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音乐节称从未以任何形式售卖门票,买到票者能否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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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据媒体报道,网络上掀起一阵关于“DNA音乐节”的热议。

12月17日,发布声明指出,当前市场上流通的DNA音乐节门票均为假冒产品。

声明中明确表示,北京地恩音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DNA音乐节的主办方,从未在任何官方售票平台正式开票,并强调所有通过非官方渠道购买的门票均不被承认。

对于已经购票的消费者,官方建议他们直接联系购票渠道寻求退款;如果存在向公司支付票款的情况,官方承诺会负责处理。

与此同时,原定于佛山大草地音乐秀场举行的音乐节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临时延期。

官方正在积极选择新的举办场地,并与艺人团队协调档期,以确定最终的延期时间。

官方对给粉丝朋友们带来的不便表达了诚挚歉意,并保证将在未来以更好的面貌呈现这场音乐盛宴。

案件发生以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简直是赤裸裸的欺骗!我们这些忠实粉丝为了能够现场观看音乐节,不惜花费重金从所谓的“官方”渠道购买了门票,结果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现在连退票都成了问题,这样的公司到底有没有良心?

也有网友认为,真是让人难以置信!一个大型活动竟然连最基本的售票环节都无法保障,还说什么‘全权负责’?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吧!希望相关部门能好好管一管,不要让消费者的权益就这样白白受损!

那么,消费者从非官方渠道购买了假冒门票,能否要求赔偿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因此,如果消费者确实因为相信了虚假宣传而遭受经济损失,有权向售假者提出索赔。

同时,若能证明是由于第三方平台未能尽到审核责任导致的问题,也可以考虑追究该平台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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