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娱乐圈,明星肖像权和名誉权被侵犯的事件屡见不鲜。近日,知名演员吴京因人格权纠纷,将深圳市石安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和上夏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11万元,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吴京请求法院判以上两家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不仅要销毁所有有关吴京姓名和肖像的宣传广告,并且还要公开道歉,并且赔尝吴京111万元人民币。吴京此次起诉两公司,体现了我国法治精神的彰显。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姓名、肖像等权益理应得到法律的保护。吴京此次维权行动,不仅是对自己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其他可能遭受侵权行为的明星的一种鼓舞。
对此,有网友表示:吴京这回可是给娱乐圈争光了!面对侵权行为,就得像吴京这样硬气,不能任由别人欺负!
总之,吴京此次起诉两公司侵权索赔111万,既是对自己权益的维护,也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行。我们期待法院能公正审理此案,为广大明星维权树立典范,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