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女士轻生的因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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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看到新闻:琼瑶女士轻生。网上一片哀悼之声,充满了惋惜,甚至不乏有歌功颂德之辈。

试问:琼瑶女士对社会有何贡献呢?琼瑶女士擅长写言情小说,可以说中国文坛无出其右者。当初《还珠格格》(彼时我在上小学)与《情深深雨蒙蒙》(彼时我在上初中),火遍大江南北,可谓是达到了家喻户晓的地步——这就是她一生的主要“贡献”。

然而,火的东西就一定是对的吗?琼瑶的作品里,宣扬爱情至上,爱的轰轰烈烈,情节千转百折,让无数少女无比上头。

琼瑶女士也算是表里如一,所写即所得,这一生也是把爱情放在了第1位。其三段感情,也可谓是她作品中的主角,为了爱情可以不管不顾。

然而,这样的世界观、价值观真的是正确的吗?其言情小说情节生动,总有痴情男主舍命相护,让无数少女因此而怀春,对爱情充满了向往,实则加重了众生的“情执”。

推崇爱情至上的价值观,会让人变得无比自私。因为爱情即是“小我”。心里只能装下一个人,装不下其他人。“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到天涯”,两个人生生世世纠缠,还觉得是什么美事呢。只有学了圣贤文化、觉悟的人,才能够窥破其中的奥秘。

淫念与爱欲,是人解脱路上最大的两个绊脚石。加重人“情执”的作品,是让人变得越来越自私,越来越迷惑。明理的人,应当转小我为大我,转小情小爱为对众生的大情大爱。成天歌颂爱情至上,对众生的解脱又有何益呢?

前有邓丽君,后有琼瑶,众生不知从她们身上引以为戒,还要深切怀念、歌功颂德,岂非迷惑?

又有不少人说,86岁高寿选择轻生,是体面的离开——似乎充满了祝福与“羡慕”。须知,选择轻生自杀的人,是无法解脱的。我据此可以推测琼瑶女士,并没有学过圣贤文化。

很多人又说,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是一个人的权利——那就大错特错了。儒家先贤有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只有上天才有权利拿走一个人的生命,自己还真没有这个权利。“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宣扬自己有权利结束生命的人,实则是自私自利。轻生自杀的行为,对不起父母,属于逆天(父母与天地其实相等)。逆天者,必被天所惩罚。

上天让你受的罪,你还没有受完,选择自杀来了结。这个罪,你是躲不掉的,必定让你重复地受。前有李玟,后有琼瑶。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呢?罪不是上天安在我们的头上的,是我们自己造的。

每日歌唱表演,向世人展示其性感的身材,美其名曰热辣劲爆;终生书写言情,甚至介入他人的婚姻,以身表法,宣扬爱情至上……大家思考一下,这都种下了什么种子?因果的世界里,没有什么是空过的。

我们不否认,她们在世间,也做了很多慈善之事,但是,一码归一码。看一个人,当综合来看。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是道德完人。所谓盖棺定论,必然要看其一生,对社会对众生,到底是“功大于过”还是“过大于功”?哪怕对伟人也是如此。

像我们这些文字、文艺工作者,当然更是如此。那么她们的一生,究竟是功大于过还是过大于功呢?不要随着世间凡夫的知见去跑。世间的普通人,哪有评判是非的能力呢?他们自己都是迷的!

轻生是不可取的。这并非是我们健康的人,站着说话不腰疼。前段时间,远赴瑞士安乐死的沙女士,也火了一阵子,网上还有不少支持的声音。这种风气,断不可取。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爱惜自己的身体,是对父母的孝,更是对天地的敬。自杀的人,无论多大年龄,是注定无法解脱的,甚至无法入轮回(投T)。是以智者不为也。

哪怕是再多疾病的困扰,依然要选择坚定的面对。孟子曰:“莫非命也,顺受其正。 尽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

世间人觉得琼瑶女士86岁,一生总的来说,幸福甜蜜,得享高寿,算是很有福报的人。不好意思,在我们圣贤文化,并不这么看。

《尚书·洪范》中记载的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

第五福,“考终命”,一个人要“得好死”,这才叫善始善终。“得好死”,意味着寿终正寝,更意味着灵魂去到了一个比原来更高贵的地方去。就像稻盛和夫先生说的: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比来这个世界的时候,灵魂更高贵一些。

而自杀轻生的人,你确定他是“考终命”吗?你确定他是“得好死”吗?

当然,一切不离因果。琼瑶女士创作出情情爱爱、卿卿我我的故事情节,沉浸于这样的情节当中,人们又哭又笑,跟随着主人公的命运而起伏波动,这都会折损自己婚姻情感方面的福报。对书中、对电视剧中的人物爱情至上的行为,产生随喜赞叹,则必然在现实生活当中更容易招感孽缘,更容易遇到三角恋、背叛等。因为所见即所得。

你对言情小说、电视剧喜欢的意念,必然让你经历这样的人生。这会让多少人经历人生的苦难、焦虑、恐惧,对生命的真谛茫然无知,失去生命的希望?情执是会障蔽智慧的!如是因,如是果。

回头想想,可不惧哉!

很多人问我:关老师,琼瑶去世你怎么看?

我就是这么看的。

祝福琼瑶女士安息,早日获得解脱。欢迎大家转发,助更多人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