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的四门功课:是不是听、说、读、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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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相声演员有四门功课,叫做说、学、逗、唱。

其实,刑辩律师也有四门功课,那就是听、说、读、写。这四个字,其实每一个读过书的人都应该知道。无论是小学还是初中,老师都教过我们,作为学生,最重要的就是听、说、读、写。

然而,对于刑辩律师来说,这四项技能的要求与普通人有所不同,要求更加严格。

首先,我们来谈谈“听”。

作为刑辩律师,一定要学会倾听。

无论是在与委托人沟通,还是与犯罪嫌疑人或办案人员交流,都要先听后说。要先清楚地理解对方的表达,并让对方感受到我们的尊重。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能有理有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因此,倾听是说服对方的前提。

接下来是“说”。

对于刑辩律师来说,能说会道是最基本的条件。

如果一个律师不会说,无法说服或打动对方,那么他很难成功。在任何刑事案件中,律师的表达都占据了大部分时间。

无论是当事人委托案件,还是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都需要进行大量的沟通。在与办案人员沟通时,辩护律师同样需要具备出色的表达能力。尤其是在法庭辩论中,语言的艺术更是贯穿始终。

因此,辩护律师不仅要能说,还要会说,关键在于说到点子上,打动人心。

相反,那些夸夸其谈、言之无物的表达方式并不可取,因为有时不说反而更好。

第三个方面是“读”。

对于刑辩律师来说,阅读涉及两个方面:读书和阅卷。

无论哪个行业,读书都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广泛阅读专业和非专业书籍,才能在工作中游刃有余。读书是基础。

此外,刑辩律师还需精通阅卷,包括阅读案件卷宗和类似案件的辩护词。这是极其重要的。

只有彻底理解卷宗材料,掌握类似案例,并熟悉相关法律条文,才能做到洞若观火,找到案件中的细节、关键点和突破口。唯有如此,才能进一步推进案件的成功解决。

说服法官,打动法官,让法官做出对当事人有利的判决,这一切都依赖于庭审过程中的出色表现。

无论是在质证、发问还是法庭辩论时,能够准确指出案件中的关键问题,其基础都建立在对卷宗材料的熟悉程度上。只有越熟悉,准备得越充分,才能在庭上表现得更加出彩,更加自信。

接下来,我们谈谈第四个方面的问题:写作。

仅仅能说还不够,还要能写。

写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撰写工作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二是撰写自媒体文章。

写出精彩的法律文书,能够打动人、说服人的法律文书,是刑辩律师的基本技能。只有将法律文书写得出彩,才能说服法官,让法官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如果法律文书写得杂乱无章,法官可能不愿意阅读,即便阅读了也难以理解你的意图。这样,即使你的观点再正确,也很难说服法官。

此外,写作还包括撰写自媒体文章。即便酒香也怕巷子深,一个刑辩律师的水平再高,如果潜在的当事人不知道你在哪里,不了解你的水平,那么再高的水平也无济于事。因为没有人知道你,即使你的酒再香,但如果巷子太深,没人能闻到这香味,自然也就没有人来买你的酒。因此,能够撰写自媒体文章就显得尤为重要。

撰写自媒体文章的目的在于将律师的“酒厂”放到更靠近客户的地方,让当事人能够更方便地找到律师,感受到律师的专业和可靠。

最后总结

综合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作为刑辩律师,必须具备的四项基本技能就是听、说、读、写。只有将这四项技能做到位,精耕细作,你才有可能成为最出色的刑辩律师。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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