被罗马抓捕。耶稣回答说:“那么,给凯撒的归凯撒,给上帝的归上帝。”

后来,这句话也被各种演绎,比如撒旦归撒旦,上帝归上帝。

其实,网红带货涉及的商业逻辑最应该让品牌的归品牌,营销的归营销。

卖得好的商品,还需要和主播签“底价协议”“全网最低价协议”吗?还需要花钱购买“坑位费”推广吗?

客观来说,网络销售、网红带货,并不是没有市场需求,首先,对于新品牌新商品的推广,钱花到“坑位费”上是值得的,这就是品牌宣传推广费用,其本质是品牌方在花钱做广告。

其次,对于积压滞销商品,低价给网红帮助清库存实现资金回笼,也是一个特别省事的手段,这本质上还是品牌商家在赔钱大甩卖,网红加了点钱,消费者依然能买到低价商品。

再次,对于竞争激烈或没有销售渠道的商品,也可以请网红带货,按比例给网红佣金,比自己养网络销售员工要划算。

当然,还要看品牌商家实际规模以及公司理念,目前,很多大品牌、小品牌,都纷纷选择自己直播售卖了——大品牌自己员工售卖,更有利于全程质量把控以及服务,小品牌们责说自己请不起网红主播,为了给消费者节省成本。

这又从一个极端到了另一个极端,实际上,用好网红主播,做好品质和终端价格把控,肯定会更有利于品牌方销售量。

03.另一个市场悖论由粉丝创造

用粉丝的信任、崇拜,来不择手段地去变现,这对于网红主播们,肯定是自掘坟墓,而且,互联网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出来混的早晚要让你还,且需要还时基本没有什么技术难度了。

但问题是,病态的商业逻辑以及病态的粉丝消费者,就没有一点责任吗?成年人,就不能为自己的信任消费负责吗?

网红带货翻车背后,也是畸形消费心态的产物——可能很多消费者真的不明白,你们凭什么相信你喜欢的一个“演(主)员(播)”就会对你的消费选择负责任?就因为他/她在其表演的视频中的人设你喜欢,就喜欢他/她售卖的商品?凭什么有表演才能的人就应该什么都会、什么都懂,就能替你做出消费选择?而且,还会物美价廉?用脑子一想就不对劲吧?

宠粉,这个词本身就反了,应该“粉”宠“星”,不是吗?

追星,就是爱他,爱他就要无条件信他,哪怕他骗了你!怎么能让你追的星(表演者)还要费心费力地给你去选品去砍价呢?那星们还有时间提高自己的演技吗?你们真信他们这些时间成本不会计入商品价格里吗?

他们那么用力表演,追求的竟然是最终能当个网络销售员……这年头,网络销售员岗位太卷了不说,这样的表演艺术家,值得你把你家的消费采购权“托付”给他们吗?

实际上,网红表演者们,提供的产品就是内容产品,或者说是精神产品,粉丝看看雨姐团队的那些农村生活视频,就已经获得了精神享受,你难道真相信生活在农村的一群人,选品时会懂食品中化学添加剂以及“科技与狠活”吗?

让物质消费归物质消费,让精神消费归精神消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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